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省 能 源 局
黔能源党发〔2010〕39号
关于印发《中共贵州省能源局党组关于开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支部:
《中共贵州省能源局党组关于开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中共贵州省能源局党组
2010
年5月27日
主题词:党的建设 践行宗旨教育 实施方案 通知
抄报:省直机关工委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0年5月27日印发
共印20份
开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成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开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省直党工通字〔2010〕20号)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不断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集中抓好学习实践活动中提出的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整改任务的落实,局党组决定在全局开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以下简称“践行宗旨教育”)。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入学习,切实增强抓好“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开展践行宗旨教育,是进一步抓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坚持不懈地深入学习和长期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必须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践行党的宗旨贯穿到各项工作中,提高领导和推动我局科学发展的能力,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的政治态度,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乘胜而上,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廉洁自律,使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既勤政又廉政,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开创我局科学发展新局面。
二、开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参加范围:
以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
时间安排:
从5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
。
方法步骤:
1
、开好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
把“践行宗旨教育”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检查。党员干部形成发言提纲,普通党员形成简要发言材料。
按照
“践行宗旨教育”
的要求,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同时组织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和指导分管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时间:9月,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
人事
处。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间:12月,责任部门:人事处。
2
、抓好两次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党员集中学习
一是抓好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研讨、组织专题讲座、安排重点发言等方式,局党组中心组切实开展好“践行宗旨教育”专题学习活动。
开展时间:6月、8月,责任部门:人事处。
各单位领导班子开展“践行宗旨教育”专题
政治理论学习不少于两次,并于6月至10月按要求完成。
二是抓好党员集中学习。要将“践行宗旨教育”活动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相结合,可采取专题辅导、分组讨论、交流发言等方式抓好党员集中学习教育,大力营造学习教育的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形式和考核办法。
结合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集中党员学习不少于两次,并于6月至10月按要求完成。
责任部门:人事处。
3
、开展三项活动
(1)开展迎“七一”活动。在“七一”前后,各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学习党章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增强党员意识。开展时间:6月下旬至7月,责任部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
。
(2)开展领导干部作辅导报告和“谈心交心”活动。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向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作一次专题辅导报告,广大党员要结合本职工作,就如何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谈心得体会,增强党员意识,明确加强本单位和自身勤政廉政为民的措施。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及所属机关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员干部职工中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深入了解情况、关心爱护职工、改进选人用人措施、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单位要在7月底之前,开展一次专门针对本单位本部门选人用人和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满意度测评。开展时间:6月至7月,责任部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
(3)开展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邀请先进人物作事迹报告,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正反两个方面教育片,以及开展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抓好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开展时间:10月至12月,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
4
、落实四项措施
(1)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的整改措施。各单位要对照学习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措施,逐项解决特别是近期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近期不能解决的,要逐步予以落实,认真抓好整改,切实实现承诺。局党组将采取一定方式对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落实便民措施,着力在服务水平上提质增效。各单位要高标准、严要求,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中不断提高工作执行力,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一是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对现有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应取消的一律取消,应调整的必须调整;对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审批和收费项目,进一步加强管理,尽量优化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和压缩办理时间,切实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二是局属具有行政审批职能以及面向基层和群众服务的单位,要逐步推行一个窗口集中受理或代理服务,统一受理承办本单位相关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严格履行公开、公示等义务,自觉服务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三是结合创建“四型”机关,深入开展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比学习、比能力、比服务、比奉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基层群众、促进各项工作。
(3)落实勤政措施。各单位要进一步理清职能职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对本单位职能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认真进行一次梳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运转程序、工作标准以及应承担的责任,规范和公开办事流程;具有行政审批及面向基层和群众服务的部门和单位要设立“首问责任”窗口,公开办事制度;二是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把岗位职责和既定目标任务作为考核内容,通过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以及加强对过程的督促检查和对结果的严格考核奖惩等,确保工作落实。
(4)落实廉洁自律措施。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执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坚持做到廉洁从政、廉洁自律。一是进一步梳理明确本单位重大事项的范畴和健全完善决策议事制度,分别制定具体可行的公开公示要求、监督措施以及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办法,坚持做到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和大额资金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运行管理机制,强化对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管理等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工作流程管理,防止个别人决定和处理重大问题;三是拓宽监督途径和方式。各单位都要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核实和处理。认真执行领导接访、干部下访、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等信访工作制度;四是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执行群众评议、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情况。通过谈话、书面函询等形式,对干部政治思想、生活作风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严厉惩处谋取非法利益、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践行宗旨教育基本结束时(12月底之前),各单位要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情况进行测评,真实了解民意,全面掌握践行宗旨教育开展情况,实事求是评价取得成效,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加以整改。
5
、目标要求
1
、进一步增强宗旨观念。
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观念,更加自觉地把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最大的责任,把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学习、加强实践、加强党内生活锻炼,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作风,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3
、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
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善于把上级精神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鼓励支持广大干部职工敢闯、敢试、敢干,创造性开展工作。结合实际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制、党员示范岗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比学习、比创新、比能力、比任务、比效益、比安全、比质量、比奉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
。教育、引导和督促全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正确看待个人利益,正确对待个人得失,正确把握利益关系,淡泊名利,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严格依法办事;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三、切实加强对践行宗旨教育的组织领导
1
、强化领导责任。
局成立
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付京。
副组长:范开忠、张美树、顾建设、胡世延。成员:杨玉华、徐健生、徐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杨玉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践行宗旨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
人的职责,加强对本单位“践行宗旨教育”活动的领导,并制定
具体措施,
确保活动取得
实效
。
2
、强化督促检查。
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把开展“践行宗旨教育”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局党组将把开展“践行宗旨教育活动”的情况列入抓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通报检查考核情况。“践行宗旨教育”结束后,要向局“践行宗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3
、强化宣传引导
。各单位
党委(总支、支部)
要广泛宣传开展“践行宗旨教育”活动的进展、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
、强化统筹兼顾。
各单位
党委(总支、支部)
要坚持把“践行宗旨教育”与“创先争优”、“四型”机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和“双万”结对帮扶紧密结合起来,既完成好规定动作,又创造性地抓好自选动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