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22号)要求 ,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一)调整和充实组织机构。2018年,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处室:办公室、人事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二)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根据职能变化及时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新修订《贵州省能源局信息公开指南》和《贵州省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在网站上发布《贵州省能源局非公开信息目录》(试行),严格执行已制定的《贵州省能源局信息宣传工作制度》《贵州省能源局信息报送督查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宣传、保密审查,严格责任追究。(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三)积极开展和参加培训。按照要求结合保密工作及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培训会,积极派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培训。(牵头处室:办公室、法改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二、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和新闻宣传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努力推进政务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局内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及时公开,充分保障服务对象和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推动局机关各处室依法规范履职。及时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及时将我局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在网站上发布,发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信息,方便相关地方、企业和服务对象查询。(牵头处室:法改处、办公室;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公开2018年度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和2017年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完成局门户网站可开放数据在贵州省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上架工作。及时发布我省煤炭去产能、能源项目情况、招商引资和我局驻村扶贫工作等重点领域的工作情况,方便能源行业各类企事业、群众了解能源重要信息本局党务和扶贫工作情况。(牵头处室:办公室、煤炭处、规划处、人事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结合本局职责,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读好煤炭、电力、油气改革方面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努力获得能源行业各类企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局内牵头起草的处室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牵头处室:局内牵头起草重大文件的处室)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关注涉及局内煤、电、油、气建设运行、改革发展、安全生产等方面重大政策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建立完善局内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对省网信办转办要求及时关注并反馈相关信息的政务舆情及时进行反馈。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牵头处室:办公室、能源编辑部;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五)建立和健全本局新闻发布制度。严格执行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认真做好有关负责人出席省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工作。每年至少召开4次涉及职责职能的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或新闻吹风会。(牵头处室:办公室、能源编辑部;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三、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将局门户网站在线服务栏目与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省能源局节点直接联接,实现统一平台的在线咨询、在线填报、在线审查、在线办理、在线公示。涉及市场准入要求办理的事项,推行全程网上申报、受理和办理。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精准化、电子化。建立完善局门户网站网民留言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做好网民留言处理工作,为上网群众提供更好服务。(牵头处室:办公室、法改处、局派驻政务大厅窗口;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二)提升局派驻政务大厅窗口的服务能力。按照省政府政务大厅的激励约束制度要求,加强局派驻政务大厅窗口的建设管理,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牵头处室:人事处、法改处、局派驻政务大厅窗口;责任处室:煤炭处、新能源处、油气处、科技处)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根据局职责和职权,清理并公开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及时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牵头处室:法改处、局派驻政务大厅窗口;责任处室:煤炭处、新能源处、油气处、科技处)
四、加强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局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将门户网站(贵州能源网)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网站已迁移到“云上贵州”省政府网站云平台上,并重新开发和优化网站版面,建立了新闻中心、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在线服务、专题专栏等板块。2018年将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继续做好局门户网站常态化管理,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水平。加强网站内容的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局门户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牵头处室:办公室、能源编辑部;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二)建设好政务微信、微博平台。充分发挥局政务微信、微博灵活便捷的优势,加强政务微信、微博的日常维护管理,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及时转发局门户网站重要信息,不得发布与本局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牵头处室:办公室、能源编辑部;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局内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局门户网站(含政务微信和微博)发布信息前要填写《省能源局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对涉及网民个人隐私的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依法保护相关人员个人信息。(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四)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66号)要求的程序、规范和标准回复有关申请,安排专人每日查看依申请公开邮箱和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信箱及相关信件,每季度初分析上季度依申请工作情况。(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