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省人民政府安排,2016年8月、9月,我局对2011年-2015年代省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我局代省人民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0件,代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起草的规范性文件7件。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011年-2015年)的决定》(黔府发〔2017〕4号),黔府办发〔2011〕80号因适用期已过宣布失效,黔府办发〔2012〕61号、黔府办发〔2013〕46号、黔府办发〔2013〕47号、黔府办发〔2014〕47号、黔府办函〔2014〕144号、黔府办发〔2015〕22号均继续现行有效。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2017年4月10日
省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件标题 |
文号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大中型煤矿建设确保煤炭供应的意见的通知 |
黔府办发〔2011〕80号 |
省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件标题 |
文号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能源局等部门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
黔府办发〔2012〕61号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通知 |
黔府办发〔2013〕46号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政策规定的通知 |
黔府办发〔2013〕47号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全面提升煤矿安全水平的意见 |
黔府办发〔2014〕47号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推进煤矿采掘机械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黔府办函〔2014〕144号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措施的通知 |
黔府办发〔2015〕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