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民政府安排,我局已完成1979年-2016年代省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经清理,期间我局代省人民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2件,代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起草规范性文件11件。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979年-2016年)的决定》(黔府发〔2017〕38号),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因适用期已过宣布废止的有:黔府办发〔2003〕77号、黔府发〔2004〕4号、黔府办发〔2005〕21号。
二、因省政府已对涉及工作重新安排部署宣布失效的有:黔府发〔2006〕31号、黔府办发〔2014〕144号。
三、继续现行有效的有:黔府办发〔2012〕61号、黔府办发〔2013〕46号、黔府办发〔2013〕47号、黔府办发〔2014〕47号、黔府办发〔2015〕22号、黔府办发〔2016〕187号、黔府办发〔2016〕20号。
另外,黔府办发〔2011〕80号已在《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011年-2015年)的决定》(黔府发〔2017〕4号)宣布失效。
特此公告。
2018年2月9日
省人民政府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件标题 |
文号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家庭生活用煤采挖整治工作的通知 |
黔府办发〔2003〕77号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煤矿建设项目法人暂行管理的通知 |
黔府发〔2004〕4号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煤矿维简费提取和管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
黔府办发〔2005〕21号 |
省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件标题 |
文号 |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
黔府发〔2006〕31号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大中型煤矿建设确保煤炭供应的意见的通知(该文件已在黔府发〔2017〕4号文件中,被宣布失效) |
黔府办发〔2011〕80号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推进煤矿采掘机械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黔府办函〔2014〕144号 |
省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件标题 |
文号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能源局等部门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
黔府办发〔2012〕61号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通知 |
黔府办发〔2013〕46号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政策规定的通知 |
黔府办发〔2013〕47号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全面提升煤矿安全水平的意见 |
黔府办发〔2014〕47号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措施的通知 |
黔府办发〔2015〕22号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黔府办函〔2016〕187号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煤炭、电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
黔府办发〔2016〕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