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 |
被处罚个人 |
张冰 |
案件名称 |
贵州安佳矿业有限公司“7·15”其他事故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相关责任人员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5〕56-7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 |
处罚结果 |
暂停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370825********5537)30日(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8日) |
处罚事由 |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贵州安佳矿业有限公司“7·15”其他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矿安黔函〔2024〕158号),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
处罚依据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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