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5年第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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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5年第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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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25-07-03 11:42:23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个人

张新文

案件名称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3·13”顶板事故撤销、暂停相关责任单位人员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5〕33-6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5年7月3日

处罚结果

暂停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522501********7653)30日((2025年7月3日-2025年8月1日)

处罚事由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3·13”顶板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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