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人事﹝2019﹞77号
关于印发《贵州省能源局2019年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实施方案》的
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
《贵州省能源局2019年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实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制定,并经局领导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3月29日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印发
贵州省能源局2019年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
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及《贵州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关公务员的管理,客观准确评价局机关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激励全局公务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订2019年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从严管理干部要求,通过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全局公务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勤政廉政,激发大家在贵州能源改革发展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化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加快贵州能源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开创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能源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平时考核工作,成立省能源局平时考核委员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分管局领导任副主任,处室(省煤矿工会)负责人为成员。
平时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平时考核工作,审议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提出的平时考核等次意见,对平时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平时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局人事处,负责年度考核具体工作。
三、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在职公务员(含省煤矿工会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局领导的考核按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重点考察公务员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对其工作业绩、工作效率等方面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把公务员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点内容, 从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
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考核指标共分一级指标2个,包括:政治素质、廉洁自律和工作实绩。二级指标6个,包括: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交办任务完成情况、其他任务完成情况、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章守纪。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共设四个等次:100—90分为“优秀”;89—70分为“称职”;69—60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具体对照《贵州省能源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指标细则》(附件1)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与程序
平时考核以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实行个人自评与所在处室民主考评相结合,统一组织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局主要领导对全平时考核工作负总责,局分管领导负责考核所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负责考核本处室公务员。
(一)考核方法
平时考核推行日记实、月小结、季考评的方法。即:被考核人每日要对个人工作进行工作记实;各处室每月依据个人每日记实情况进行平时考评工作评分,每季度依据月评分排序情况进行处室民主考评。
(二)考核程序
各处室根据公务员岗位职责(工作分工)将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个工作人员,把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时限、标准、数量、质量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被考核人要制定出个人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对工作进行汇报反馈。在此基础上,按以下程序进行平时考核:
1.个人年度计划。公务员根据已明确的工作任务,制定个人年度工作计划,经主管领导核准并完成备案。
2.每日工作纪实。公务员每日要如实对照工作指标和完成工作情况,以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进行记实并反馈,并在每月底将个人工作纪实提交主管领导审核。
3.每月小结评分。公务员根据月个人工作纪实,每月底如实小结本月各项任务情况、工作进度和质量、执行廉洁自律和出勤、参加培训(会议)等情况,并对照《贵州省能源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指标细则》进行自我评分。被考核人的主管领导结合被考评人自评分和其综合表现,进行当月小结评分,“优秀”等次评分人数不得超过20%。
4.季度考评评鉴。每季度后的第一个星期,被考核人根据月小结情况,如实填写《贵州省能源局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评鉴表》(附件2),由处室组织进行民主考评。主管管领导根据处室民主考评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人作出季度考评评鉴,“优秀”等次评分人数不得超过20%。各处室将本处室季度考评情况报经分管局领导审定后送局人事处备案。第四季度平时考核可以结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5.考核结果反馈。对被考核人的季度考核评鉴结果,由主管领导及时进行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工作意见。
6.考核结果备案。局人事处负责汇总全局季度考核评鉴结果,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和进行归档,将季度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使用
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基础(占50%)。年度考核等次根据平时考核情况综合确定,“优秀”等次人选在平时考评结果为“优秀”的人员中产生,平时考核有1次“基本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平时考核有2次“基本称职”和1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平时考核有3次以上“基本称职”和2次及以上“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干部管理使用
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结果作为公务员职务调整、奖励惩戒、教育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于平时考核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在职务晋升、进修培训时优先考虑。对于平时考核成绩较差、表现欠佳的公务员,应当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警示谈话或调整岗位。
六、相关事宜
(一)请假、培训、挂职等公务员平时考核
经批准享受国家规定假期按正常出勤对待。在季考评周期内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超过考核天数一半的,不进行考核。
对交流任职、下基层挂职锻炼、军转转到机关、单位派出学习、培训和借用(抽调)的公务员平时考核按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二)新录用公务员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情况作为试用期满考核和任职、定级的依据。
(三)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参加平时考核
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材料的公务员,由主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经批评教育后仍拒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当年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能给予其它形式的表彰奖励(含二级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奖励)。
(四)平时考核结果复核
公务员对平时考核结果不服,可在平时考核结果公布后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提出复核的,须提供经主管领导确认的本人平时考核材料。
七、其他
局机关平时考核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考核委员会进行指导,人事处是局机关平时考核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全局平时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处室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平时考核工作,做到考核程序、考核结果公开透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导致平时考核失实、失真的个人和处室,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局机关工勤人员参照执行。本实施方案从2019年1季度起执行
附件:1.贵州省能源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指标细则
2.贵州省能源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记实评价表
附件1:
贵州省能源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指标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自我评分 |
领导评分 |
备注 |
政治表现 与 廉政建设 (40分) |
思想政治表现 (20分) |
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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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坚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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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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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忠诚担当,符合党中央要求,接地气的价值理念、职业操守,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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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组织安排,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参加教育和各类培训学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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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表现 (20分) |
转作风、纠“四风”,杜绝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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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纪律,对有违反纪律规定被通报的,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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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有关事项报告规定,未落实重大事项报告或个人事项报告,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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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厉行节约。违反用电、空调等节能管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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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无故迟到、早退等情形和违反其它规章制度。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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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绩 (60分) |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5分) |
认真推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每月按要求完成工作。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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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任务完成情况 (20分) |
认真完成交办工作任务。每日认真负责完成主管领导交办工作任务。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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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15分) |
完成相关总结、报表、统计等有关材料等上报任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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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公文流转、网络、信息安全等保密制度。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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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完成撰写公文文稿和信息等任务。5分。 |
附件2:
贵州省能源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记实评鉴表
(2019年第季度)
姓名 |
处室 |
职务(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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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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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评分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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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 情况 |
是否全勤 |
事假(天) |
病假(天) |
旷工(天) | ||||
处室 评价 意见 |
评分: 建议等次: 年月日 | |||||||
主管 领导 意见 |
签名: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