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示(2022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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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示(2022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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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22-01-28 11:30: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人

贵州万胜恒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案件名称

贵州万胜恒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2003

处罚决定时间

2022127

处罚结果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处罚事由

20211222日至2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处、监察执法二处、监察执法五处、监察执法六处对贵州万胜恒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监察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设立通防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地测部。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只有11名,未配备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业务部室只有1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部工程师周新伟)”的违法违规行为。2021123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移送书》(黔矿安监(调查处)移〔2021002号)将贵州万胜恒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移送我局依法处理。

处罚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移交工作的通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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