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2年第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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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2年第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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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22-06-17 16:00: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人

贵州路鑫喜义工矿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部部长于燕晋

案件名称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猴子田煤矿“11·10”较大顶板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撤销、吊销执业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2049-6

处罚决定时间

202269

处罚结果

吊销《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证书编号:1424021******1513

处罚事由

202111102040分许,贵州路鑫喜义工矿股份有限公司六枝特区关寨镇猴子田煤矿(以下简称猴子田煤矿)110702回风联络斜巷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44.4万元。1112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要求,成立了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猴子田煤矿“11·10”较大顶板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直接原因进行了技术鉴定。经事故调查认定,于燕晋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重要责任。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将《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关于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猴子田煤矿“11·10”较大顶板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矿安黔函〔202264号)抄送我局,吊销于燕晋《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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