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3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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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3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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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23-01-17 17:52:26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人

王斌

案件名称

贵州兴伟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织金县八步镇鑫安煤矿“9·19”机电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暂停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2110-1

处罚决定时间

2023117

处罚结果

暂停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520221******451860

处罚事由

20229191937分许,贵州兴伟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织金县八步镇鑫安煤矿127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54.07万元。事故发生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牵头会同有关单位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开展全面调查。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技术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划清了事故责任,并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织金县鑫安煤矿“9·19”机电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矿安黔函〔2022256号)抄送我局,建议暂停时任鑫安煤矿安全副矿长王斌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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