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专家赴黔南州、安顺等市(州)
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和专家会诊工作
黔南州惠水县长田乡大冲煤矿“10·11”较大透水事故发生后,王江平副省长要求我局和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重点对黔南州、安顺市、铜仁市和黔东南州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开展防治水专项检查,安排我局组织煤矿水文地质专家对以上市(州)水害严重的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开展防治水会诊工作。
为落实好江平副省长工作安排,我局与省安监局联合下发了《认真吸取惠水县长田乡大冲煤矿“10·11”透水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矿山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黔安监煤矿[2013]181号)。同时,我局又编制了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专家会诊)表,并从兖矿贵州能化有限公司、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能发电力燃料开发有限公司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从事一线工作多年的煤矿水文地质专家参与会诊。
10月22日,兰海平副局长在我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会诊工作。会诊专家和我局派出的检查人员参加了会议,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处长韩树强传达了文件精神。会上,兰海平副局长对会诊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检查和会诊工作要注重实效,在查摆煤矿企业具体问题的同时,要积极帮助企业提出整改建议。二是检查和会诊工作要轻车简从,遵守廉政准则。三是各位专家和检查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工作。
会后,专家组和检查人员立即前往黔南州和安顺等地按计划开展工作。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