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党发〔2016〕6号
关于全省能源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的安排意见
局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各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省能源系统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能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省能源局党组研究,对全省能源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全省能源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两个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加强党性宗旨教育,深化作风纪律整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遏制惩处腐败,聚焦能源改革发展主业,精准施策、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为“十三五”贵州能源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加强宗旨教育,提高党性修养
(一)加强党纪党规教育,严守党的纪律
全省能源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促进能源系统党员干部尊崇党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五个必须”的要求,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十严禁”的行为,牢固树立纪律观念,确保党的纪律成为刚性约束,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维护上级党组织决定事项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警钟长鸣抓好反腐倡廉教育
以践行《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深入反对“四风”为主题,突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等活动,经常关注查阅中纪委、省纪委网站和中纪委、省纪委通报违法违纪文件等,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和省纪委通报查处的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件案例和反腐教育片,加强案情通报和警示震慑。
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一)强化落实主体责任
1.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继续强化全省能源系统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意识,制定年度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两个责任”压力,齐心协力共同抓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担责,找准定位,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织“一把手”要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把第一责任落到实处,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自觉把反腐倡廉作为分内之事、摆在重要位置,经常过问,经常提醒,经常督促检查,全年至少开展1次对分管单位、部门负责人的廉政谈话,真正做到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按照落实主体责任要求,省能源局党组每半年向省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年终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2. 强化中层干部“一岗双责”意识。牢固树立中层干部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积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管事又管人,做到工作职责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3.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中央和省规定,坚决及时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及时公布目录清单,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调整工作事项目录和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二)着力落实监督主责
1. 厘清职责,把监督责任放在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要求,认真落实全省能源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紧紧围绕贵州能源改革发展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执纪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本级和下属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推动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协助同级党组织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推进同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要通过加强纪律监督、查办案件、作风建设,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协助和推动同级主体责任落实。
2. 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执纪检查力度,通过随机抽查,采取沉下去蹲点、直接向相关人员及管理和服务对象了解情况等办法,确保监督检查落实到位;强化巡查制度,在认真总结巡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巡查范围、增加巡查频率;持续开展对节日期间违法违纪问题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公务用车、考勤制度、机关作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认真督查“约法三章”要求,严格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费出国、公车购置、楼堂馆所建设规定;加大对“四风”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变种新动向,对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严格问责。
3.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有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4. 抓好干部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改进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将领导干部执行组织纪律情况纳入年终考核测评范围,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严格按制度规定选人用人,把好人选廉政关,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一)深化纪律审查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职责,抓好问题线索的处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及时约谈、函询。
(二)坚持执纪查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典型案件
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以各种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滥发津补贴等行为。
(三)加大问责和惩处力度
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和部门,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坚决把那些作风不正、不负责任导致重大问题发生的领导干部予以调整。
(四)及时通报违纪违法案件
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剖析,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督促有关单位和处室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五)加强信访举报工作
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访。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建立台账,加强管理,落实月报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信访受理、查办、结案、回告等一系列工作流程。搞好日常信息收集和预警性信息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防控,切实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
附件:2016年省能源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
2016年2月29日
抄送:各市(州)能源管理部门,贵安新区能源主管部门
仁怀市、威宁县能源管理部门。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