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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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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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9-00061
  • 信息分类: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文号: 黔能源煤安〔2019〕70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黔能源煤安〔2019〕70号


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煤矿安全生产

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主管部门:

为切实推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现将2019年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煤矿标准化达标任务。2019年,全省现有13处一级标准化煤矿要继续保持达标,并新增10处以上煤矿申报一级标准化等级;保持二级标准化煤矿268处,新创建二级标准化煤矿40处,所有正常生产矿井必须达到三级标准化及以上等级(具体计划分配详见附件1)。

二、强化标准化建设任务考核。煤矿标准化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工作考核内容,各级煤矿标准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摸清煤矿标准化创建基础条件,逐矿制定标准化创建目标和规划,早安排、早部署,并加强服务、指导,确保煤矿标准化任务按期完成。

三、规范标准化煤矿申报管理。煤矿标准化等级申报工作必须登录国家煤矿安监局官方网站“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栏进行申报,标准化主管部门对标准化等级发生变化的煤矿要在系统内及时修改信息;煤矿标准化达标任务考核将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四、加强动态管理和信息报送。各级煤矿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做好煤矿标准化资料归档和统计报送工作,煤矿达标情况要于每月底前报送省能源局;同时,要加强对达标煤矿的动态管理,对发生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管理滑坡达不到相应等级的煤矿,按规定及时予以降级或撤销等级;省能源局将定期抽查部分煤矿标准化达标情况。


附件:2019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任务分配表.xlsx

省能源局

        2019年4月15


(联系人:杨国东,电话号码:0851-86891738电子邮箱:18008518911@163.com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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