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站内搜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法规 » 局内文件 » 普通文件

省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能源局门户网站  http://nyj.guizhou.gov.cn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GZ000001/2019-00084
  • 信息分类: 普通文件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文号: 黔能源新能〔2019〕161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黔能源新能〔2019161号


省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有关电网和光伏发电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推进清洁高效电力千亿级产业发展,我省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到了2019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360万千瓦,位居全国第一。国家要求此批项目在2019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项目建设工期短、时间紧、任务重、强度大。今年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对推进我省清洁高效电力产业发展、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全省可再生能源结构占比、推动我省光伏产业下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网,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一)地方政府。各市(州)人民政府加强建设工作保障,抓好统筹协调,督促辖区内相关县(市、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能源、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林业等部门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光伏项目建设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市级、县级投资主管部门及时对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办理核准,配合项目单位加快办理土地流转、征地等手续,缩短部门有关手续办理时限、优化服务流程,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二)项目单位。项目单位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在人、财、物等方面进行充分保障,项目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紧盯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各个岗位,简化招投标流程,同步开展现场踏勘、设计等专项编制、手续办理、资金筹备、土地流转、工程招标等工作,全方位、全环节推进项目建设。

、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一)强化生态保护。项目单位要与地方政府对生态红线进行彻底、全面排查,开工前要落实土地、林业等手续,建设中要落实“三同时”制度,充分考虑地形地貌、地质条件,优化设计、合理施工,杜绝大开大挖、乱砍乱伐、乱堆乱放,努力做到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运行。

(二)强化安全施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安全管理措施,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岗位安全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杜绝冒险施工、违规施工等,确保项目建设有条不紊、安全顺利进行。

(三)提前防范和化解群体事件。企业要加强和地方政府密切沟通联系,充分做好村民思想工作,做好土地流转、征地、用工等工作,建立项目与地方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杜绝和防范群体事件、上访事件,以优异的建设成果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有关工作要求

(一)地方政府要为项目创造良好的建设条件。近几年的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均为竞价项目,上网电价在在国家指导电价基础上进行了大幅下降,项目总体投资收益率不高,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地方政府不能以资源出让、企业援建和捐赠等名义变相向项目单位收费,不能强制要求企业直接出让股份或将收益用于应由政府承担的各项事务。

(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高质量建设。项目单位以不同的推进阶段制定时间表、任务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充分考虑暴雨、凝冻、地质灾害等自然因素,做好设备采购和储备,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建设。同时,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及时在贵州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申报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加快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配套送出线路工程,确保主体工程按期并网发电。

三)加强现场调研督查和调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各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现场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及时了解项目存在的困难,加强协调解决。从8月1日起,由县级能源主管部门每周向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和省能源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反映需要省级有关单位协调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四)报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加强项目调度和沟通联系,请各有关单位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与省能源局联系项目推进情况。请于8月2日前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至省能源局新能源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姓名、罗春林,邮箱、79165916@qq.com。


附件:贵州省纳入2019年光伏发电国家竞价补贴范围项目名单.xlsx



2019年7月29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贵州电网公司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印发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

关闭 微信 微博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