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 |
被处罚单位 |
贵州马幺坡矿业有限公司平坝县乐平乡梨树边煤矿 |
案件名称 |
贵州马幺坡矿业有限公司平坝县乐平乡梨树边煤矿未按照矿井防灭火设计要求进行防灭火措施被责令停产整顿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5〕46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5年8月27日 |
处罚结果 |
暂扣贵州马幺坡矿业有限公司平坝县乐平乡梨树边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MK安许证字〔3292〕} |
处罚事由 |
2025年7月7日至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监察执法八处对贵州马幺坡矿业有限公司平坝县乐平乡梨树边煤矿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存在:“未按照矿井防灭火设计要求采用注氮、喷洒阻化剂等综合防灭火措施”的问题。2025年8月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监察执法八处对贵州马幺坡矿业有限公司平坝县乐平乡梨树边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30日的行政处罚。 |
处罚依据 |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三条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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