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 |
被处罚单位 |
贵州发耳煤业有限公司 |
案件名称 |
贵州发耳煤业有限公司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组织生产违法违规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4〕84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5年1月9日 |
处罚结果 |
暂扣贵州发耳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
处罚事由 |
2024年11月26日至28日、3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按照月度监察执法计划对贵州发耳煤业有限公司进行“四不两直”检查,发现该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组织生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对贵州发耳煤业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产整顿3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
处罚依据 |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三条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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