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煤安〔2019〕176号
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关于全面推行煤矿
入井安全宣誓制度与“手指口述”
安全确认作业法的通知
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监分局,各煤矿企业:
为推动全省煤矿进一步营造浓厚安全氛围,全力提升煤矿全员安全意识,引导煤矿从业人员自觉遵法守纪、按章作业,经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监局研究决定,在全省全面推行煤矿入井前安全宣誓制度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作业法,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面推行煤矿入井前安全宣誓制度
(一)宣誓人员。以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为主,全省所有煤矿的入井作业人员,入井前必须进行安全宣誓。
(二)宣誓地点。原则上在入井通道至井口附近显著位置设集中宣誓点,单班入井作业人数超100人的可设在各区队班前会议室。
(三)宣誓誓词。各煤矿参照以下誓词明确本单位入井誓词内容,誓词要上墙或单独设置展板。参照的誓词内容:“我宣誓,为了自身安全、家庭幸福,严格遵规守纪,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牢记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坚决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所伤害。”
(四)宣誓形式。可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原则上3人以下(不含3人)可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右手举拳,诵读誓词。3人以上应集体宣誓,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宣誓完毕后,排队等候依次入井,对于当班中途出井又再次入井人员,也要再次进行安全宣誓。
二、全面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作业法
(一)明确“手指口述”人员。煤矿班组长(工队长)、特种作业人员、一线工人。
(二)制订“手指口述”内容。各煤矿根据各工种操作规程内容明确“手指口述”具体内容,内容要做到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力求口语化,并制作卡片或手册,发放给所有从业人员随身携带。
(三)实施“手指口述”时间。“手指口述”应当在井下作业开工前、作业前实施,要体现在下达开工命令、作业指令、作业前的各个环节,确认工作环境处于安全状态后方可开展作业。
(四)加大“手指口述”推进力度。各煤矿企业要全面施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作业法,切实加大“手指口述”培训力度,加强辅导和集中学习,并建立“手指口述”实施激励和惩罚制度,推动从业人员认真学习使用“手指口述”安全确认作业法,形成良好的企业安全氛围。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安全宣誓和“手指口述”是营造企业安全氛围的有效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及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推进安全宣誓制度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作业法对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定决心,持续推动,确保安全宣誓制度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作业法长久实施并取得实效,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精心组织,及时实施。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谋划、深入组织实施安全宣誓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作业法,确保201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安全宣誓地点要确保挡风遮雨、集体宣誓时应有的空间面积、照明等基本条件;所有宣誓地点必须实现煤矿工业视频系统全过程监控,且监控视频数据保存期限不低于30天。“手指口述”内容要加快制订,并及时组织入井作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做到应知应会,并在井下所有岗位全面实施。
(三)加强检查,强力推进。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结合执法计划、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对煤矿实施安全宣誓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作业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煤矿设置的宣誓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坚持入井前安全宣誓,是否在开工前、作业前按规定进行“手指口述”,对未实施的煤矿企业要在执法文书中提出,并要求其限期改正。
请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产煤县(市、区、特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煤矿企业。
省能源局 贵州煤矿安监局
2019年8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