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油气〔2019〕12号
关于对2018年全省煤矿瓦斯
抽采和利用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省直管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2018年度,全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黔府发〔2017〕9号)、《加快煤炭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黔党发〔2018〕20号)等有关要求,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工作进一步加强。现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8年度全省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计划完成情况
根据黔能源油气〔2018〕37号文件,2018年全省计划抽采煤矿瓦斯273310万m3,利用108000万m3。
2018年全省实际抽采煤矿瓦斯276754.25万m3,同比增加41574.94万m3;利用瓦斯111727.66万m3,同比增加26437.41万m3;瓦斯利用率40.37%,同比增加2.83个百分点。
(一)六盘水市、毕节市、安顺市完成了全年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目标。
(二)贵阳市和黔南州完成了全年煤矿瓦斯抽采目标(注:2018年无煤矿瓦斯利用目标)。
(三)黔西南州完成全年煤矿瓦斯抽采目标,未完成全年瓦斯利用目标。
(四)遵义市未完成全年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目标。
二、10个亿立方米级煤矿瓦斯抽采规模化示范矿区建设进度情况
(一)2个5亿m3级抽采规模化示范矿区中,2018年底盘州市煤矿瓦斯累计抽采70002.02万m3,水城县煤矿瓦斯累计抽采43460.84万m3,其中水城县未完成5亿m3级瓦斯抽采规模化示范矿区建设目标。
(二)3个2亿m3级抽采规模化示范矿区中,2018年度织金县、金沙县和纳雍县煤矿瓦斯累计抽采分别为27834.72万m3、27603.93万m3和15158.70万m3,其中纳雍县未完成2亿m3级瓦斯抽采规模化示范矿区建设目标。
(三)5个1亿m3级抽采示范矿区中,2018年度黔西县、大方县、六枝特区、播州区和桐梓县煤矿瓦斯累计抽采量分别为14047.03万m3、20649.23万m3、10766.78万m3、2171.12万m3和1178.7万m3,其中播州区和桐梓县未完成1亿m3级瓦斯抽采规模化示范矿区建设目标。
三、下步工作措施
2018年度全省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量同比实现“双升”,但整体发展不平衡,尤其部分地区、企业对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重视不够,推进工作缓慢。下一步重点围绕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瓦斯灾害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204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抓好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工作。
(一)各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煤矿瓦斯灾害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工作;要积极支持和帮助协调煤矿瓦斯富余电量上网销售,解决制约煤矿瓦斯发电电量“自发自用”的天花板瓶颈;要督促高瓦斯、突出矿井加快瓦斯利用设施建设,以利用促进瓦斯抽采,以抽采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
(二)各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鼓励煤矿企业开展煤矿瓦斯井上下联合抽采、先抽后建等示范试点工程建设,支持煤矿企业开展高、低浓度瓦斯掺配发电利用,适时推进具备条件的煤矿矿区开展瓦斯居民利用工程建设。
(三)各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调度和统计分析工作,督促获得各项奖励补贴资金的煤矿企业加快瓦斯利用项目建设进度,对不能按期建成并恶意占用奖励补贴资金的企业提出处理建议。
(四)各高瓦斯、突出矿井要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瓦斯灾害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204号)要求,认真编制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计划,合理确定煤矿“采掘抽”达标比,在保障煤矿采掘平衡的同时,切实提高年度吨煤瓦斯抽采量。
(五)各煤矿企业要切实提高对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井下瓦斯抽采系统管理,推广应用先进钻孔技术和封孔工艺等,提高瓦斯抽采效果。
附件:2018年度全省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1月16日
附件:
2018年度全省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目标完成情况表 | ||||||
地 区 |
全年目标 (万立方米) |
实际累计完成 (万立方米) |
实际累计完成占全年百分比 | |||
抽采量 |
利用量 |
抽采量 |
利用量 |
抽采量 |
利用量 | |
六盘水市 |
130000 |
52000 |
134648.92 |
54466.18 |
103.58% |
104.74% |
毕节市(含威宁县) |
115000 |
45000 |
118145.25 |
50312.33 |
102.74% |
111.81% |
遵义市(含仁怀市) |
15000 |
6000 |
9447.12 |
3260.54 |
62.98% |
54.34% |
黔西南州 |
8000 |
2000 |
8652.00 |
558.61 |
108.15% |
27.93% |
安顺市 |
5000 |
3000 |
5245.00 |
3130.00 |
104.9% |
104.33% |
黔南州 |
210 |
0 |
513.70 |
0.00 |
244.62% |
|
贵阳市 |
100 |
0 |
102.26 |
0.00 |
102.26% |
|
合计 |
273310 |
108000 |
276754.25 |
111727.66 |
101.26% |
103.45% |
抄送: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办公室、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