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紧扣全省能源高质量发展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能源领域营商环境,为保障能源安全和推动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
一、2025年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2025年,全局上下聚焦能源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坚持法治引领与业务实践深度融合,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法治服务保障,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
我局坚持将法治作为能源安全与发展的根本保障,通过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提升监管效能,切实以法治支撑和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筑牢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能源法等纳入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作为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持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评议。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工作,指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等重大法治事项。全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35次,研究审议“三重一大”事项136项,召开局务会、专题会等研究法治工作11次,切实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2.完善制度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启动《贵州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修订程序,通过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交流座谈、专题研讨、多次修改完善,现已完成该《办法》作为调研类项目的前期基础工作,形成立法后评估报告和《贵州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草案)》文本,并已提请列入2026年预备立法项目(二类)地方性法规调研论证项目上报省司法厅。二是动态厘清权责边界。系统梳理法律法规,以《省能源局招标投标事权目录》形式,对能源招投标领域的权责事项进行清单化管理,《事权目录》明确界定能源主管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22项具体权责(1项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全面覆盖对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等各类主体的监管,厘清了省市县三级职责交叉与监管空白问题,为各级能源部门依法履职提供了清晰的依据。此外,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对“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的办事指南进行了动态更新和优化,确保权责法定、边界清晰。为进一步理顺煤炭洗选建设项目的管理职能,省能源局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梳理法规政策依据,提请省政府将煤炭洗选建设项目备案机关调整至县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省政府批复同意后,煤炭洗选建设项目备案职责与行业主管、安全监管权责实现统一,理顺了管理体制,有助于强化行业统筹与安全监管,防范风险,保障煤炭洗选业安全稳定发展。三是启动能源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课题研究。通过评估现行执法及监督制度,开展执法流程摸底调研,现已初步形成覆盖煤炭、电力、油气和新能源全领域的《贵州省能源行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草案)》及配套文书模板,为统一执法标准奠定基础。四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等事项,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全年审查合同、文件、处罚决定等法律文书174份,参加专题会议10余次,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专业支撑,有效防控了决策风险。
3.创新执法方式,提高安全监管效能。一是科学制定执法计划分级分类监管。依据全省煤矿安全风险等级与管理绩效,对执法检查频次进行动态优化与科学压减。2025年计划执法检查矿次较2024年减少2867矿次、下降44.1%。省本级执法检查实现了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风险企业“利剑高悬”。二是推行联合执法减负增效。制定实施《贵州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联合执法实施细则》,全面推行执法检查“扫码入企”,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执法,有效整合了执法资源,解决了多头重复检查问题,切实减轻了企业迎检负担。三是推广“远程执法”智慧监管。积极运用监测预警、视频监控等信息化系统开展非现场巡查,打破了时空限制,缩短了响应时间,填补了“监管盲区”。 截至12月,全省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利用“远程执法”,对403家煤矿企业开展视频巡察,发现疑似存在“三违”行为等问题9747个,进行现场核查1541次,作出处置3203次。
4.狠抓专项整治,规范行业秩序。一是扎实开展涉企执法与“五乱”整治。将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与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摊派”行业歪风紧密结合,建立问题整改、追责问责等“五本台账”并半月调度。全省能源行业排查发现问题166个,已全部整改、整改率达100%。在“五乱”整治工作中,全省能源系统用心用情办好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108件,重点解决了追讨农民工工资、办理信访及12345热线回复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协助解决了盘州市柏果镇继光村饮用水源污染保障了村民饮水安全,全力推动能源行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完善制度60项,追责问责180人/次,移送线索10件。行业风气持续向好。同时,推动完成涉企行政执法检查28次,完成全年执法检查计划,其中煤矿安全监管执法24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4次,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二是深化煤矿执法领域集中整治。将煤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作为规范行业执法行为的关键抓手抓实抓细。在组织保障上,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9次向省政府专班及派驻纪检组专题汇报工作进展,召开局党组会、专题会11次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在责任落实上,严格执行“局长包市、处长包县”的包保督导制度,包保领导干部累计34次深入基层一线,通过座谈交流、个别访谈等方式,点对点指导整治工作,共现场指出具体问题2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推动煤矿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我局将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作为核心任务,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规范涉企行政行为,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发能源领域市场主体的活力。
1.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提升便利化水平。一是全面落实“一网通办”。严格按照“五个通办”要求,推动能源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规范运行。截至2025年12月,共办理行政许可26370件、法人行政处罚83件、自然人行政处罚266件、公共服务6404件、煤矿开工备案等备案类事项109件,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回复107件,满意率均达到100%,未出现受理、办件超期情况。二是聚力攻坚“高效办成一件事”。按要求配合做好贵州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按月调度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政企业务线上线下联办,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按需办。“水电气网联合报装”获国务院办公厅典型案例推广。同时,完成“油气核准事项”场景化改造,进一步优化企业线上办理流程。三是“企业之家”服务升级。按照诉求接办、流转交办、分级会办、跟踪催办、反馈督办“五个办”闭环机制,做到企业“进一门,找一人、办成事”,坚持“有求必应,用心用情”服务理念,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全方位服务。今年,通过企业之家平台反映诉求量从2024年的9件下降为零,企业满意度持续提升。
2.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一是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题调研。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的工作部署,省能源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牵头的专题调研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一把手抓总、分管主战、班子成员协同”的指挥体系,下设“1+3”工作组,形成方案设计、实地调研、整治推进的责任闭环。科学设计数字化匿名问卷,企业参与调研率达73%。调研组先后深入9个市(州)开展座谈交流,分管领导亲自领导带队下沉安顺、黔南等地,通过“包市包县”、现场评查案卷等方式进行督导,确保调研走深走实。通过系统调研,基本摸清了全省能源系统执法力量配置、制度建设及执行现状。同时,梳理出执法检查频次较高、多头重复、基层力量薄弱、执法规范化水平及标准有待统一等五方面突出问题。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与统筹整治相结合,将其纳入了“五乱”行业歪风整治同步推进,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落实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案卷定期评查机制,督促市(州)每半年、县级每季度组织开展案卷自查。在此基础上,省本级于2025年11月组织开展了全省年度集中评查,聚焦年度内已办结案件,采取随机抽样方式,抽取省市县三级案卷共计255件,并首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独立评查。通过系统评查,有效发现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法律适用不准确、证据链条不完整、文书制作不统一等突出问题。通过案卷评查加强了对各级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为后续针对性开展培训、统一执法标准、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与案件质量奠定了扎实基础。
3.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一是实施精准化培训。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执法人员“三年轮训”计划,年内566名煤矿监管人员参训,有效提升了依法执法意识和操作规范性。二是聚焦新法宣传贯彻。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作为重点,制定专项方案,局党组带头研学,组织全系统2000余人次参与培训测试,确保法律精神入脑入心。 组织参加“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网上专题培训,常态化开展旁听庭审。三是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利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全员线上法律知识考试,平均成绩95.6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
(三)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促进公平竞争
我局深刻认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战略意义,坚决清理妨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严格规范政府行为,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秩序。
1.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文件的必经程序。2025年,对局发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审查结果显示,相关文件均不存在妨碍市场主体平等准入退出、实施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或指定交易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内容,从源头上防止了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
2.扎实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将专项工作作为破除市场壁垒、规范市场秩序的关键抓手。根据要求迅速组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发实施方案、配套制度和工作提示,组织召开全省能源行业专项工作启动部署会。通过开展集中办公,梳理清单、填报底册、抽取项目、抽查自查,夯实工作基础。通过开展实地调研、行业督导、个别访谈、项目核查、专题研究、加强对下指导,持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局也清醒认识到,对照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更高要求、能源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更高期盼,当前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法规制度体系的协同性与适应性有待增强。执法程序全省统一的标准化指引尚未正式出台,不同领域、不同地区的执法操作存在差异。
二是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与法治素养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不足,执法文书制作、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环节的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
三、2026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持续在健全制度、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保障公平上用力,全面提升能源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十五五”能源高质量发展开好局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持续健全制度体系,夯实法治保障根基。一是积极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全力推动《贵州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加快执法规范化成果转化。在深化课题研究基础上,正式出台《贵州省能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流程规程》及配套文书范本,构建覆盖全领域、全流程的标准化执法体系。三是动态优化权责清单与行政裁量权基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适时修订权责清单,完善能源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细化量化罚款幅度、停产时限等标准,严防执法随意性。
(二)持续优化监管机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内部执法整合。对省、市、县三级执法检查进行纵向整合,对局内部各处室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进行横向整合,科学制定年度联合检查计划,从根本上减少重复检查、选择性执法。二是强化外部执法联动。完善与矿山安全监察等部门的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在计划对接、风险共研、联合检查、成果共享上深化合作,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拓展能源领域集成服务场景。完善“企业之家”功能,提升诉求响应质效。全面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以高效规范的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持续加强能力建设,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一是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大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和案例培训力度,重点针对案卷评查中暴露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精准培训。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与公平竞争审查。健全“随机抽查+重点评查”常态化案卷评查机制,深化评查结果运用,将其作为监督执法、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不折不扣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开展存量政策清理,坚决破除各类隐性壁垒。三是持续深入推进招标投标相关工作。完善并严格落实三项核心制度,着力消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维护能源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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