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能源局2021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局办公室组织起草了《贵州省能源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确保圆满完成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任务。
附件:贵州省能源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6月8日
贵州省能源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贵州能源高质量发展起步之年。局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能源高质量发展,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新贡献。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能源各类规划信息。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煤炭、电力、新能源、油气、能源科技、煤矿安全等“十四五”专项规划有关信息,切实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公示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牵头处室:规划财务处;责任处室:煤炭处、电力处、新能源处、油气处、科技装备处、煤矿安全处)
(二)做好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执法自有裁量权标准,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进自有裁量权规范行使。(牵头处室:法规体改处;责任处室:煤矿安全处、煤炭处、科技装备处、能源安全处)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打造“贵人服务”营商环境品牌。推进能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畅通局长信箱和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企业和群众的诉求限时回应、及时解决。(牵头处室:电力处、法规体改处、办公室;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四)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相关报表,持续推进项目绩效公开全覆盖。根据“谁管理、谁公开”的原则,各有关处室主动向社会公开专项资金制度办法,申报条件、分配结果和绩效管理等信息,提高有关资金拨付透明度。(牵头处室:规划财务处;责任处室:各有关处室)
二、紧扣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围绕“十四五”规划和能源供应保障、现代能源产业发展、产业大招商、煤矿安全、能源科技创新、数字能源发展、新能源产业发展等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政策文件,组织开展深入解读,释放更多积极信号。(牵头处室:办公室、局内起草重大政策文件处室)
(二)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认真落实《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通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会、政策吹风会等形式,积极利用一问一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解读,让服务对象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按要求升级完善“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全面梳理能源行业公布惠企利民政策要点,帮助能源企业和群众准确适用政策。依托“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积极主动推送热点政策问答,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政策咨询。(牵头处室:办公室、局内起草重大政策文件处室)
(三)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及时处置涉及煤炭生产、电煤保供、电力供应、安全生产、油气保障供应、能源行业农民工工资清欠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针对性和权威性,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实行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多点联动,增强回应信息传播实效。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逐一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已作承诺的落实情况。(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三、紧扣强基础抓重点深化政务公开
(一)全力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9月底前,按要求将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贵州省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实效的文件逐步入库管理或标注有效性。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扩大政府文件公开的范围和类型。升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牵头处室:办公室、法规体改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要求做好“中国•贵州”统一移动应用平台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专题页面,提升站内检索精准性,加强网络日常运维督导,完善安全保障机制,不断提升办站水平。加强“贵州政民互动常问题知识库”建设,丰富完善内容,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公开服务。认真管理政务微信和政务微博,及时发布局门户网站和能源行业重要信息、政府公报,转载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重要信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内容传播。(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三)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在9月底前对标准规范清单进行集中修订,进一步强化标准规范刚性约束,持续推动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与局门户网站栏目建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按要求推进电力供应、天然气供应等信息公开,及时完善标准规范体系。(牵头处室:办公室、油气处、经济运行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四)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进一步转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为服务能源企业和公众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企业和公众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管理并用好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加强局内信息公开办理相关数据录入,丰富完善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库,增强答复的及时性规范性。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牵头处室:办公室、法规体改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四、紧扣保密管理深化政务公开
(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定密。机关各处室在信息起草和审核过程中,要依照定密范围,做好定密工作。凡不涉密、不涉及敏感信息可以公开的,按照规定流程及时公开;凡属国家秘密、局内秘密的或公开后有可能引发舆情的,一律不予公开;凡存有争议不明确是否涉密的信息,应由局保密办认定。(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二)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每一条局内信息进行审查,凡局门户网站(含政务微信和微博)发布的信息,须填写《省能源局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经处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方可发布,对需要发布又不确定是否涉密的信息,由局保密办审查认定。信息发布人员需严格按照审查后的内容公开,不得擅自更改内容。(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五、紧扣抓落实强化监督保障
(一)强化工作指导。局办公室要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指导督促机关各处室及时制作发布有关信息,加强内容校核、文字校核,避免产生政务舆情。同时,切实配合做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和专项考核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加强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评估“指挥棒”作用。
(二)强化任务落实。机关各处室要认真落实工作要点,按要求积极主动发布政府信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应按有关规定和流程及时在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上公开;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应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答复要求认真答复申请人;确定为不予公开的,应严格按要求做好存档保密工作。
(三)强化队伍建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两名工作人员为政务公开“AB”岗,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备,确保政务公开队伍相对稳定。本年度组织机关各处室人员开展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