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 传真电文
黔能源电传〔2011〕25号 签发人:顾建设
关于举办2011年能源行政执法人员
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地)能源行业管理部门,贵州省煤炭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
能源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使能源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经研究,省法制办和省能源局决定联合举办全省能源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颁发《贵州省行政执法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各级
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在职在编,尚无
执法证和原有执法证2011年到期的行政执法岗位人员。
二、培训内容
《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实务》、《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有关专业法规和工作要求。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
时间
1
、第一期:
2011
年9月20日
下午
3
点报到,9月21日至23日培训;
2
、第二期:
2011
年9月26日
下午3点报到,2011年9月27日至29日培训。
(二)培训报名地点
贵州省煤炭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清镇培训基地,地址:清镇市红枫大街盘江化工厂宿舍。乘车路线:在贵阳客车站乘坐前往清镇客车站客车,到终点站下车后往红枫大街方向步行约200米。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380元(含资料办证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
有关要求
请
各市(州、地)
能源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培训安排,及时组织有关
人员参加培训,同时将各期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后,于每期培训
开班前5天
传真至省能源局人事处。
联系人:徐州、廖玉清、林松,电话:0851-6891324、6891121,传真:0851-6891109。
贵州省能源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
执法 培训 通知
抄送: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1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