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 |
被处罚单位 |
贵州鲁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雍县王家寨煤矿 |
案件名称 |
贵州鲁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雍县王家寨煤矿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5〕51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5年9月26日 |
处罚结果 |
暂扣贵州鲁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雍县王家寨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MK安许证字〔3160〕} |
处罚事由 |
2025年7月14日至1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毕节市能源局、纳雍县能源局、纳雍县应急局、纳雍县公安局等单位对贵州鲁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雍县王家寨煤矿开展事故调查,发现存在:“10606综采工作面不能保证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的问题。2025年8月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执法四处对贵州鲁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雍县王家寨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5日的行政处罚。 |
处罚依据 |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三条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