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省能源局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谢成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盘江精煤股份公司国有煤矿与盘县地方煤矿矿权重叠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煤炭工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妥善处理盘县部分地方煤矿与国有大型煤矿采矿权重叠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4〕44号)精神,按照 “在加强安全监管的前提下,分类处置,尊重历史,以时间换窗口”的工作原则,结合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实际,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对盘县部分地方煤矿与国有大型煤矿采矿权重叠的处置方案》,经第11次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5年3月26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对盘县部分地方煤矿与国有大型煤矿采矿权重叠的处置方案>的通知》(黔煤兼并重组办〔2015〕36号),对盘江精煤股份公司国有煤矿与盘县地方煤矿矿权重叠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明确处理。
一、帮助协调解决8处生产煤矿原购买关闭指标。《处置方案》已明确8处生产煤矿可作为生产矿井保留生产到资源枯竭或国家新政策出台。
二、帮助协调5处煤矿进行资源置换。对建议中5处矿井资源进行置换另选资源块段开发,即关闭5处矿井另选资源块段进行开发属新建矿井行为,须在符合国家及省的能源规划的情况下按有关规定办理新建矿井的手续。这5处矿井可按照《处置方案》意见进行生产至新政策出台或资源枯竭为止,同时应按照我省煤矿企业兼并处置的要求积极参与兼并重组。
三、帮助协调盘县红果镇银河煤矿等煤矿事宜。《处置方案》明确:贵州中纸投资有限公司盘县红果镇银河煤矿和购买的对应关闭煤矿与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混合所有制整合为火铺矿1个60万吨/年的混合所有制井区;贵州中纸投资有限公司盘县红果镇小关河边煤矿和购买的对应关闭煤矿与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混合所有制整合为金佳矿1个45万吨/年的混合所有制井区;盘县火铺镇雄兴煤矿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4〕44号)要求,可生产到采矿许可证到期为止。
2015年6月30日
(二)
省能源局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9号建议的答复
孙逊代表:
感谢您对贵州煤炭产业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对煤炭产业专业技术人才支持的建议》收悉。经我局到赫章实地调研,现就建议中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组织专家赴赫章县调研煤炭专业技术人才基本情况
我局对代表所提建议高度重视,抽调省煤炭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省煤炭工业协会相关专家组成调研组,于2015年4月23、24日对其所提的建议问题进行了专门调研。
赫章县煤炭储量约57.5亿吨,探明储量30.75亿吨,可采储量26.11亿吨,地质精查17亿吨。现有煤矿31个,设计产能474万吨/年,有生产矿井13个,设计产能210万吨/年。全县行业管理部门现有煤炭工程技术人员5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3人。现有驻矿监管人员59人,本科学历10人,专科学历49人,多数为近年毕业大中专毕业生。现有15个生产、建设矿井中共有工程技术人员82人,全日制学历33人,函授学历49人,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9人,初级职称16人。该县煤矿兼并重组完成后,行业管理部门煤炭工程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应在5人以上,煤矿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应在500人以上,各类技术工人需要4000人左右。目前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及结构与未来需求存在较大缺口,综合分析,原因如下:
一是地理环境较为恶劣,2013年前交通闭塞,农业人口占大多数,收入低下,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劳动力素质普遍不高。二是煤矿资源开发在毕节市起步最晚,2005年以前,以小煤矿粗放式开发为主。县中等职校师资不足,未开设煤炭专业,从业人员吸收、培养、引进滞后,储备严重不足。三是产业成熟度落后于全市,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及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成本较高,留人困难。四是与省内专业院校、行业组织、培训机构及大型煤炭企业联系渠道较窄,尚未建立有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培养模式、培训体系。五是行业管理部门尚未建立全县煤炭专业技术人员动态管理机制,缺乏针对性的专业技术人员接续计划。六是职称评审政策贯宣不及时,还未有效发挥民营经济组织及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的激励作用。
二、加强赫章县煤炭产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下一步工作措施
基于赫章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煤炭产业开发程度,围绕煤炭产业远景目标,该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应以就地吸收培养为主,扩大基数、夯实基础,以异地引进为辅,明确需求、高端引领。我局与赫章县工能局等县直部门议定了具体措施如下:
(一)人才培养
1.协调贵州大学、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赫章县工能局及当地煤炭企业,在赫章县定向招收培养煤炭专业大专以上定向生。
2.协调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赫章县工能局及当地煤炭企业,在赫章县定向招收培养煤炭专业高职生。
3.协调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赫章县工能局、县中等职校及当地煤炭企业,在赫章县开展“9+3”煤炭专业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二)人才培训
1.协调省煤炭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赫章县工能局及当地煤炭企业,为赫章县煤矿开展班组技工滚动轮训。
2.协调省内大型煤炭企业、赫章县工能局及当地煤炭企业,开展生产管理实地观摩交流。
(三)人才服务
1.协调省煤炭工业协会、赫章县工能局及当地煤炭企业,针对煤矿生产经营重点难点,进行专家会诊、指导。
2.指导赫章县工能局建立全县煤炭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制定专业技术人员接续计划、培训计划。
3.协调省煤炭工业协会,指导赫章县工能局及当地煤炭企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下一步我局还将积极协调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用活用足《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从职称评定等方面加大对赫章县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力度。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充分发挥赫章县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具备开展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系列,经考察后核准授权赫章县开展相应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三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选拔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时,对赫章县给予大力支持。
2015年6月14日
(三)
省能源局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梁嘉庚代表:
感谢您对风电和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独山县系列风力和光能源开发项目的建议》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就建议中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省能源局大力支持独山县开发利用风能资源和太阳能光伏资源,为项目建设做好服务。
一是2012年8月28日,省能源局核准大风坪风电场项目(48MW),总投资4.6亿元,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2015年9月建成投产。二是2012年11月19日,省能源局同意甲定风电场项目(48MW)开展前期工作,总投资4.5亿元。省能源局已申请将甲定风电场列为国家2015年风电项目年度核准计划。甲定风电场项目已完成核准支持性文件办理,省能源局计划2015年5月核准批复。三是2014年9月4日,省能源局同意学庄风电场项目(48MW)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总投资4.5亿元。省能源局已申请将学庄风电场列为国家2015年风电项目年度核准计划。省能源局计划2015年内核准学庄风电场项目。四是贵州绿象集团拟在独山县开发大坪山风电场等项目,总规模达200MW,目前正在开展有关工作,待条件成熟后,由县能源主管部门向省能源局上报项目申请开展前期工作,省能源局将及时研究办理。五是2015年3月24日,同意备案了上司光伏电站项目(30MWp),总投资2.6亿元。项目于4月20日开工建设,预计2015年9月建成投产。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充分考虑独山县风能和光能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积极帮助推动独山县风能和光能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全省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2015年6月14日
(四)
省能源局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泉松代表:
感谢您对我省煤炭工业发展的关心!
您提出的《关于全省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的建议》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煤炭工业发展现状及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政策措施出台背景
我省是南方煤炭资源大省,是国家规划的云贵大型煤炭基地的主体,煤炭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国家大型煤炭基地建设的重点省份。煤炭经济占我省国民经济的比重较大,但我省煤层赋存条件较差,地质构造较复杂,开采技术难度较大,煤矿“多、小、散、乱、差”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为从根本上改变我省煤炭产业结构性的问题,我省在“十一五”就着手研究进一步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安排我局在借鉴外省工作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并反复征求省有关部门及部分煤炭生产企业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6号)下发后,根据文件精神及2011年4月14日省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第62期)的要求。我省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47号),2011年5月6日在贵阳召开了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会议,对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能源局。但由于省内对具体目标和任务有分歧,工作未能实质开展。
2012年,《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的意见》(黔党发〔2012〕18号)针对我省实际,提出了“十二五”期末将全省煤矿企业调整到100个、矿井1000处左右,全省各类煤矿必须参与兼并重组。兼并重组后的煤矿主体企业(集团)规模最低不得低于150万吨/年的明确要求。我局充分揉和了多次基层实地调研的成果,认真听取了各市(州)针对本地实际提出的工作思路和工作建议,学习并消化了兄弟省份的成功经验,草拟了初稿,经多次征询了个有关部门的意见修改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能源局等部门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1号)于2012年12月17日下发。同时,领导小组组长调整为谌贻琴常务副省长,副组长为王江平副省长,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工作。
2013年上半年我省盘县、水城县、平坝县连续发生几起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5月16日王勇国务委员在我省主持召开的部分省(区、市)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精神并作重要指示,十一届省委常委会35次会议随即对兼并重组工作提出了更加严厉的要求,明确“用1年时间把全省煤矿数量控制在800处左右”。我省重新对兼并重组的思路和目标进行了调整,同时根据陈敏尔省长对做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指示精神,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组织了四个调研组,分别由副省长王江平,省政府副秘书长吴勇、省发展改革委主任付京、省能源局局长张应伟带队于7月7日至9日分赴毕节市、黔西南州、遵义市和六盘水市等4个市(州)进行了实地调研。各调研组分别召开了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座谈会,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座谈会和参与兼并重组煤矿业主座谈会等3个座谈会,实地走访了参与兼并重组的煤矿和主体企业,收集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主体企业和煤矿业主等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宣传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有关政策,现场解答了主体企业和煤矿业主提出的有关问题,又再次赴山西、河南两省实地调研学习。经7易其稿,形成了详实的调研报告,就敏尔省长提出的相关问题逐一汇报解答。在此基础上省能源局会同相关单位配合省政府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4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政策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4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督导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205号),省委、省政府也在我局相关评估报告的基础上专门下发了《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信访维稳工作的指导意见》(黔党办发〔2013〕19号)。2013年9月5日,陈敏尔省长亲自出席了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视屏会议,并在会上对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
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目标是按照总体规划、分类指导、总量平衡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主体实施,积极稳妥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力争到2014年上半年完成兼并重组煤矿分类处置任务,煤矿企业(集团)控制在100个之内,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煤矿数量减少到800处左右。通过兼并重组,全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规模不低于45万吨/年,其余矿井设计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万吨/年,全省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60%以上,掘进机械化程度(含机械装载)达到85%以上,技术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大幅度提高。
2013年为促进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省人民政府又先后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4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政策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47号),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配套下发了兼并重组实施细则、主体企业资格申报、主体企业实施方案编制提纲和兼并重组涉法涉诉、安全生产、煤炭市场风险评估报告等文件,编印了《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文件汇编》和《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宣传手册》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明确了兼并重组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求按照“总体规划、分类指导、总量平衡”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主体实施”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深入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二、我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进展情况
我省煤矿兼并重组工作自2013年9月正式启动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各煤矿企业积极配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基本完成了第一阶段任务。截止2014年6月30日,全省正常生产、建设和联合试运转煤矿由1704处控制到808处,基本完成了兼并重组第一阶段总量控制的目标任务,目前已控制到了799处。二是全省99%的煤矿已参与兼并重组。截止目前,全省已公示基本具备主体资格企业128家,参与兼并重组的煤矿1688处、矿权65处,全省仅16处煤矿尚未参与兼并重组,被列为安全重点监管对象。其中实施方案上报审查的主体企业117家,涉及煤矿1615处,占参与兼并重组煤矿的96%。三是全省90%的煤矿已完成实质性过户。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统计,截止目前,全省已完成兼并重组采矿权变更和出具交易鉴证手续的煤矿1519处。四是全省82%公告确认的主体企业实施方案已审批。截止目前,全省共公告确认的主体企业110家,其中99家主体企业实施方案已经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审,同意批复的主体企业93家(已批90家)。
目前我省兼并重组工作已进入“分类处置煤矿,关闭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全省煤矿本质安全水平”的第二阶段。第二阶段我省将按照兼并重组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继续深入推进兼并重组工作,在加大关闭退出煤矿力度的同时,确保全省煤炭市场的平稳、生产安全和社会安定。
三、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出现“进不了、退不了”的原因分析
针对您所提的“进不了、退不了”的原因我局也进行认真分析,“留一关一”的政策是因为我省煤矿总数有1704处,要实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的总数800处的控制目标就必须总量减半。我省兼并重组工作的思路是通过鼓励各类具有资金、技术实力的主体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开展兼并重组,通过关闭煤矿换取资源配置和未来市场,发挥主体企业的核心作用,充分调动了主体企业参与兼并重组的积极性。由主体企业依据规划,按照煤矿总量“减半”原则编制实施方案,最大限度地整合优质资源,淘汰不良资产,自主确定保留和关闭煤矿名单,确保了全省煤矿总量“减半”,同时又彻底避免了政府强制整合可能出的拉郎配或强制关闭煤矿可能带来的一系列涉法涉诉和不安定因素。鼓励主体企业关闭条件差的煤矿,保留条件好的煤矿,关闭煤矿的剩余资源可置换整合到保留煤矿的周边空白地带,极大地提高了主体参与兼并重组、关闭煤矿的积极性。异地资源置换整合既为我省条件差的煤矿有序退出提供了机遇,减轻了当地政府的压力,又为主体企业选好点、布好局、建好矿奠定了基础。
四、省政府出台政策措施,切实帮助煤矿企业扭亏脱困,平稳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2014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内煤炭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受此影响,我省煤炭行业也面临价格下滑、市场萎缩等困难和问题。特别是2015年以来,我省煤炭经济在维持总体平稳的同时,市场需求持续放缓、煤炭价格进一步下滑,多数煤矿企业经营困难,有些甚至面临全面亏损。为切实帮助煤矿企业扭亏脱困,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煤炭工业稳定运行,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我局于今年3月份分3个组对全省煤矿经济运行情况及面临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我局会同相关厅局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30条帮扶煤矿企业脱困的具体措施,5月4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15〕22号),从规范税费征收、落实支持政策、强化金融支持、促进煤电互动和优化办事程序5个方面进一步减轻煤矿企业负担。另外针对我省煤矿主体企业资金紧张和融资难的问题,我局于今年4月份在全省开展了主体企业融资和招商需求的统计工作,经过与金融部门对接,5月29日召开贵州省能源项目政金企合作融资推介会,会上9家金融机构与能源企业现场签订融资协议,总金额达122.13亿元,其中涉及5个煤炭企业集团,融资金额62.13亿元。全省将采取一揽子帮扶措施让真正有实力的主体企业能够“进得了”,被兼并煤矿能够“退得下”,生存下来的主体企业能得到发展、壮大。
2014年6月22日
(五)
省能源局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高朝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煤矿整合中合理确定整合范围和井型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煤炭工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相关政策出台背景及执行情况
我省煤炭资源丰富,保有资源储量516.86亿吨,居全国第五位。全省共有各类煤矿或采矿权1843个,2013年原煤产量1.91亿吨,居全国第四位。煤炭产业已成为我省第一大产业,煤炭产业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省煤炭行业也还存在单体规模比较小、集中度不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安全基础不够牢靠等问题,在全国各大行业都在调整转型升级的形势下,必须通过体制改革、兼并重组来推进煤炭行业的转型升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如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6号)要求,我省在充分借鉴省外经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反复研究工作措施和相关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省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了“用1年时间把全省煤矿数量减少到800处左右”的目标任务。2013年9月5日陈敏尔省长在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视频会上特别强调要处理好政府、市场和企业的关系,要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为主的思路来推进兼并重组工作。这次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本质是按市场规则来办,而不是政府“拉郎配”,也不是政府开协调会,政府主要是按规律办事,按职责办事,做好宏观支持和协商。为此,省人民政府及时出台了《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政策规定的通知》等一系列管理和支持政策,切实为参与兼并重组的煤矿企业松绑、减负,让煤矿企业走出困境。在充分吸收基层政府、部门、主体企业、被兼并重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我省制定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支持政策,从企业项目建设、煤炭资源配置、财税支持政策、简化行政审批、工作服务机制等5个方面给予煤矿企业极为优惠的政策。通过把未来的市场和资源赋予给主体企业,用资源换资本、用市场换责任,利用资源配置、税费减免、市场预期让主体企业获得补偿,吸引了众多民营企业和民营资本进入我省参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支援我省经济建设。经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至2015年3月20日,全省共有131个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主体企业的1508个煤矿完成采矿权转让审核,签订转让合同1508份,转让合同金额235425.77万元,免收交易服务费74284.34666万元,极大地减轻了企业负担。目前,已完成采矿权过户的煤矿有1521个,大多数煤矿主体企业的兼并重组实施方案已进入审批阶段,兼并重组工作正有序开展。依据已批复的煤矿兼并重组实施方案,办理兼并重组拟预留矿区范围调整的煤矿190件。
二、煤矿整合的范围由煤矿企业根据资源条件、地理位置、系统状况等因素自主决策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要点的通知》(黔煤兼并重组办〔2013〕2号)对主体企业实施方案的编制要求是:各主体企业可跨区域实施兼并重组及整合关闭,以相关市州兼并重组规划为指导,按“优化结构、集聚资源、合理布局、数量减半”的原则编制兼并重组实施方案。因此煤矿兼并重组中整合的范围由主体企业根据自身资源特点合理确定。为促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采矿权的转让,在严格执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矿业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矿业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我厅充分尊重煤矿企业的权利,严格规范煤矿采矿权转让行为,所有煤矿的采矿权转让一律自愿交易并在交易平台上进行公示、公开。煤矿完成转让过户后,将由兼并重组主体自主编制兼并重组实施方案,对所属煤矿进行分类处置,在符合相关条件后自主决定煤矿的保留、扩能、扩界、整合和关闭。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目前正在组织编制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将充分吸收兼并重组主体编制的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内容,切实做好煤矿的优化布局,进而加快推进煤矿整合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做实做强煤矿企业主体,并做到自主经营,激发市场活力。
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一直高度重视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矿产资源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煤炭资源是我省最重要的能源矿产,也是我省最为重要的优势矿产资源,煤炭资源科学合理的布局和开发利用,对我省工业强省战略的实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按照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兼并重组矿区内不能单独设置矿业权的煤炭资源,由兼并重组主体企业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以协议方式配置给兼并重组主体企业;依法关闭煤矿尚可利用的煤炭资源,由兼并重组主体企业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优先配置给兼并重组主体企业。
三、整合后的煤矿井型问题
目前正在实施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是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相关精神,实现煤炭资源的科学布局、集约开发,为我省工业强省战略的实施,提供可靠资源保障的重要举措。《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46号)中的“通过兼并重组,全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规模不低于45万吨/年,其余矿井设计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万吨/年。”是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煤炭产业政策确定的,在施行过程中会根据煤矿的具体资源储量情况科学合理的确定井型。
您提出的煤矿整合的范围由煤矿企业根据资源条件、地理位置、系统状况等因素,由煤矿业主自主决策和设计部门科学论证后确定合理的矿井井型的建议非常好,下一步我局将在省煤矿证照及相关相关事宜联合审批联席会议上充分予以考虑,确保煤炭资源科学合理开发。
2015年6月30日
(六)
省能源局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煤矿兼并重组推动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煤炭工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习水县煤炭资源丰富,煤炭企业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支撑性的作用。但煤层赋存条件较差,地质构造较复杂,开采技术难度较大,煤矿“多、小、散、乱、差”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为从根本上改变习水县煤炭产业结构性的问题,习水县政府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煤矿整合和兼并重组工作,在煤炭行业转型升级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尤其是机械化方面成为了全省学习的榜样。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内煤炭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受此影响,我省煤炭行业也面临价格下滑、市场萎缩等困难和问题。特别是2015年以来,我省煤炭经济在维持总体平稳的同时,市场需求持续放缓、煤炭价格进一步下滑,多数煤矿企业经营困难,有些甚至面临全面亏损。习水县煤炭行业发展也面临了一些困难,您所提出的习水县煤矿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全省均有体现。
为了切实帮助煤矿企业扭亏脱困,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煤炭工业稳定运行,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我局于今年3月份分3个组对全省煤矿经济运行情况及面临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我局结合我省实际,会同相关厅局提出了30条帮扶煤矿企业脱困的具体措施,从规范税费征收、落实支持政策、强化金融支持、促进煤电互动和优化办事程序5个方面进一步减轻煤矿企业负担,该措施将对习水县煤炭行业的脱困和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一、省政府下发文件明确禁止因部分市、县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牵连全省煤矿停产
5月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22号)文件中第29条已作出了明确规定:“坚持一手抓安全,一手抓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安全执法检查的精准性,不能简单地因一矿发生安全事故而要求其他无关联煤矿停产、停建。各地要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合理安排节假日和重要时段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保证煤矿企业年有效生产天数,实现均衡生产。”
二、省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积极稳妥加快推进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一)对于各集团公司资源划拨争夺的问题。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牵头召开的会审会中,对各集团公司兼并重组实施方案中的资源划分已按兼并重组规划和相关要求进行了统筹考虑,对于有两家及以上主体企业申请配置同一资源的,在实施方案批复中均已明确了以竞争性方式出让。
(二)对于兼并重组实施方案审批较慢的问题。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星期召开一次会审会,对主体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进行会审,目前已批复的主体企业已有90家。但由于主体企业保留煤矿拟预留矿区范围需反复核对、查重,导致部分主体企业实施方案不能一次性通过,需反复修改。下一步我局将协调省国土资源厅加快相关核对、查重工作,加快对会审已通过主体企业实施方案的会签工作。
(三)对于兼并重组后相关证照办理和贷款手续办理难的问题。对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后相关证照的办理,我省统一由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处理,现工商部门已实施证照改革,不再作为前置,煤矿贷款难是因为受国家相关政策限制和煤炭经济下行的影响。针对我省煤矿主体企业资金紧张和融资难的问题,我局于今年4月份在全省开展了主体企业融资和招商需求的统计工作。经过与金融部门对接,5月29日召开贵州省能源项目政金企合作融资推介会,会上9家金融机构与能源企业现场签订融资协议,总金额达122.13亿元,其中涉及5个煤炭企业集团,融资金额62.13亿元,积极帮助主体企业破解贷款难的问题。
三、省安全管理部门以新安全生产法为基础,制定了我省相关法规规章
为做好《安全生产法》实施后的衔接工作,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2014年11月26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实施新〈安全生产法〉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黔安监政法〔2014〕6号),提出了《关于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指导意见》,对新安全生产法有关内容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同时,省安监局还向省法制办上报了《关于进一步依法“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报告》(黔安监政法函〔2014〕67号),取消、下放和调整了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调整为煤矿企业自行组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核查。
四、省金融管理部门制定有效措施,积极协调银行支持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贵州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等金融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4〕55号)文件精神,印发了《贵州银行业支持绿色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化解产能过剩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制度》等政策制度,明确了在化解煤炭行业产能过剩风险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中的职责和工作要求。一方面既严格防控因产能过剩而引发的融资风险,另一方面又提出“帮助能矿企业强化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快资源利用方式向绿色低碳、清洁利用和一体化方式转变,依靠增量调整结构,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传统产业的生态化”等措施,积极支持、帮助和促进煤炭行业的经营转型和结构调整,确保经济健康发展。2015年,省银监局进一步建立起分类化解企业风险的制度,明确提出“对于流动性风险形成的信贷违约,要求银行不抽贷,以支持为主,共同进退;对于清偿性风险形成的信贷违约,如果企业盈利能力强、代表先进生产力,银行在真实反映贷款形态的同时,视发展状况予以支持”。截至2015年一季度末,我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投向煤炭行业各项贷款余额531.4亿元,比年初增加5.2亿元。下一步银行业将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更加有效的支持煤炭行业发展,一是继续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对煤炭行业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积极满足煤炭企业的有效融资需求,不搞“一刀切”。二是积极推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多种方式为煤矿企业及时办理贷款手续,帮助煤矿企业利用各种方式(如发行中期债券、私募债)多渠道筹借资金,增强融资和还贷能力。
五、成立地方担保公司,改善煤矿企业贷款融资条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工作,先后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9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发〔2012〕46号)。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通过增资扩股、兼并、收购、重组等市场化方式,持续提升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整合担保资源,支持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截至2014年12月末,我省各级政府财政出资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共计101家,占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数的29.4%;出资金额为91.59亿元,占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总额的30.56%。其中,国有控股96 家,政府出资额为91.05亿元,国有参股5家,政府出资额为0.54亿元,为解决我省煤矿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分布全省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覆盖盘县、水城、六枝和织金、纳雍及习水、桐梓、仁怀等重点采煤县(市、区)共78个县(市、区),县域覆盖率达88.6%,为建立健全我省煤炭产业融资担保体系,增强支持地方煤炭企业发展能力发挥重要作用。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