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关于向各产煤市(州)人民政府预拨2020年度煤矿安全工作经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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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关于向各产煤市(州)人民政府预拨2020年度煤矿安全工作经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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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1636013
  • 信息分类: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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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能源局关于向各产煤市(州)人民政府预拨2020年度煤矿安全工作经费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度拟向各产煤市(州)人民政府预拨煤矿安全工作经费情况公示如下。

一、预拨依据

根据《省能源局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投入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能源煤安〔202062)第一条第四项,产煤辖区内生产煤矿安全回采煤量,按0.2/奖补市(州)政府作为工作经费(已有一般事故的市州按0.1/,用于购买对煤矿瓦斯防治六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项目方案进行审查验收,核查煤矿瓦斯参数测定、突出危险性鉴定结果等第三方技术服务。

二、支持条件

根据《省能源局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投入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二条第二项,市、县级政府应符合下列支持条件:(1)辖区内煤矿当年未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2)当年发生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市、县级政府按上述条款标准的50%给予奖补;3)完成煤矿瓦斯超限次数同比下降任务;(4)完成当年度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任务

三、测算过程及预拨金额

经各市(州)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初步统计,2020年全省安全回采煤量合计为13930万吨,结合今年以来各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各产煤市(州)人民政府申请拨付2020年度煤矿安全工作经费1646万元,现按各产煤市(州)政府申请拨付资金的50%预拨、涉及资金82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省能源局

202068

附表:全省各产煤市(州)申报工作经费及预拨资金测算表


序号

地区

2020年预计安全回采煤量(万吨)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预拨标准(元/吨

应拨付金额(万元)

拟预拨金额(万元)

备注

1

贵阳市

70

0

0

0.2

14

7


2

遵义市

700

0

0

0.2

140

70


3

安顺市

600

0

0

0.2

120

60


4

毕节市

5400

2

2

0.1

540

270

一般事故

6

六盘水

6000

1

2

0.1

600

300

一般事故

7

黔南州

60

0

0

0.2

12

6


8

黔西南

1100

0

0

0.2

220

110


合计

13930

3

4


1646

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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