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会同金沙县能源局按照月度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对贵州吉顺矿业有限公司开展预防性基础监察,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公司总经理张前进兼任大方县营兴煤矿总经理,无安全副总经理;(2)公司通防部、安全部、机电运输部等职能部室均只配备部长1人,无负责一通三防、安全和机电运输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第(三)项以及《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2021年12月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移送书》(黔矿安检执三移〔2021〕301号)将贵州吉顺矿业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移送我局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