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 |
被处罚单位 |
贵州绿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务川县石朝乡青龙煤矿 |
案件名称 |
贵州绿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务川县石朝乡青龙煤矿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5〕31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5年6月11日 |
处罚结果 |
暂扣青龙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MK安许证字〔3096〕} |
处罚事由 |
2025年4月29日至30日和5月7日,务川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煤矿监管工作组到贵州绿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务川县石朝乡青龙煤矿检查时发现煤矿存在:“1.煤矿未按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下运输系统图。2.1106采面(里段)采煤作业规程不符合现场实际,未认真分析和研究影响安全生产的众多因素,编制内容不全面,无针对性和操作性的问题,务川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对贵州绿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报请我局暂扣贵州绿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务川县石朝乡青龙煤矿安全许可证 |
处罚依据 |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八条第十三项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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