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贵州省能源局党组关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站内搜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建专栏)

关于印发《中共贵州省能源局党组关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能源局门户网站  http://nyj.guizhou.gov.cn  发布时间:

字体: 发布时间:2010-07-21 00:00: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贵 州 省 能 源 局
 
黔能源党发〔2010〕44号

 

关于印发《中共贵州省能源局党组关于学习型
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支部
现将《中共贵州省能源局党组关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
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贵州省能源局党组
二0一0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党建工作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实施意见     
抄报:省直机关工委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0年7月9印发
                                           共印20份
中共贵州省能源局党组
关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局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党员思想政治水平为基本目标,组织和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二、主要原则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入贯彻党的思想路线,准确把握世情、国情、党情、省情,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要求,积极拓展学习的内容、途径、渠道,不断创新组织学习的思路、办法和机制。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着眼于科学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坚持围绕发展抓学习,抓好学习促发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和战略上来,努力开创我省能源产业发展的新局面。
3 、学以致用、务求实效。 坚持立足实际,把加强学习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运用科学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发展意识,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在实践中深化学习,在学习中促进发展。
4 、领导带头,率先垂范。 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领导工作的根本途径,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做不断学习、善于学习的表率,推动本单位本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学习。
三、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引导广大党员全面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总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准确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和发展信心,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立场坚定和头脑清醒。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坚定不移地推进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战略部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发展观念,不断增强为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懈努力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四)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广泛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学习哲学、历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切实掌握反映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现代市场经济、现代国际关系、现代社会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不断开阔视野,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和辩证思维能力。
四、学习方式
(一)集中学习。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支部要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高标准、高质量地搞好集中学习。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学习要有计划、有制度、有学习档案,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
(二)调研学习。 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深化学习,总结实践经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在职自学。 加强和改进个人自学,引导党员干部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工作和个人情况,制订自学计划,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向全党推荐的学习书目等学习资料。提倡党员干部结合自学记读书笔记、写体会文章,领导干部每年撰写1至2篇理论文章。积极开展党员干部交流自学心得活动。
(四)主题教育。 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度。结合中央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安排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贯彻中央部署和省委重大决策等主题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围绕重要节庆日、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和我国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党的历史、新中国历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和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主题教育。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领导机构。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支部要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为了抓好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经局党组研究,成立省能源局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付京同志任组长,顾建设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局属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所在单位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全面负责。
(二)制订规划方案。各单位要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规划和实施方案,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措施要求,明确学习重点,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落到实处。要特别抓好特色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单位和学习型班组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三)建立保障机制。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通过加大经费支持、政策支持等措施,保护和激发基层党组织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保障学习培训经费,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加强培训阵地、文化设施、学习场所的软硬件建设,为党员学习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四)强化检查考核。 要制定考评办法,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情况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要突出对领导干部个人学习情况的考核,重点考察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计划、学习安排、学习质量和效果。要建立健全干部学习档案。要定期评选表彰学习型党组织先进集体和学习型党员先进个人。要加强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督促检查。各单位每年年底前要向局党组报告本年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到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紧迫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党员干部提高素质能力的客观需要,从而使广大党员不断树立先进的学习理念,积极支持和自觉参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要大力树立、宣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

关闭 微信 微博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