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示(2022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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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示(2022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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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22-01-11 11:05: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人

贵州黔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案件名称

贵州黔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2001

处罚决定时间

2022110

处罚结果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处罚事由

20211221日至2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会同百管委能源局对贵州黔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预防性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公司通防副总、地测副总、采掘副总、机电副总以及机电运输部长、安全部长、生产技术部长、通防部长、调度中心主任均由下属煤矿有关人员担任(兼职),瓦斯治理、防突机构除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外,其余人员均由下属煤矿人员担任(兼职)。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检查时,公司所提供的资料照搬照抄《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三项管理制度”编制指南》。未建立健全地测工作规章制度”的违法违规行为。2021123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移送书》(黔矿安监技装移〔2021001号)将贵州黔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移送我局依法处理。

处罚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移交工作的通知》《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第(一)项、第六条第(三)项、第十四条第二款以及《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六条第(三)项、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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