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煤安〔2019〕169号
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全省
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监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26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7月24日省委紧急视频会议以及8月2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办发电〔2019〕3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19〕97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四起较大煤矿事故的通报》要求,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为主线,进一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全省煤矿较大以上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拟于8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8月中旬至12月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现场安全检查阶段,8月中旬至9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为大检查“回头看”阶段,对安全检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12月底前完成。
二、检查范围
全省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以及拟恢复生产建设并启动隐患整改的煤矿,重点为30万吨/年以下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水害严重煤矿。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煤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健全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管控、重大灾害防治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其中:基础管理“6个必查”、瓦斯防治“36个必查”、防治水“8个必查”、顶板管理“8个必查”、机电运输“9个必查”、安全培训“8个必查”、超能力生产“9个必查”等共计“84个必查”内容(详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上下联动。按照全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力量一盘棋的原则,由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监局负责人带队,两局机关有关业务处室派员参加,与各市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驻地煤监分局人员一起按市(州)为单位划片成立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详见附件1)。
(二)明确任务分工。省级部门人员要主动与负责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驻地煤监分局对接,指导制定各市(州)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根据各市(州)辖区内煤矿实际及市县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力量情况,成立若干个检查小组,分配检查任务,提出工作要求等,尽快开展煤矿安全检查工作。各检查小组负责人原则上由省、市两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处级干部以及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担任,6~8人组成。
(三)强化工作培训。开展安全检查前,各工作组要组织所有参加大检查的煤矿安全监管人员、驻矿安监员等进行检查前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人员熟悉文件精神和检查的标准要求。同时,在检查过程中,各检查小组要不断组织小组成员进行强化学习,确保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将本次大检查的精神和标准要求吃透、吃准,切实提升大检查工作成效。
(四)突出检查实效。各检查小组在开展安全大检查的过程中,要统筹协调监管监察执法计划,按照时间服从质量、规模先小后大、灾害先重后轻等原则,对照大检查专项检查表,优先检查30万吨/年以下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水害严重煤矿。对已经批复而未执行的监管监察执法计划,可根据大检查的需要作适当调整。同时,每检查一处煤矿要抽查煤矿矿级领导及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抽查考试,并抓好大检查跟踪督办,确保查处的隐患整改治理到位。
(五)购买社会服务。各工作组可根据大检查任务,聘请煤矿地测、通风、机电等有关煤矿方面的专家参与大检查。聘用专家计划纳入各市(州)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六)规范行政执法。各检查小组到矿检查时要主动亮明身
份,并提前制定检查方案,执法文书制作、下达由各检查组商议确定负责单位,做到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描述准确,现场处理处罚客观、公正、处置得当,切实依法行政。
(七)及时报送信息。各检查小组要明确一名人员为检查小组联络员,每周将安全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详见附件2)报工作组联络员;各工作组联络员汇总后报省能源局。大检查结束后,各工作组要及时做好此次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的总结、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报省能源局和贵州煤矿安监局。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运用好此次大检查成果,做好2020年监管监察执法计划编制。
(八)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区、各检查小组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及时将查处的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和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煤矿、依法关闭取缔的煤矿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以及被处罚问责的企业和个人等情况进行公开曝光,提升警示教育效果。
(九)严明工作纪律。参与大检查活动的所有人员(含聘请的专家)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轻车简从,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向煤矿企业或相关单位提出任何与煤矿安全检查无关的要求。
请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迅速将此件转发至辖区内各县(市、区、特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省能源局 贵州煤矿安监局
2019年8月8日
(联系人:杨德志,电话:0851-86830070,邮箱:gznyjmc@163.com)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2019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