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情况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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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情况调查问卷

贵州省能源局门户网站  http://nyj.guizhou.gov.cn  发布时间:

字体: 发布时间:2023-08-21 11:31:22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被调查单位(企业):

单位(企业)所在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峰谷分时电价政策】:2023年8月1日,我省供电区域内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包括电网代理购电用户和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用户)、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电储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其中电气化铁路牵引、城市公共交易、学校、医院、自来水生产、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生产、垃圾中转站生产等公共服务性用电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3〕481号),我省峰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上浮60%,谷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下浮60%。输配电价、线损、系统运行费用参与浮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需量(容量)电价不参与浮动。

【调查事项】

1.您企业是属于下列哪个行业(单选)?

电解铝□  化工□   建材□   铁合金   钢铁□

电解锰□  黄磷□   磨料□   工业硅□

其他□


2.您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方式(单选)

直接与发电企业交易□  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

电网代理购电□


3.您企业的电压等级(单选)?

220千伏及以上□  110千伏□  35千伏□

10~20千伏□     10千伏以下□


4.您企业每月用电量是多少(单选)?

1000万度以上□    500~1000万度□    200~500万度□

100~200万度□      50~100万度□       10~50万度□

 10万度以下□


5.您是否了解最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单选)?

□            


6.您通过什么渠道了解目前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可多选)?

供电部门□    发电企业□    售电公司□

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其他□


7.最新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后,您的企业是否对用电时段进行了调整?

□,调整情况:

□,主要原因:


8.最新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后,对您企业用电成本影响如何(单选)?

增加很多□   略微增加□   大幅减少□

略微减少□   减少很多□   没有影响□


9.您对最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何意见建议?



非常感谢您抽出宝贵时间配合调查!请将此调查问卷于2023年8月28日前反馈到省能源局运行处,联系人:杨序辉(18275100102)、张荣熙(13312623643),邮箱:980808497@qq.com。


附件: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情况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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