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 |
被处罚人 |
王斌 |
案件名称 |
贵州兴伟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织金县八步镇鑫安煤矿“9·19”机电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暂停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2〕110-1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3年1月17日 |
处罚结果 |
|
处罚事由 |
2022年9月19日19时37分许,贵州兴伟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织金县八步镇鑫安煤矿127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54.07万元。事故发生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牵头会同有关单位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开展全面调查。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技术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划清了事故责任,并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织金县鑫安煤矿“9·19”机电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矿安黔函〔2022〕256号)抄送我局,建议暂停时任鑫安煤矿安全副矿长王斌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