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关于对省政府决定取消和转变
我局原行政服务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家及省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按照省政府确定取消行政服务事项类别的统一安排,我局对原行政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依法归类。目前,清理结果已经省政府审定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告。为使行政相对人提前了解我局的行政权力事项,现将《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2015-1号)》中确定取消和转变我局原行政服务事项向社会公布,剩余行政权力事项待省政府审定发布后再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省能源局经省政府确定取消和转变行政服务事项一览表》
2016年1月13日
省能源局经省政府确定取消和转变行政服务事项一览表
《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2014-6号)》确定我局原有的行政服务事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1 | 行政服务 |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核发及对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批准 |
2 | 行政服务 | 核发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资质 |
3 | 行政服务 | 对矿井瓦斯等级和对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的审批 |
4 | 行政服务 | 对能源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 |
《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2015-1号)》确定取消我局的原行政服务事项》
序号 | 权力名称 | |
1 |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核发 | |
2 | 核发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资质 |
《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2015-1号)》确定转变我局的原行政服务事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1 | 行政许可 | 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以上标准煤用能单位能源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 |
2 | 行政确认 |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审查确认 |
3 | 对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结果的审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