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召开《贵州省智能煤矿建设规范(试行)》审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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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召开《贵州省智能煤矿建设规范(试行)》审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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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20-09-02 09:20:17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20年8月30日,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贵州豫能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贵州大学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贵州能化有限公司、明创慧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业内资深专家及国内权威教授贵州省智能煤矿建设规范(试行)》开展审查工作。

审查会上,专家们根据建设规范内容进行激烈讨论,分别发表自己观点,充分肯定了建设规范编制团队花费的大量心思、时间、精力,做的大量基础工作及取得的阶段性重大突破,并提出了很多宝贵修改意见和建议。

专家认为,一是建设规范的编制有机结合了贵州省煤矿数量多、规模小地质构造复杂、瓦斯灾害严重、技术装备落后、智能化整体水平不高等地域特色,符合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实际情况二是建设规范的整体架构清晰、层次鲜明,总体框架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编制要求,能够有效指导贵州省智能煤矿建设。三是建设规范的主要内容基本涵盖全矿井智能化建设,主要指标的设计合理,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专家建议一是要找准定位。建设规范是作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还是要上升到国家标准范畴,首先要明确其定位,不同的标准覆盖的范围和指标的内容不尽相同,地方标准应高于国家标准。二是需调整框架。建设规范的框架和目录不匹配,章节顺序不合理,整体框架和具体层次需根据国家规范编制体系进一步优化,建设规范作为贵州省智能煤矿建设的顶层设计,在内容上要按照生产环节和程序编制,明确原理、功能、用途,该融合的应融合在一起。三是应准确用词。建设规范的编制文字要严谨准确,特别是一些专有名词、专业术语要表达清楚,不能产生歧义,明确哪些条款是指导性的哪些条款是约束性的。四是得完善内容。应补充各种平台建设部分重点内容,完善地理信息系统相关内容,形成协同系统并能有效联动,能与“贵州能源云”高度融合,并增加智能决策、调度指挥和应急救援相关内容,实现云服务云应用。

省能源局指出,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发布的《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黔能源科技〔2020〕85号)要求,智能煤矿应实现综采工作面智能化、综掘工作面智能化、辅助生产系统智能化、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建成智能化生产、安全保障、经营管理等多系统、多功能融合的一体化平台。文件明确了贵州省智能煤矿建设目标:2020年启动1处以上智能煤矿建设;2022年完成1处以上智能煤矿建设;2025年建成50处智能煤矿

省能源局强调,建设规范编制团队要按照专家所提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尽快修改完善达标后进行发布实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向纵深发展,有效规范智能煤矿建设标准,加快智能煤矿建设步伐,促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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