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省 能 源 局
黔能源党发〔2010〕38号
关于在“七一”期间
认真组织开展“三项集中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支部:
根据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七一”前后认真组织开展“三项集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省直党工通(2010)32号)文件要求,今年“七一”期间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党章和重温入党誓词、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报告和党员谈心得体会、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等三项集中活动(以下简称“三项集中活动”)。现就开展“三项集中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学习党章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机关和所属各单位均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讨论交流、邀请老党员谈体会谈感受等方式,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入党誓词。要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章和入党誓词,熟知熟记基本内容,进一步从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发展党内民主、严明政治纪律、强化制约监督、加强制度建设等六个方面加深对党章和入党誓词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做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践行誓词、信守誓词,不断强化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在学习中,要把学习贯彻党章和重温入党誓词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在学习掌握精神实质的同时,进行深入的理性分析和思考,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没有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要以适当方式安排“补课”。党支部要如实记录每个党员的参学情况,并把它作为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今年7月10日前,机关和所属各单位本着就近就地的原则,组织党员开展集体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使每一个党员都受到一次深刻的再教育。
二、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报告和党员谈心得体会活动
机关各支部和所属各单位党组织领导同志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宗旨和勤政廉政等有关内容基础上,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和个人实际,向本部门本单位广大干部职工作专题辅导报告。辅导报告要紧紧围绕如何增强宗旨观念、加强勤政廉政等方面谈体会谈认识,并明确加强本部门本单位和自身勤政廉政的有效措施。普通党员要在认真学习党章和重温入党誓词的基础上,对照党章和入党誓词对党员的要求,从思想认识和工作学习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党性修养,查找思想和工作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可以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研讨会、组织生活会、开展纪念活动及演讲比赛等方式交流心得体会。同时,要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加“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征文活动,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积极踊跃地投稿,掀起学习党章、践行党的宗旨、自觉勤政廉政、心系人民群众、推动各项工作的热潮。
三、开展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
机关各支部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为人民服务读本》、《勤政为民学习读本》、《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等践行宗旨教育系列丛书,通过邀请先进人物作事迹报告,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集中观看正反两个方面典型教育片,以及开展典型案例剖析、反腐倡廉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勤政廉政建设图片展等方式,抓好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要重在取得实效,真正把教育落实到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上,体现在教育干部、推动工作上。要认真抓好对照检查,以正反面典型为“镜”,深入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扎实整改,教育领导干部自觉坚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主动查找和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开展“三项集中活动”是践行宗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的有效载体。机关各支部和所属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三项集中活动”。机关各支部和所属各单位开展“三项集中活动”的情况,将作为践行宗旨教育的督察事项之一,进行重点督察,活动情况将通报局党组成员。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三项集中活动”的目的、意义、要求以及好做法好经验,积极营造党员广泛参与、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使活动深入人心、参与踊跃。要注意挖掘和总结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宣传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引导“三项集中活动”深入开展。
机关各支部、所属单位党委要在7月15日前将开展“三项集中活动”的情况及时报局人事教育处。
二O一O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党的建设 践行宗旨教育 三项集中活动 通知
抄 报:省直机关工委
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0年7月1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