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动态 2(总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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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动态 2(总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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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4-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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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集中整治
工作动态
2
(总第 2 期)
贵州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 5 31
 
会议简讯
全国煤矿安全督导工作座谈会 5 18 日在四川成都召开 …………… 2
重要言论
赵铁锤在成都煤矿安全督导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 …………… 2
经验介绍
四川省瓦斯治理督导工作情况介绍 ……………………………………… 5
整治动态
省属重点煤矿企业安全督导组四、五月份工作情况 …………………… 6
省属重点煤矿企业安全督导结果汇总 ………………………………… 12
  
  会议简讯
全国煤矿安全督导工作座谈会
5 18 日在成都召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第 81 次常务会议确定的瓦斯治理七项措施 , 促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 , 遏制瓦斯重特大事故 ,5 18 日,全国煤矿安全督导工作座谈会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座谈会由国家煤监局安全监察司司长宋元明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是:听取 45 户重点监控煤矿企业所在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省级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安全督导组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派往 45 户重点监控煤矿企业开展安全技术 会诊 工作的 11 个专家组组长关于 会诊 工作的汇报。
参加座谈会的同志有: 45 户重点监控煤矿企业所在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省级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派往 45 户重点监控煤矿企业的各安全督导组组长, 11 个专家组组长,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的有关司(室)负责人及总局在京直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等。
我省参加会议的同志有: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副局长、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富庆、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贵州煤监局)煤监一处处长马炼等。
 
 
重要言论
赵铁锤在成都煤矿安全督导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 摘要 )
第一,安全督导工作有特点、有效果,专家 会诊 已取得初步成效。
主要有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二是行动迅速,措施严密。
三是职责明确,严格纪律。
四是认真督导,解决问题。如:派驻义煤集团的督导组,在电力部门擅自停电、矿井安全生产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理直气壮地以省政府督导组的名义责令供电部门立即恢复供电,避免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省政府决定给予县供电局局长、调度室主任两名直接责任人撤职的处分,也树立了安全督导组的权威。
五是精心会诊,提出对策。
第二,进一步做好安全督导和专家 会诊 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是一项持久性的工作。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督导工作要一直持续到年底,实际上可能还会延长,有的省已考虑要开展两到三年。按照原定的方案,专家组对重点煤矿的安全技术 会诊 也还有四十多天的现场工作时间。就此,提出五个方面的意见:
(一)全面贯彻落实淮南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各地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各督导组和专家组组长,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黄菊副总理的重要讲话,把思想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站在实践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安全督导和专家 会诊 工作。
(二)加强领导和协调,推进安全督导和专家 会诊 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学习借鉴河南、吉林省的做法,赋予安全生产督导组相应的权力,树立督导组的权威;要根据国务院的总体工作部署和形势发展的要求,及时调整增加督导工作范围,真正发挥安全督导工作的作用;要分析研究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安全督导工作和专家 会诊 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及各专家组的经验和做法,指导推动面上的工作;要坚持督导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督导工作的考核。各省(区、市)要坚持定期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汇报本地区瓦斯治理督导工作进展情况。
(三)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当前安全督导的各项重点工作
各安全督导组在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确定的 8 项职责及各地方政府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的同时,近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督促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检查组在煤矿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各督导组要督促有关煤矿企业明确整改的措施和期限、落实目标和责任,加大隐患整改的力度,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仍不合格的要提请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要将 五整顿 纳入安全督导工作的内容。要检查以下五类矿井的停产整顿:一是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二是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三是有瓦斯动力现象而没有采取防突措施的矿井;四是在建、改扩建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竣工验收而擅自投产的;五是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凡所督导的企业存在上述矿井之一的,要督促其进行停产整顿,并在整顿完成后按照隶属关系由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并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要督促煤矿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标准加快整改进度。各督导组要督促有关煤矿按照颁证条件进行整改达标,按时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是督促煤矿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能力核定。各督导组要及时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要求做好能力核定工作,并按隶属关系报煤炭行业管理及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对超能力生产的矿井,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
五要督促煤矿企业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带班下井工作制度。
六要督促检查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规定。各安全督导组要监督煤矿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 2005 168 号)要求,足额提取、并按规定用途全部用于煤矿安全支出。对不按规定要求足额提取和使用的企业,要下达督导工作意见书,责令及时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要提请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七要督促两个 五十条 的发放。各督导组要督促有关煤矿企业及时免费发放到矿工手中,并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
(四)以科学严谨的精神、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做好安全技术 会诊 工作
一是要按这次会议初步议定的诊断技术规范,及时提出专家 会诊 报告;二是针对企业当前存在着 剃头 下山开采、超通风能力生产等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所在企业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三是对企业存在共性的技术问题,要及时提出国家科技攻关的重点方向和应用技术的集成项目建议;四是对应纳入安全技术改造的项目要成熟一批及时上报一批;五是对企业当前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进行会诊,促进到年底前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监测监控系统按照标准在企业内部全部实现联网;各重点产煤县的乡镇煤矿按标准实现本区域内的联网。
(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好督导组和专家组的自身建设
经验介绍
四川省瓦斯治理督导工作情况介绍
四川省决定从现在起到 2005 12 月底,由重点产煤市、州(县)政府组织督导组,向所辖区域的全省共 65 个重点骨干煤矿派驻瓦斯集中治理督导组。主要督导内容有:
1 、贯彻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和执行《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 21 号)、《四川省煤矿瓦斯治理十二项规定》情况。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一通三防 责任制落实情况。
2 、企业及矿井瓦斯集中整治规划、计划、技术方案及落实情况。
3 、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情况。矿井通风系统及采掘布置及其它生产系统是否合理,煤矿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现象,尤其是煤矿矿井、采区、采煤工作面是否存在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 以风定产 专项监察整改落实情况,是否还存在超头超面情况。
4 、安全投入情况。煤矿企业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 <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 < 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 > 的通知》(财建 [2004]119 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 [2004]20 号)情况。煤矿企业按照 10 / 吨煤标准提取安全费用情况。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支出科目是否优先用于煤矿瓦斯治理情况。安全费用不足时,企业另投入资金用于瓦斯治理的情况。
5 、瓦斯抽放及监测监控情况。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设计与实施情况,瓦斯抽放系统是否完善,矿井、采区以及采掘工作面瓦斯抽放是否满矿井足生产需要;瓦斯监测系统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及实施情况,瓦斯监测系统的安装情况,瓦斯传感器的数量及其安设是否符合要求,瓦斯监测系统使用情况等。
6 、配备自救器及入井人员佩带情况。自救器的配备数量是否能保证最大班次生产时所有入井人员随身携带自救器,所有入井人员是否坚持随身携带自救器,携带人员对自救器应知应会及熟练使用情况。
7 、通风瓦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瓦斯管理制度( 一炮三检 、三人联锁放炮、瓦斯检查 三对口 、瓦斯巡回检查、瓦斯日报审批等)制定及执行情况;局部通风瓦斯管理情况,是否存在随意停开主要、局部通风机现象;电气防爆管理情况,是否存在电气失爆现象等。
8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有煤与瓦斯动力现象矿井 四位一体 综合防突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矿井是否按规定编制和落实防突设计方案和防突计划,是否采取预测预报措施、开采解放层或瓦斯抽放、钻孔排放等防突措施,是否进行效果检验,是否设置避难硐室,安设压风自救袋、电话等设施。
9 、重点骨干煤矿井下承包经营情况。承包开采队伍安全资质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承包经营的现象。
10 、周围小煤矿对重点骨干煤矿安全生产的瓦斯治理威胁情况。是否存在小煤矿超层越界、危及大矿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现象;
11 、瓦斯等级鉴定、突出鉴定和安全生产能力核定情况。矿井是否按要求开展瓦斯等级鉴定、突出鉴定和安全生产能力核定工作。鉴定结果报督导组认定,报省煤监局备案。
12 、包括煤矿建设工程 三同时 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情况,以及其它有关情况。
 
 
  整治工作动态
省属重点煤矿企业瓦斯整治安全督导组
四、五月份工作开展情况
一、水城矿业公司安全督导组
(一)工作开展情况:
1 、督导组参加了由公司总工程师阎昭铸主持、各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安全矿长、通风区长、通风技术员及抽放工区区长参加的一季度 一通三防 工作例会。
2 、督导组在中岭公司一楼会议室,参加了中岭公司召开的安全办公会和 一通三防 工作例会,指出了公司当前存在的 一通三防 方面的隐患并提出了处理意见。
3 、督导组在水城矿业(集团)公司凉都宾馆一楼会议室,组织水矿公司相关部门研究中岭矿井 21061 回采工作面瓦斯治理方案。
4 、督导组对水矿公司那罗寨煤矿、汪家寨煤矿、木冲沟煤矿、大湾煤矿、大河边煤矿、鑫源公司红旗井及老鹰山井以及中岭公司进行了督导。并对中岭煤矿 11 采区 11032 采面存在的重大瓦斯隐患,及时书面向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报告。
5 、按照黔煤办字 [2005]47 号文的要求,共出了四期简报。
(二)督导情况:
共性问题: 1 、矿井基础地质资料不完善,应补充完善。 2 、矿井不同程度存在供电系统因故障停电,而造成矿井无计划排放瓦斯的情况。
个性问题:
汪家寨煤矿: 1 X41102 准备面:配风 967m3/min ,进风瓦斯达 0.96% 2 X41102 准备面探煤上山以南 400 米段,工作面上部 40 米条带为抽放钻孔控制盲区。 3 、对低负压抽放管路系统要采取措施进行保护,避免工作面移架等原因损坏管路,确保安全抽放。                                                                                  
大湾煤矿: 1 、地面:( 1 2005 年以来,因 35KV 供电线路系统停电造成全井无计划排瓦斯多次。( 2 )矿井灾害应急处理预案内容不全面。 2 110208 补切眼风流串入 110208 采面,要严格落实串联通风措施的要求。 3 111106 切眼掘进 150 米,前方因出现构造停掘而改向掘机巷,要采取措施、消除突出危险后,方可进行机巷的掘进工作。 4 111106 机巷因进入 10208 采面超前应力影响范围而停掘,机巷必须待采面超前应力显现之后方可恢复掘进。
   木冲沟煤矿: 1 、地面:( 1 )四采区高、低负压抽放系统无备用泵 . 2 )瓦斯地质图不规范。 2 41109 综采面:工作面采取了预抽瓦斯的措施,但本煤层抽放效果差,抽放纯量为 1.3m3/min ,钻场负压为 30mmHg ;工作面的防突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 3 、三采区 3111 采空区放水,要编制设计方案、措施,报水矿公司审批后实施。 4 31102 运巷已掘 40 米,前方构造发生变化,矿要加强瓦斯地质工作,并严格执行防突的有关安全措施。                                                                        
那罗寨煤矿: 1 、监测监控系统显示:( 1 0018 风巷炮后峰值瓦斯 T1 最大时达 3.91% 。( 2 2079 采面炮后峰值瓦斯: T1 0.5%--0.92% T2 0.5%--0.89% ,矿要加强对该面瓦斯管理。( 3 )雨季三防:已完成联合试运转,但未编制完相关联合试运转报告。( 4 )机电三大保护及供电整定值验算记录有缺陷。 2 2079 采面:( 1 )采面无抽放参数测定牌板。( 2 )采面测风、瓦斯记录牌板记录不清。( 3 2079 回风联络巷已揭开 1# 煤层,过煤期间要按措施巷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对检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均下达了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处理决定书,要求水矿公司各驻矿工作组跟踪督促落实。
(三)停头停面情况:
检查中,共停了二个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头的生产作业:分别是中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1 采区 11032 采面、 21 采区 21061 采面;那罗寨煤矿的 0118 风巷,汪矿的 P41101 修复头。
二、盘江煤电公司督导组
(一)瓦斯治理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
1 、完成内部建章立制工作,整理形成了督导组工作计划、定期报告制度、简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以及瓦斯治理信息通报制度等,对内部人员的工作重点进行了分工,有侧重点地抓好工作。
2 、开展资料收集工作,收集了盘江公司所属六矿瓦斯治理现状资料、痛风、监测、防尘、抽放几大系统的图纸资料,并熟悉整理分卷归档。
3 、开展瓦斯治理现状现场调研工作,分两轮对盘江公司所属六对矿井瓦斯治理现状进行调研,首先在地面听取所属煤矿有关瓦斯治理情况的汇报,查阅矿井通风、抽放系统图,针对矿井通风系统中还需要加强或采取措施的工程进行了督促指导,提出了具体要求;其次对各矿部分主扇房、瓦斯抽放泵房、地面矿灯房、瓦检器发放、检定、校验室、监测监控系统、抽放管路系统、抽放钻孔施工现场、井下部分通风设施以及部分采掘工作面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提出的问题向煤矿下达了相应的整改文书。
4 、列席参加盘江公司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在会上听取了各矿矿长关于矿井 一通三防 及抽放情况的汇报,督导组针对近期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向公司参会领导进行了说明,并提出了一些加强和改进的建议。
(二)采取的瓦斯治理措施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实进展情况
1 、瓦斯监测监控及联网,盘江公司所属矿井均建立了监测监控系统,并实现了集中联网,现使用的监测监控系统有 5 KJ90 1 KJ95 ,都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安装了瓦斯、风速、负压、温度、设备开停、馈电、风门开关、一氧化碳等传感器,做到了实时监测。但随着矿井的发展,部分监测监控系统需进行升级改造和专供电改造,针对要进行改造的系统,在盘江公司 2005 年度安排的安全费用中列出了专项资金进行落实。
2 、继续加大瓦斯抽放力度,将瓦斯抽放作为矿井治理瓦斯的重要工作抓好落实,盘江公司共建立抽放站 14 座,共有瓦斯抽放泵 51 台,敷设瓦斯抽放主干管路 106668 米。采取开采解放层、顶底板抽放巷预抽、本煤层预抽及高位钻场抽放等综合抽放方法治理瓦斯。
3 、完善、简化和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加强对原有通风系统的改造。其中金佳矿 7# 煤层专用回风巷计划在 6 月底完工、月亮田矿南三采区专用回风巷计划在 8 月上旬完工、火铺矿 23 采区专用回风巷已准备开工,计划 12 月地完工、土城矿 15 采区专用回风巷的改造工程已完工投入使用。
4 、开展专项技术研究工作,对盘江矿区煤层瓦斯赋存参数、抽放基本参数进行测定和研究,进一步加强对矿区瓦斯治理技术的研究,提高抽放浓度和效果,真正落实瓦斯治理 十二字 方针,预防瓦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六枝工矿公司督导组
根据督导组的工作安排,督导组第一阶段对六枝工矿(集团)公司的所属 9 个煤矿企业进行了现场督导,督导组对竹林公司提出 8 个问题、四角田公司 8 个问题、化处公司 7 个问题、玉舍公司 7 个问题、比德公司 12 个问题、三塘公司 9 个问题、织化煤矿 2 个问题、枫香煤矿 1 个问题、马临公司 7 个问题,共计 61 个问题,上述问题,归纳起来,主要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图纸资料不全。如三塘煤矿通风系统中的相关图纸;比德公司的通风系统图、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图、瓦斯抽放系统图和 1021 1022 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中的相关图纸不全。 2 、瓦斯管理方面:( 1 )、部分单位未编制瓦斯治理方案。三塘煤矿,未编制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的近期、中期、长期的治理方案;( 2 )、图纸资料不全。三塘煤矿的矿井通风系统图中没有风量等基础数据, 116 ˊ 3 回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中没有通风方面的图纸;化处公司的矿井瓦斯技术参数不全;( 3 )、瓦斯现场管理不到位。竹林公司的西大巷掘进工作面的瓦斯牌板数字不清;玉舍公司的井下瓦斯管理牌板数字不清,且未及时填写;化处公司的 1475 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存在瓦斯抽放盲区;玉舍公司的 1118W 回采工作面和比德的 1022 回采工作面的上隅角未按要求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4 )、局部通风机的安设不符合要求。四角田公司的 2274 回采工作面的下运输巷的风机拉循环风;比德公司的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 1021 掘进工作面和 1021 上山供风;( 5 )、部分通风设施不符合要求。玉舍公司的 1118W 回采工作面的两道风门、石门的两道风门连锁和质量都不符合要求;( 6 )、瓦斯抽放的功能不符合要求。四角田公司的矿井瓦斯抽放系统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新安设的抽放系统未能正常工作, 2675 2672 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掘进时,未按防突要求进行预抽工作;( 7 )、瓦斯综合治理措施不完善。比德公司的 1022 回采工作面的瓦斯治理措施是单一的上隅角抽放;马临公司的 1081 采煤工作面在现有生产状况下,配风不足,仅有 280 立方米 / 分钟;( 8 )、《作业规程》中的瓦斯管理方面的内容不全。化处公司的 1474 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未对瓦斯涌出量进行有效预测,安全技术措施简单,内容不全;( 9 )、未按要求配带自救器。比德公司、竹林公司的部分入井人员未按要求配带自救器;( 10 )、监测系统未正常使用和管理。三塘公司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未能正常使用和管理, 1163 回采工作面没有 T2 探头;马临公司的中央采区上山已掘进 30 米,未设置瓦斯探头; 3 、井口检身制未认真执行。三塘煤矿的井口检身员班中离岗;马临公司出入井检身无记录; 4 、井下局部巷道高度不符合要求。马临公司的井下局部巷道;四角田公司的 2274 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高度不符合要求; 5 、防尘措施不到位。四角田公司的 2274 回采工作面下运输巷的浮煤未及时清理;马临公司的 1081 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的粉尘未及时清理; 6 、井下局部支护不符合要求。马临公司的 1081 采煤工作面的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使用不同型号的支柱无特殊安全措施,过上山的安全措施现场落实不到位,树脂锚杆支护段无顶板离层方面的管理;玉舍公司的 1118W 回采工作面上出口、回风巷三岔口处支护薄弱; 7 、防灭火工作不到位。比德公司的 1022 回采工作面运输巷胶带运输机机头处无防灭火器材;化处公司的 1278 回采工作面未编制专门的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8 、提升运输系统的安全设施不健全。比德公司的采区轨道上山的 一坡三挡 不健全; 9 、部分单位井下使用非煤矿专用设备。竹林公司的中央水泵房主排水电机为非防爆型设备; 10 、矿井采掘布置不合理。三塘煤矿的现阶段的采掘布置不合理; 11 、矿井供电不稳定。马临公司,因矿井供电不稳,经常停电停风,造成 1081 采煤工作面回风瓦斯浓度连续几天严重超限,最高浓度达 9.01% 12 、煤矿建设项目未履行法定程序。织化煤矿的矿井技改工程和化处公司的岱港井田开拓建设项目未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13 、越界开采问题。枫香煤矿、织化煤矿都存在现有的巷道的标高超越现有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标高范围。
根据以上情况,督导组分别对有关单位下达了督导指令,并要求六枝工矿(集团)公司针对督导组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四、林东矿务局督导组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督导组于 2005 3 22 日进驻林东矿务局后,制定了督导组工作制度,对该局所属和控股煤矿进行检查、分析,提出了《督导方案》;针对该局在瓦斯治理方面的问题向该局提出了《督导意见书》。 5 月,针对该局桐梓煤矿和红林煤矿在瓦斯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下达了《督导指令》。
(二)瓦斯治理措施及措施落实情况
1 、组织措施
林东矿务局成立了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向所属煤矿派驻了 6 个工作组。各矿相应成立了瓦斯集中整治工作小组。
2 、技术措施
1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监控瓦斯。该局所属和控股煤矿均安装有 KJ90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对矿井瓦斯状态进行监控。只有桐梓煤矿、南山煤矿、龙凤煤矿、黄家庄通过电话线与矿务局联网,稳定性差,信息不畅通;监控系统避雷设施不完善,黄家庄煤矿、红林煤矿的监控系统今年曾被雷击;各类传感器数量配置不够。
2 )瓦斯抽放。该局有高瓦斯矿井 1 个(林丰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5 个(桐梓、南山、龙凤、红林、林华二矿)。
林丰煤矿未建瓦斯抽放系统。
南山煤矿采用井下移动抽放站抽放局部地点瓦斯。
桐梓煤矿已建瓦斯抽放系统,未投入使用。三采区采用井下移动抽放站抽放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
龙凤、红林煤矿已建瓦斯抽放系统,抽放采面上隅角瓦斯,并取得阶段进展。龙风煤矿在 5 月安装了低负压大流量瓦斯抽放泵并投入试运转,在 5915 风巷、 5915 运巷施工了钻场实施本煤层抽放。
3 )局部防突措施。桐梓、南山、龙凤、红林煤矿采用小直径排放钻孔排放局部瓦斯和进行措施效果考察进行防突。
4 )优化通风系统。龙凤煤矿正在调整通风系统,改中央并列式为分区通风。红林煤矿正在更换主要通风机,由 2×45kw 的轴流式通风机换成 2×75kw 的轴流式通风机。
3 、安全费用
林东矿务局以林局煤计字 [2005]118 号文下达了全局 2005 年安全技措专项资金计划。 2005 年该局预计可提取安全费用 1175 万元,加上 2004 年第九批国债资金,可安排用于安全技措专项工程的资金为 1875 万元。 2005 1 季度,该局按《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规定》提取了安全费用 263.41 万元,已投入安全生产有 254.33 万元。
 
 
 
 
 
 
                                                                   
联系电话、传真:( 0851 6891110
电子邮箱: gzjy@chinacoal-safety.gov.cn 
贵州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煤矿瓦斯治理督导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贵州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530
内容
监督检查的煤矿情况
查处超能力情况
灾害严重煤矿安全评估情况
查处重大隐患
已整改重大隐患
停产整顿矿井
责令停止作业
责令关闭矿井
已整改矿井
煤矿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现有(处)
已检查(处)
(处)
现有(处)
已评估(处)
(处)
(处)
(处)
(个)
(处)
(处)
按规定应提取(万元)
实际提取(万元)
已使用(万元)
水城督导组
8
8
0
8
0
3
1
0
3
0
0
14月份1307
1307
1011
盘江督导组
6
6
0
6
0
4
1
0
0
0
0
14月份2329.04
2329.04
235.7
六枝督导组
13
13
1
13
0
10
7
2
6
0
0
14月份188
188
25
林东督导组
8
8
0
8
0
8
4
2
4
0
0
14月份329.773
329.773
414.4
合计
35
35
1
35
0
25
13
4
13
0
0
14月份4153.813
4153.813
1686.1
注:重大隐患包括以下内容:1.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采区、采煤工作面;2.未按规定建立抽放系统的矿井;3.监控系统未按规定设立或运转不正常的矿井;4.有瓦斯动力现象而未采取综合防突措施的矿井;5.通风系统不完善、通风设施(井巷)不健全的矿井;6.井下瓦斯超限未按规定撤离工作人员或未按规定排放瓦斯的行为;7.其它重大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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