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党发〔2025〕12号
关于李沛等3名同志工作岗位安排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25年7月4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 沛转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二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电力处二级主任科员;
陈 志到电力处工作;
郑力豪到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工作。
郑力豪、陈志等2名同志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中共贵州省能源局党组
2025年7月4日
黔能源党发〔2025〕12号
关于李沛等3名同志工作岗位安排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25年7月4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 沛转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二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电力处二级主任科员;
陈 志到电力处工作;
郑力豪到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工作。
郑力豪、陈志等2名同志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中共贵州省能源局党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