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5年第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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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5年第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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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25-03-31 16:34:43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个人

林瑞道

案件名称

黔西南州兴仁市振兴煤矿“11·18”顶板事故暂扣、暂停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5〕16-5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5年3月28日

处罚结果

暂停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证明编号:330326198008076716)30日的行政处罚(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26日)

处罚事由

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兴仁市振兴煤矿“11·18”顶板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处罚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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