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油气〔2015〕186号
关于在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基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09号)要求,决定在我省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贵州省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中企业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的7个模块,将本单位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于2015年9月30日前报送省能源局油气处。
联系人:徐州,电话:0851-86891855。
2015年9月6日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