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贵办下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的通知》(黔供改组发〔2017〕2号),按照《贵州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方案>的通知》(黔供改组发〔2017〕1号)要求,现将我局承担的3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煤炭工业转型升级
(一)目标任务:出台《加快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省财政安排10亿资金推进煤炭工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智能机械化开采,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坚持智能化与机械化相融合,重点推进兼并重组保留煤矿采掘机械化改造、智能化建设升级,建设协同控制智能化井群、一体化控制智能矿井。建设“贵州能源云”数据资源中心和统一集成服务平台,加快培育释放先进产能。提高煤炭产业带动能力,坚持煤电结合、煤运结合、煤化结合,大力推进“四个一体化”,打造全产业链。大力开展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煤矸石综合利用、矿井水综合利用。
(二)已完成工作
1、召开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座谈会。8月2日,局长张应伟主持召开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座谈会。会上,学习和宣贯对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404号),传达和解读7月31日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视频会议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的讲话精神。
2、完成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培养方案初稿。起草完成《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初稿)。待修改完善后,再向省直有关部门和企业征求意见。该文件出台,将全力打造智能机械化人才需求提供政策保障。
3、开展“一矿一档”培训。8月17日至8月31日,组织各级行业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主体企业举办贵州省煤矿“一矿一档”基本信息采集表填报培训班。该培训班分3期进行,从规范煤矿基本信息填报采集、建立煤矿企业“一矿一档”、“一矿一策”管理模式进行学习培训。目前,已完成第1期培训。
4、组织召开全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政策措施宣贯会。8月17日,牵头会同省法院、省财政厅组织省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各市(州)煤炭、财政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产煤县(市、区、特区)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各煤矿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煤炭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召开全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政策措施宣贯会。局长张应伟主持会议,副局长胡世延通报我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进展情况。省财政厅、省法院、副局长兰海平分别对《贵州省煤炭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化解煤矿矛盾纠纷工作的通知》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限时办结煤矿建设手续的通知》进行解读,并现场为煤矿企业答疑解惑。
5、开展智能机械化项目竞争性谈判。8月21日,由我局委托贵州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展的“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课题研究”和“贵州省煤矿基本信息采集研究”两个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在省公共服务中心完成竞争性谈判,并于当日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采购项目中标公告,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为拟中标单位。待公告公示期结束后,由中标单位正式启动项目研究工作。
6、召开织金县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咨询会。8月23日,徐光伟总工程师主持召开《毕节市织金县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咨询会。会议听取编制单位省煤矿设计研究院汇报《毕节市织金县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与会专家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充分的质询和讨论,原则上通过专家咨询。
(三)正在制定的相关政策措施。8月15日,再次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基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企业召开座谈讨论,对《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建设与验收暂行办法(讨论稿)》进行讨论修改。目前,已按照讨论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并呈报省政府建议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一)目标任务:大力推进贵州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确保充电设施建设及时顺利落地,并合理核定充电服务费。
(二)已完成工作。一是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纳入省民生项目督查事项对各市(州)进行督查。现已完成对毕节市、遵义市的现场督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二是编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调度专报》(第1期)呈报省政府。三是参加贵安新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评审会,听取有关单位汇报《贵安新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7-2020年)》编制情况,并针对文本提出修改建议。截止至8月31日,2017年全省已建成充电桩973个,累计建成2956个。
(三)正在制定的相关政策措施。《贵州省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第106次常务办公会审议原则通过。目前,正按程序呈报省政府建议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三、积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
(一)目标任务:关闭退出煤矿120处、压减煤矿产能1500万吨。推进建设规模1000万吨/年以上的主体企业2家,500万吨/年以上的主体企业3家。对不具备机械化开采条件的煤矿一律限批,并引导其关闭退出。
(二)已完成工作。8月29日,印发《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7年第1号),对第二批51处煤矿、产能726万吨/年实施公告关闭。目前,各有关市(州)政府正督促煤矿企业按照《煤炭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组织关闭。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