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对政协贵州省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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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对政协贵州省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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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15-08-21 10:20: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尊敬的陶兴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兼并重组煤矿给予补助和奖励》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煤炭工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是促进全省煤炭产业健康发展和深化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改革,省委、省政府坚持以改革促发展、解难题,提出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主体实施”的工作思路和“总体规划、分类指导、总量平衡”的原则。我省煤矿企业的重组模式由煤矿企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资源为基础,以产权为纽带,采取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开展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一、对兼并重组煤矿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是对关闭煤矿实施主体企业。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政策规定的通知》(黔府办法〔2013〕47号)的规定,统筹使用中央与省奖励资金,奖励关闭煤矿的实施主体。2014年省财政资金中已下达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以奖代补”资金21840 万元。2015年省财政还安排了1.61亿元“以奖代补”资金与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一并奖励煤矿兼并重组实施主体。二是减免相关税费。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期间,免收煤炭矿业权转让交易服务费。兼并重组期间暂停缴存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兼并重组后的主体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使用所属煤矿已缴存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用于兼并重组工作。三是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煤矿采掘机械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144号)规定,对实施机械化改造并通过验收的示范矿井,省里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积极组织召开政金企合作融资推进会,为企业化解融资难题

为进一步推动能源建设项目于资金的有效对接,促进我省能源产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于今年5月29日在贵阳召开了“2015年贵州省能源项目政金企合作融资推介会”,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金融办、省银监局以及60余家能源企业、20余家金融机构的会议代表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推出了372个能源项目向金融机构推介,项目投资1870亿元,融资需求1351亿元,今年融资需求1022.24亿元。其中煤炭项目269个,投资639.7亿元,融资需求427.56亿元,今年融资需求191.56亿元。会议经过充分研究、对接、洽谈,促成10家金融机构与90余家能源企业达成合作协议,签约金额达到426亿元,其中煤炭及煤炭加工项目签约金额达62.13亿元,为企业走出困境搭建了融资平台,提供了贴心服务,解决了融资难题。下一步我们继续加大各级能源管理部门与金融机构和能源企业的协调配合,加快形成政金企团结一致,多方努力的新局面。

三、设立煤炭企业担保专项基金,解决煤炭企业资金短缺问题

目前从省级到市(州)、县均建立了担保公司,这些担保公司都可以对煤炭企业进行融资担保,省财政部门还安排资金设立了再担保公司。

2015年5月4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15〕22号),从规范税费征收、落实支持政策、强化金融支持、促进煤电联动、优化办事程序等多方面对煤矿企业进行脱困帮扶。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黔府办发〔2015〕22号文执行情况进行调度和督查,确保支持政策落实到位,促进我省煤炭工业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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