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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说明
申请人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本局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受理机构为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为贵阳市瑞金北路172号;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2:00-17:3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 0851-86891400 ,传真号码 0851-86891400 ,邮箱gzsnyj@126.com;通信地址为贵阳市瑞金北路172号,邮政编码为550004。
三、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贵州省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局接受当面申请。
1.《申请表》填写要求。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2)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等相关线索;
(3)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回复形式;
(4)每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我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http://nyj.guizhou.gov.cn/zwgk/ysqgk/;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3.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4.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受理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
5.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受理。
我局收到申请后,将在接到申请后7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信息不明确或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我局处理信息公开查询的有关申请受理时限为接到申请起的 2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局免于公开的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公开的,我局将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 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本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贵州省能源局依申请公开说明》中的流程图。
五、费用。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六、依申请公开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