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做好煤矿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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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做好煤矿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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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3390148
  • 信息分类: 普通文件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文号: 黔能源煤安〔2020〕105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能源局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做好煤矿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监分局,各煤矿企业:

2020927凌晨重庆能投渝新能源公司松藻煤矿井下2#大倾角皮带燃烧造成一氧化碳超限,事故已造成16遇难、1人正在全力抢救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煤矿较大事故,坚决确保不发生煤矿重特大事故,现就加强煤矿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坚决打好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战

各地、各有关部门及煤矿企业要清醒认识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关键在瓦斯,要牢固树立瓦斯是“第一杀手”的认识,按照全省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要求,深入开展瓦斯防治六个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通风、安全监控、瓦斯抽采等系统,严格瓦斯超限处置,强化地质基础管理,完善瓦斯防治措施,坚定不移取消非定向长钻孔顺层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主要的区域防突措施,遇地质构造、煤层急剧变化、应力集中等情况必须坚决停止采掘作业并进行分析研判、严格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恢复采掘作业,坚决杜绝煤矿瓦斯事故发生。

二、全面开展煤矿防灭火专项检查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立即开展煤矿防灭火专项检查。一要严查煤矿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设施技术、工艺等,井下电缆、风筒、皮带和电气开关等设备设施是否取得产品合格证“MA”标志规定进行检测,严防非防爆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等违规入井二要严查煤矿地面消防水池、消防管理系统以及井下防灭火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采用可燃性材料支护,是否存在干式打眼、违规动火作业等行为。三要严查煤矿是否编制防灭火专项设计,是否严格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时是否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四要严查煤矿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短路、过热、过流、欠压等保护不全情况带式输送机烟雾保护、超温自动洒水装置、防滑保护、堆煤保护等安全保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五要严查煤矿是否按要求在井下有关地点安设工业视频监控系统并传输视频监控数据,应急广播系统是否正常使用并覆盖全矿井所有采掘面等作业地点,确保发生危险时可及时通知井下所有人员撤离六要严查煤矿自救器的维护和管理是否规范,井下所有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携带自救器,是否经培训合格后能熟练使用

三、立即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

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重庆能投渝新能源公司松藻煤矿9·27”火灾事故教训,由煤矿矿长组织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登记造册清单管理,并严格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销号同时将排查的隐患通过贵州省隐患信息填报系统进行填报。隐患排查严禁走形式、走过场,煤矿认真自查隐患并及时录入隐患信息填报系统的,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依法免予或从轻处罚,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流于形式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处罚

四、严格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922日全省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第六次月度会商会议精神,一是对辖区内煤矿及其布置的采掘面进行全面摸排,梳理需要重点盯防的高风险煤矿或采掘面清单,分类制定加强监管监察的措施,并将从严监管监察措施落实情况于930日前按归口管理分别报省能源局和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兼并重组煤矿分类处置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2010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批准拟关闭和因法院裁定书、判决书或调解书导致配对关闭指标缺失以及20191231日前未取得兼并重组实施方案批复等“三类煤矿”的安全监管监察,严防关闭回撤设备过程中上演“最后疯狂”,守好关闭煤矿安全生产“最后一班”;对上述“三类煤矿”在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要切实落实好安全监管主体和对应的联合执法组职责,严防其违法违规组织生产。三是加强中秋、国庆等关键时段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结合监管监察联合执法要求,合理科学安排执法组对煤矿进行巡查检查,并将检查组计划安排于929日前按归口管理分别报省能源局和贵州煤监局。四是严查带班矿领导是否按规定入井带班并认真履行带班职责,是否与工人同上同下。五是严格检查煤矿石门揭煤、巷道贯通、钻孔施工等重点工程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验证、抽采达标评判等关键环节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六是要以整改国家煤矿安监局综合督查组反馈问题为契机,切实整改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不严不实、不均衡等突出问题,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五、加强中秋和国庆期间值班值守

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主要领导、值班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加强通讯联络,保持各级信息渠道畅通,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各矿山救护队节日期间,做好充分准备严阵以待,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应急出动。

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此件转发至辖区内各产煤县(市、区、特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

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927日  

(联系人:杨秀杰,0851-86830070,电子邮箱:gznyjmc@163.com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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