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延续审查结果的通知
黔能源法规〔2014〕130号
关于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延续
审查结果的通知
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单位:
经我局审查,下列14家单位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符合延续条件,同意延续,有效期限至2016年8月。在有效期内,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单位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全省范围内从事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名单如下:
1、六枝工矿(集团)恒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贵州水矿控股集团安创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
6、贵州省动能煤炭技术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7、贵州鑫能煤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8、毕节市长兴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9、贵州鑫诚科技有限公司
10、六盘水凯兴煤炭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1、贵州煤田矿山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2、贵州煤安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3、贵州黔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14、贵州兴源煤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知。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