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1日至2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会同百管委能源局对贵州黔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预防性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公司通防副总、地测副总、采掘副总、机电副总以及机电运输部长、安全部长、生产技术部长、通防部长、调度中心主任均由下属煤矿有关人员担任(兼职),瓦斯治理、防突机构除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外,其余人员均由下属煤矿人员担任(兼职)。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检查时,公司所提供的资料照搬照抄《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三项管理制度”编制指南》。未建立健全地测工作规章制度”的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12月3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移送书》(黔矿安监技装移〔2021〕001号)将贵州黔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移送我局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