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抓好“万名书记”大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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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抓好“万名书记”大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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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10-07-21 00:00: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贵 州 省 能 源 局
 
黔能源党发〔2010〕34号

 

关于认真抓好“万名书记”大培训工作的
通 知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支部: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对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要求。最近,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万名书记”大培训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55号),对全省范围内各级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提出要从2010年起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将全省各级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和黔组通〔2010〕5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局开展“万名书记”大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作目标
“万名书记”大培训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和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分类施教的原则,重点抓好党的创新理论、党务知识、党性教育的培训,着力提高科学发展、应对复杂局面、依法办事、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能力,使各级党组织书记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领导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联系群众、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本领显著增强,努力把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政清廉、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高素质队伍,为我省能源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培训对象及分工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和局机关各支部书记的培训由省能源局统一安排,局属各单位所辖各支部书记的培训由各单位负责。
三、培训内容
党组织书记的培训要紧紧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一是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创新理论的最新成果,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二是提高党务工作水平。要围绕党组织的工作职能和职责,学习掌握党建工作的政策法规、基本程序和工作要求,研究分析党建工作新形势、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加强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实增强党组织书记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三是提高领导管理水平。要围绕领导科学发展、应对复杂局面、沟通新闻媒体、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提高党组织书记的领导管理能力和水平。
同时,还要针对党组织书记的工作实际,围绕各单位的中心任务和工作特点,围绕我省能源产业发展过程中党组织如何进一步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等方面,自主设置和安排培训内容。
四、培训方式
主要采用脱产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脱产培训为主。
脱产培训主要采取以下形式:一是参加党校、行政学校等干部培训院校的脱产培训。二是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
对少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脱产培训的党组织书记,可采取在职学习的形式进行培训。一是在线学习,即通过贵州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注册,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完成学时学分考核。二是自主选学,即利用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等干部自主选学基地,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一次干部自主选学,认真完成学时学分考核。三是专题讲座,即参加各类领导干部专题讲座的时间不少于10次。四是在职培训,即参加各单位自行组织的在职学习培训。局机关将每年选派3—4名以上处级干部参加党校和行政学校培训,局每年举办一期专题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万名书记”大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2 、请各单位将组织开展“万名书记”大培训工作的情况及时报局人事处。
联系人:陈 勇     联系电话:6891324(传真)
 
 
2010 年6月7日
 
 
主题词:干部工作    万名书记    培训    通知       
抄 送: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0年6月7印发              

共印1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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