贵州省能源局 传真电文
黔能源电传〔2010〕30号 签发人:顾建设
关于开展 瓦斯灾害防治专题 培训的通知
各市(州、地)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各产煤县能源行业管理部门:
根据《贵州省煤炭行业“653工程”实施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 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促进我省煤炭产业更快更好地发展,经研究,拟对全省煤矿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 瓦斯灾害防治 专题培训。现将前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及工程技术人员,每矿1至2人。
二、培训方式
专家授课、集中培训,分期办班。
三、培训内容
瓦斯灾害防治技术与装备、煤矿瓦斯抽采与瓦斯灾害防治案例分析等。
四、培训日程安排
拟在2010年10月中旬开班,每期培训时间5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接此通知后,请予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653工程”培训项目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一项内容,将在今后的能源行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中、初级任职资格评审中加以考核。请各 市(州、地)能源管理部门 于9月30日前将本地区参培人员名单汇总后报省能源局人事处。
联 系 人:徐州
联系电话:0851-6891324(传真)
贵州省能源局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 安全 培训 通知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0 年9月14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