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煤安监办字[2004]52号
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实施<煤矿安全评价
导则>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地)煤炭管理局、省属各国有及国有控股煤矿企业、省监狱管理局、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煤矿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与控制煤矿建设和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建设单位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健康、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规范煤矿安全评价行为,确保安全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煤炭生
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暂行)》、《安全评价通则》(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煤安监技装字[2003]11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贵州省贯彻实施<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煤矿 安全 评价 意见 通知
抄 报:省人民政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04年3月26日印发
附件:
贵州省贯彻实施《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的指导意见
1. 法律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煤矿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暂行)》及行业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贵州省贯彻实施<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2.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意见》规定了本省境内的煤矿企业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和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以下统称煤矿安全评价)的评价目的、评价基本原则、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和评价方法。
3. 煤矿安全评价的目的
煤矿安全评价的目的是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煤矿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与控制煤矿建设项目和煤矿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煤矿生产的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建设单位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健康、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
4. 基本原则
建设单位或者煤矿自主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煤矿安全评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按照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原则开展煤矿安全评价。
5. 法律责任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对其评价结果负法律责任。
6. 评价机构
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获得国家规定的资质。
7. 煤矿安全评价的定义
7.1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在煤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措施及建议。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是编制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安全专篇》的重要依据。
7.2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在煤矿建设项目竣工、联合试运转正常后,通过对该建设项目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实际情况及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措施及建议。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是该建设项目申请安全设施及安全条件验收的重要依据,并且是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7.3 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
通过对煤矿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定性、定量分析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同时对安全管理状况给予客观的评价,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是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8.类比工程
根据煤矿建设项目单位提供的井田精查地质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资料内容,选择类比工程,类比工程应当选择同一个煤田范围内生产规模相同或相近的煤矿。
9.安全评价引用的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规范
主要的法律法规依据,见附录A。
主要的行业标准规范依据,见附录B。
10.评价周期
生产矿井每三年或生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后,应当重新进行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
11.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内容
11.1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内容
1)分析煤矿建设项目的规模、范围、厂址及其周边情况;
2)评价煤层的瓦斯赋存条件、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危险性、岩(煤)体含水储水条件、岩石力学、老窑分布等相关资料对安全生产的充分性;
3)分析和预测煤矿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后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
4)分析并明确安全设施、设备、装置在生产和使用中的作用和要求,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11.2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内容
1)检查各类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资质(资格)、证件、数据资料的系统性和充分性,说明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评价安全设施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相关规定的符合性,与确保安全生产的可行性、可靠性;
3)评价安全管理模式、制度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等有关内容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4)通过对煤矿建设项目的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实际情况及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其危险度;
5)评价煤矿建设项目是否形成了可靠的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并针对其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对于一矿多井的煤矿建设项目,应先分别对各个自然井按上述要求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然后再根据各个自然井的安全验收评价结果对整个煤矿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11.3 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内容
1)评价煤矿安全管理模式对确保安全生产的适应性,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等有关内容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2)评价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系统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明确其是否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
3)评价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4)识别煤矿生产中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
5)评价煤矿是否形成了可靠的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并针对其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对于一矿多井的煤矿,应先分别对各个自然井按上述要求进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然后再根据各个自然井的安全评价结果对全矿进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
12.评价程序
煤矿安全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划分评价单元,现场安全调查,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作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等。
煤矿安全评价程序框图,见附C。
12.1 前期准备
明确评价对象和范围,进行煤矿建设项目或煤矿现场调查,初步了解煤矿建设项目或煤矿状况,收集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及与评价对象相关的煤矿行业资料。
评价机构在与煤矿建设项目单位签定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后,应成立安全评价项目课题组。项目课题组应编制安全评价计划书。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需要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参考目录,见附录D。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和井工合法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需要建设单位(煤矿)提供资料参考目录,见附录E。
12.2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12.2.1 辩识危险、有害因素的原则
辩识危险、有害因素的原则: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预测性。
12.2.2 辩识危险、有害因素的方法
根据煤矿的开拓方式、开采方法、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生产场所、水文地质条件及周边环境等特点,识别和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煤矿实际情况,采用类比推断法辩识危险、有害因素。
12.2.3 危险、有害因素分类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先发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煤矿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十三类。见附录F。
12.3 划分评价单元
对于生产系统复杂的煤矿建设项目(煤矿),为了安全评价的需要,可以按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开采水平、开采方法、生产场所、危险与有害因素类别等划分评价单元。评价单元应相对独立,便于识别危险、有害因素及评价其危险度,且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根据井工煤矿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状况,将其划分九个评价单元,见附录G。
12.4 现场安全调查
针对煤矿生产的特点,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等安全评价方法,对煤矿(类比工程)的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等进行安全调查。
在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和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中,通过现场安全调查应明确:
1)安全管理机制是否适合安全生产,是否形成了适应于煤矿生产特点的安全管理模式;
2)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置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3)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等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是否完善可靠;
4)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火灾、水灾、片帮冒顶、机械伤害、触电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是否得到了有效控制;
5)开拓方式、开采方法、采掘工程布置是否合理;
6)对采空区、废弃巷道、相邻老窑、边坡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并得到有效控制;
7)不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或不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其他事故隐患。
12.5 定性、定量评价
12.5.1 评价方法
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评价方法,对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给出引起事故发生的致因因素、影响因素及其危险度,为制定安全对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煤矿实际情况,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等方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和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进行安全评价等方法;安全管理体系适应性评价采用专家评议法等方法。
12.5.2 预先危险性分析法
预先危险性分析法是在煤矿建设项目开发初期阶段分析物料、装置、工艺过程以及能量失控时可能出现的危险性类别、条件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作宏观的概略分析,其目的是辩识系统中存在的潜在危险,确定其危险等级,防止这些危险发展成事故。
运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评价表的形式,分别对评价对象存在的主要危险、产生危险的原因、事故出现对人体及系统产生的影响、主要危险的危险性等级、消除或控制主要危险的措施进行分析与评价。预先危险性分析法评价表,见附录H。
在分析危险性时,为了衡量危险性的大小及其对系统破坏性程度,将危险、有害因素分为四个等级,见附录I。
12.5.3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将一系列分析项目列出检查表进行分析以确定系统的状态,这些项目包括工艺、场所、设施、设备、贮运、操作、管理等各个方面。
安全检查表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其分别对评价对象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与评价。安全检查表,见附录J。
在分析矿井危险性时,为了衡量矿井的综合危险性程度,将矿井危险度分为四个等级,见附录K。
安全检查表评分办法,见附录L。
12.5.4 专家评议法
专家评议法是一种吸收专家参加,根据事物的过去、现在及发展趋势,进行积极的创造性思维活动,对事物的未来进行分析、预测的方法。
12.5.5 预防和控制的可能性评价
对预防和控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可能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
12.6 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12.6.1 安全改进措施及建议
根据现场安全调查和安全评价结果,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教育与培训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有关规定的行为,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等,提出改进的安全改进措施及建议。
12.6.2 安全技术措施及建议
根据现场安全调查和定性、定量评价的结果,对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或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及建议。
12.7 做出安全评价结论
简要地列出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评价结果,指出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明确重要的安全对策措施。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还应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井田精查地质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技术资料中存在的设计缺陷与错误、资料的不完整与缺陷,以及安全设施的设计原则。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还应做出开拓方式,开采方法,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机制以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等是否满足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的结论。
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还应做出开拓方式,开采方法,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满足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模式是否适应安全生产要求的结论。
12.8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煤矿安全评价报告是煤矿安全评价过程的记录,应将安全评价对象、安全评价过程、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获得的安全评价结果、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等写入安全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数据完整,取值合理,评价结论客观公正,并满足下列要求:
1)真实描述煤矿安全评价的过程;
2)能够反映出参加安全评价的安全评价机构和其它单位、参加安全评价的人员、安全评价报告完成的时间;
3)简要描述煤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内容;
4)阐明安全对策措施及安全评价结果。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主要内容,见附录M。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主要内容,见附录N。
合法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报告主要内容,见附录O。
12.9 安全评价报告评审与备案
12.9.1 评审
建设单位(煤矿)将安全评价报告送有关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并由专家评审组提出书面评审意见,评价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评价报告。
12.9.2 备案
建设单位(煤矿)应将安全评价报告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设计或者新增的生产能力在120万吨/年以上(含120万吨/年)的井工煤矿建设项目,报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设计或者新增的生产能力在45万吨/年以上(含45万吨/年)120万吨/年以下的井工煤矿建设项目,报送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备案;设计或者新增的生产能力在45万吨/年以下的井工煤矿建设项目,报送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备案。
12.10. 安全评价报告格式
安全评价报告格式一般包括:
封面(见附录P)
评价机构安全评价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著录项(见附录Q)
目录
编制说明
前言
正文
附件
附录
12.11.全评价报告载体
安全评价报告一般采用纸质载体。为适应信息处理需要,安全评价报告可辅助采用电子载体形式。
附录A:
主要的法律法规依据目录
A.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A.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A.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A.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A.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A.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A.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A.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A.9《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A.1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A.11《矿山安全监察工作规则》
A.12《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A.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A.14《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A.15《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A.16《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A.17《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
附录B:
主要的行业规范依据目录
B.1《煤矿安全规程》(2001年版)
B.2《安全评价通则》(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
B.3《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煤安监技装字[2003]114号)
B.4《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安监管技装字[2002]45号)
B.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94)
B.6《煤炭工业技术政策》(99年版)
B.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J87-85)
B.8《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定》(GBJ87-85)
B.9《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要求》(国土资源部)
B.10《矿山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J70)
B.11《矿井防灭火规范》(煤技字[1988]第237号)
B.12《煤矿用爆破器材管理规定》(1996版)
B.13《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1996版)
B.14《矿山通风安全装备标准》(MT/T5016-96)
B.15《煤矿井下热害防治设计规范》(MT5018-96)
B.16《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MT5019-96)
B.17《矿井抽放瓦斯管理规定》
B.18《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煤安字[1997]第189号)
B.19《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B.20《煤矿救护规程》;
B.21《建筑设计与防火规范》(GBJ16-87);
B.22《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2000年版);
B.23《煤矿采掘工作面及主要通用安全检测规范》(LD/90-1996)。
附录C:
安全评价程序框图
附录D:
安全预评价需要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参考目录(井工)
D.1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职工人数、所在地区及其交通情况等;
建设项目建设的合法证明材料,包括: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和审批资料、矿区范围的批复文件、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等。
D.2 建设项目设计依据
建设项目设计依据的批准文件;
建设项目设计依据的地质勘探报告书;
建设项目设计依据的其他有关矿山安全基础资料。
D.3 建设项目设计文件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其他设计文件。
D.4 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说明
设计生产能力、开拓方式、开采水平、采煤方法、回采工艺等;
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生产及安全情况的说明。
D.5 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所需资料
地质构造资料;
工程地质及对开采不利的岩石力学条件;
水文地质及水文资料;
内因火灾倾向性资料;
冲击地压资料;
热害资料;
有毒有害物质组分、放射性物质含量、辐射类型及强度等;
地震资料;
气象条件;
附属生产单位或附属设施危险、有害因素资料;
矿体四邻情况和废弃巷道情况;
矿体开采的特殊危险、有害因素的说明。
D.6 安全专项投资情况
D.7 安全评价所需的其他资料和数据
附录E:
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参考资料目录(井工)
井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和井工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需要建设单位(或煤矿)提供资料参考目录如下:
E.1 煤矿概况
企业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职工人数、所在地区及其交通情况等;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法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证明、矿山企业生产营业执照、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等。
E.2 矿井设计依据
矿井设计依据的批准文件;
矿井设计依据的地质勘探报告书;
矿井设计依据的其他有关矿山安全的基础资料。
E.3 矿井设计文件
矿井详细设计文件;
开采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文件;
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设计文件。
下列反映矿井实际情况和不同时期开采情况的图纸:
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
井上、下对照图;
巷道布置图;
采掘工程平面图;
通风系统图;
井下运输系统图;
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
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
井下通信系统图;
井上、下配电系统图;
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井下避灾路线图。
E.4 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说明
矿井实际生产能力、开拓方式、开采水平等;
开采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生产状态及安全情况的说明;
生产系统、辅助系统生产状态及安全情况的说明。
E.5 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所需资料
地质构造资料;
工程地质及对开采不利的岩石力学条件;
水文地质及水文资料;
内因火灾倾向性资料;
冲击地压资料;
矿井热害资料;
有毒有害物质组分、放射性物质含量、辐射类型及强度等;
地震资料;
气象条件;
生产过程有害因素资料(主要生产环节或者生产工艺的危害因素分析);
附属生产单位或附属设施危险、有害因素资料;
矿体四邻情况和废弃巷道情况;
矿体开采的特殊危险、有害因素的说明。
E.6 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措施资料
矿体开采可能冒落区地面范围资料;
矿井、水平、采区的安全出口布置、开采顺序、开采方法、采空区处理方法;
预防冒顶片帮的措施;
保障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的措施;
预防冲击地压(岩爆)的安全措施;
防治瓦斯、煤尘爆炸的安全措施;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措施;
防治矿井火灾的安全措施,特别是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的安全措施;
防治地面洪水的安全措施;
防治井下突水、涌水的安全措施;
提升、运输及机械设备防护装置的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供电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爆破安全措施;
爆破器材储存、运输的安全措施;
矿井气候调节措施;
防噪声、振动安全措施;
矿山安全监测设备、仪器仪表资料;
井口保健站、井下急救站;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情况资料;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各工种操作规程;
其他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
E.7 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E.7 全教育、培训情况;
E.8 安全专项投资及其使用情况
E.9 安全检验、检测和测定的数据资料
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
主要通风机检验、检测及运行情况的记录和数据;
矿井通风测定数据;
矿井瓦斯测定数据;
矿井涌水量记录;
矿井自燃发火区记录及其自燃情况的数据;
各类事故情况的记录;
职工健康监护的数据;
其他安全检验、检测和测定的数据资料。
E.10 安全评价所需的其他资料和数据
附录F:
煤矿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
F.1瓦斯爆炸
F.2煤与瓦斯突出
F.3煤尘爆炸
F.4火药爆炸
F.5水灾
F.6火灾
F.7冒顶片帮
F.8乘人装置失控伤害
F.9放炮伤害
F.10触电伤害
F.11机械伤害
F.12地面自然灾害
F.13中毒和窒息
F.14粉尘职业危害
F.15其它危害
附录G:
井工煤矿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
G.1 矿井开采
G.2 矿井通风
G.3 矿井瓦斯、煤尘、火灾防治
G.4矿井防治水
G.5 矿井机电
G.6 矿井运输、提升
G.7 矿井爆破材料及井下爆破
G.8 矿山救护
G.9 矿井安全综合管理
附录H:
预先危险性分析法评价表
危险来源 |
触发事件 |
可能后果 |
危险等级 |
控制 |
(根据提供的技术资料,说明评价对象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来源) |
(采用现场调查法、类比推断法、专家评议法、事故树分析等,说明评价对象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触发事件) |
(采用现场调查法、类比推断法、专家评议法、事故树分析等,说明评价对象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可能后果) |
(采用现场调查法、类比推断法、专家评议法等,说明评价对象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等级) |
(预防和控制的可能性评价) |
附录I:
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等级
级别 |
危险程度 |
可能导致的后果 |
I |
安全的 |
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及系统损坏 |
II |
临界的 |
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至于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系统损坏或卫生条件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以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
III |
危险的 |
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 |
IV |
灾难性的 |
会造成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灾难性事故,必须予以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 |
附录K:
矿井危险程度等级
级别 |
危险程度 |
评价标准 |
A |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矿井安全程度评价得分为80分以上(含80分),各专项得分不低于65分 |
B |
基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矿井安全程度评价得分为70分以上(含70分)80分以下,各专项得分不低于60分 |
C |
存在较多隐患或较严重事故隐患 |
存在较多隐患或较严重事故隐患;矿井安全程度评价得分为55分以上(含55分)70分以下,各专项得分不低于50分 |
D |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矿井安全程度评价得分为55分以下,或有一个专项得分低于50分 |
附录L:
安全检查表评分办法
L.1 安全检查表分为九个专项(九个系统)进行。
L.2 各专项计分均以100分为标准分。各专项评价分数乘以本专项评价系数得矿井安全程度评价得分,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L.3 各专项中的评价项目扣分不超过对应评价项目总分。
L.4 各专项中评价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规定的缺项不扣分,得相应项目满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规定的缺项,按该项目不符合要求扣分。
L.5 矿井安全程度等级以独立自然井为单位进行评价;对一矿多井的,要分别进行评价,综合得出评价结论。
L.6 评价系数
L.6.1.矿井开采,0.15;
L.6.2.矿井通风,0.15;
L.6.3.瓦斯、煤尘、火灾防治,0.20;
L.6.4.防灭水,0.08;
L.6.5.矿井机电,0.10;
L.6.6.矿井运输、提升,0.10;
L.6.7.爆破材料及井下爆破,0.08;
L.6.8.矿山救护,0.04;
L.6.9.安全综合管理,0.10;
附录M: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主要内容
M.1 编制说明
一、安全预评价目的
二、安全预评价基本原则
三、安全预评价内容
四、安全预评价程序
五、安全评价过程
M.2 前言
简要介绍安全评价方法、主要安全评价工作、安全预评价结论。
M.3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安全评价对象及范围
一、安全评价对象
二、安全评价范围
第二节 安全评价依据
一、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依据,见附录A。
二、标准规范
标准规范依据,见附录B。
三、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
四、合同文件
第三节 煤矿建设项目概况
一、井田概况
1、地理概况
矿井位置及交通情况;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震。附矿井交通位置图。
2、主要自然灾害
3、邻近生产矿井及井田内老窑
二、安全条件
1、地质特征
2、地质构造
褶曲;断层;火成岩等。
3、煤层及煤质
煤层;煤层顶、底板岩石性质;煤质等。
4、煤层开采技术条件
瓦斯;地温;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性;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冲击地压;水文地质,包括:含水层与隔水层及其与矿床充水的关系、构造及其导水性;地表水及其对矿床充水的影响;充水因素分析;矿井涌水量预测等。
5、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评估结论;评估建议等。
6、放射性元素危害
7、安全条件资料的评价及存在问题
二、可研报告概况
1、工程性质
2、开采简介
井田境界、地质储量、可采储量、设计能力及服务年限,开采:开拓方式、井口及工业场地位置选择、井筒及井底车场、水平标高划分、大巷布置、采区布置、开采顺序等。
3、工业广场布置及地面主要建筑
还包括:污、废水处理及利用,采暖等。
4、矿井主要设备
通风设备、提升设备、运输设备、排水设备、压气设备、瓦斯抽放设备等。
5、地面生产系统
煤的用途、加工方式及生产设施等。
6、井下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概况
7、技术经济
矿井建设总工期;劳动定员及全员效率;矿井投资;安全投资等。
M.4 第二章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第一节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的方法和过程
一、辩识危险、有害因素的原则
辩识危险、有害因素的原则有: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预测性等
二、辩识危险、有害因素的方法
辩识危险、有害因素的方法采用类比推断法等方法。
三、危险、有害因素分类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先发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有害因素分为十五类。见附录F
第二节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一、矿井开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规模与范围、厂址及其周边情况,矿井开拓与开采顺序,回采与掘进等开采系统及其设施、设备、工艺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二、矿井通风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通风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三、矿井瓦斯、煤尘、火灾防治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瓦斯综合治理,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瓦斯抽放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检查及现场管理等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煤层注水、洒水灭尘系统等防尘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地面及井下消防供水系统、外因火灾及内因火灾防治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四、矿井防治水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矿井水害类型及威胁程度,防水设施,防治水措施,排水系统等防治水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五、矿井机电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矿井机电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压风系统及井上下通讯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六、矿井运输、提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主要提升设备,配电设施,乘人装置的安全保护及防护装置等运输、提升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七、矿井爆炸材料及井下爆破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井上下爆炸材料库设置,破器材的储、装、运环节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井下爆破设计及操作等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八、矿山救护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救护队伍建设、救护装备及设施等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等。
九、矿井安全综合管理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矿井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工种操作规程未建立健全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健全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教育与培训制度未建立健全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投入不足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未建立健全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技术管理基础工作不完善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卫生、保健与健康监护制度未建立健全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M.5第三章 类比工程评价分析
第一节 类比工程的选择依据
类比工程的井田位置、生产能力、机械化水平等。
第二节 类比工程的数据资料来源
第三节 类比工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场所
一、类比工程概况
区域地质构造特征、煤层及煤质、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开采技术条件等。
二、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存在场所
第四节 应用类比工程数据资料的适用性研究
通过对类比工程数据资料与评价对象数据资料类比研究,提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相似性。
M.6 第四章 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定性、定量评价
第一节 评价方法
一、评价方法的选择
安全预评价的评价方法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等方法。
二、危险等级的划分
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等级的划分。 见附录I。
第二节 对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评价
分别对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进行分析、评价。 见附录H。
M.7 第五章 煤矿事故统计分析
第一节 同类矿山生产事故统计分析
全国煤矿事故统计分析、贵州煤矿事故统计分析、类比工程事故统计分析等。
第二节 事故统计分析对本建设项目的指导
通过事故统计分析,提出本建设项目应注意的重大安全问题。
M.8 第六章 安全措施及建议
第一节 设计选择安全设施的要求及说明
根据现场安全调查和定性、定量评价的结果,针对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或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原则及要求。
第二节 设计中应注意的重大安全问题
根据现场安全调查和定性、定量评价的结果,提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应注意的重大安全问题。
第三节 安全技术措施及建议
根据定性、定量评价的结果,针对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或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防范治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建议。
M.9 第七章 安全评价结论
简要地列出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评价结果,指出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井田精查地质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技术资料中存在的设计缺陷与错误,明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原则及要求、防范治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M.10 附件
1、安全预评价委托书
2、安全预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3、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4、图纸
(1) 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图
(2)矿井煤层综合柱状图;
(3)矿井开拓方式平面图及剖面图;
(4)井上、下对照图;
(5)巷道布置图及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6)矿井通风系统图;
(7)井上下供电系统图。
5、其他附件。
M.11 附录
1、井田精查地质报告评审意见的函
2、煤矿矿区及地面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评审意见的函
3、煤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审意见的函
4、煤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5、煤矿矿区范围的批复文件
6、矿井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7、其他
附录N: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N.1 编制说明
一、安全验收评价目的
二、安全验收评价基本原则
三、安全验收评价内容
四、安全验收评价程序
五、安全验收评价过程
N.2 前言
简要介绍安全评价方法、主要安全评价工作、安全验收评价结论。
N.3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安全评价对象及范围
一、安全评价对象
二、安全评价范围
第二节 安全评价依据
一、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依据,见附录A。
二、标准规范
标准规范依据,见附录B。
三、煤矿建设项目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
四、合同文件
第三节 煤矿建设项目概况(以最新资料为准)
一、建设项目历史
二、井田概况
1、地理概况
矿井位置及交通情况;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震。附矿井交通位置图。
2、主要自然灾害
3、邻近生产矿井及井田内老窑
三、安全条件
1、地质特征
2、地质构造
褶曲;断层;火成岩等。
3、煤层及煤质
煤层;煤层顶、底板岩石性质;煤质等。
4、煤层开采技术条件
瓦斯;地温;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性;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冲击地压;水文地质,包括:含水层与隔水层及其与矿床充水的关系、构造及其导水性;地表水及其对矿床充水的影响;充水因素分析;矿井涌水量预测等。
5、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评估结论;评估建议等。
6、放射性元素危害
7、安全条件资料的评价及存在问题
四、开采简介
井田境界、地质储量、可采储量、设计能力及服务年限,开采:开拓方式、井口及工业场地位置选择、井筒及井底车场、水平标高划分、大巷布置、采区布置、开采顺序等。
五、工业广场布置及地面主要建筑
还包括:污、废水处理及利用,采暖等。
第四节 煤矿生产概况
一、现有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概况
二、安全条件的历史变化
简要叙述安全条件在不同时期的变化。
1、勘探阶段
2、建设阶段
3、联合试运转阶段
4、评价阶段
N.4 第二章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第一节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的方法和过程
一、辩识危险、有害因素的原则
辩识危险、有害因素的原则有: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预测性等
二、辩识危险、有害因素的方法
辩识危险、有害因素的方法采用类比推断法等方法。
三、危险、有害因素分类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先发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有害因素分为十五类。见附录F
第二节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一、矿井开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规模与范围、厂址及其周边情况,矿井开拓与开采顺序,回采与掘进等开采系统及其设施、设备、工艺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二、矿井通风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通风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三、矿井瓦斯、煤尘、火灾防治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瓦斯综合治理,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瓦斯抽放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检查及现场管理等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煤层注水、洒水灭尘系统等防尘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地面及井下消防供水系统、外因火灾及内因火灾防治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四、矿井防治水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矿井水害类型及威胁程度,防水设施,防治水措施,排水系统等防治水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五、矿井机电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矿井机电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压风系统及井上下通讯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六、矿井运输、提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主要提升设备,配电设施,乘人装置的安全保护及防护装置等运输、提升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七、矿井爆炸材料及井下爆破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井上下爆炸材料库设置,破器材的储、装、运环节管理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井下爆破设计及操作等设施、设备、工艺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八、矿山救护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救护队伍建设、救护装备及设施等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等。
九、矿井安全综合管理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矿井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工种操作规程未建立健全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健全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教育与培训制度未建立健全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投入不足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未建立健全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技术管理基础工作不完善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卫生、保健与健康监护制度未建立健全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第三节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场所
分析并列举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场所。
第四节 事故隐患及其存在场所
分析预测事故隐患并列举其可能的存在场所。
N.5 第三章 安全管理评价
第一节 安全管理体系概述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人员配置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三、生产队组职责的落实情况
四、职能部门职责的落实情况
第二节 安全管理体系适应性评价方法和过程
一、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分析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二、适应性评价方法和过程
1、适应性评价方法
采用专家评议法等方法。
2、适应性评价过程
对安全管理体系的适应性进行评价。
第三节 安全管理体系适应性评价结果及分析
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管理体系的合理与不合理地方,并提出改进建议。
N.6 第四章 安全设施“三同时”评价
第一节 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说明与分析
一、情况说明
二、分析评价
第二节 安全设施确保安全生产可行性评价
一、生产系统、辅助系统的主要安全设施概况
二、主要安全设施确保安全生产的可行性进行评价。
N.7 第五章 安全检测检验评价
第一节 安全检测检验概况
概述安全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的检测检验情况。
第二节 安全检测检验评价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对安全检测检验进行评价
N.8 第六章 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评价
第一节 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的评价方法及过程
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第二节 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的评价结果
列举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的评价结果。见附录J。
N.9 第七章 矿井综合评价
第一节 矿井综合评价方法
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等方法。安全检查表评分办法,见附录L。
第二节 矿井综合评价结果。
列举矿井综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见附录K。
N.10 第八章 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定性、定量评价
第一节 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分类
根据以上评价结果,对重大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类
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等级的划分。 见附录I。
第二节 对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评价
分别对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进行分析、评价。 见附录H。
N.11 第九章 安全措施及建议
第一节 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及建议
针对评价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措施及建议。
第二节 安全管理措施及建议
针对评价中发现的安全管理漏洞,提出相应的措施及建议。
第三节 安全技术措施及建议
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提出防治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建议。
N.12 第十章 安全评价结论
简要列出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评价结果,指出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明确重要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指出井田精查地质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设计方案、安全专篇等文件资料中存在的缺陷与错误。
做出开拓方式、开采方法、生产系统、辅助系统、生产工艺、安全管理以及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生产和使用等是否满足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的结论。
N.13 附件
1、安全验收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2、安全验收评价委托书。
3、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4、图纸:
(1)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图;
(2)井上、下对照图;
(3)巷道布置图;
(4)采掘工程平面图;
(5)通风系统图;
(6)井下运输系统图;
(7)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
(8)排水、防尘、压风、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
(9)井下通信系统图;
(10)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11)井下避灾路线图;
(12)其他图纸。
5、其他附件。
N.14 附录
1、井田精查地质报告批审意见的函;
2、矿区及地面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评审意见的函;
3、煤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审意见的函;
4、采矿范围的批复文件;
5、矿井详细设计的批复文件;
6、其他。
附录O:
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O.1编制说明
一、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目的
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基本原则
三、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内容
四、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程序
五、安全现状综合评价过程
O.2 前言
简要介绍安全评价方法、主要安全评价工作、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结论。
O.3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安全评价对象及范围
一、安全评价对象
二、安全评价范围
第二节 安全评价依据
一、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依据,见附录A。
二、标准规范
标准规范依据,见附录B。
三、煤矿提供的技术资料
四、合同文件
第三节 煤矿概况
一、井田概况
1、地理概况
矿井位置及交通情况;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震。附矿井交通位置图。
2、主要自然灾害
3、邻近生产矿井及井田内老窑
二、安全条件
1、地质特征
2、地质构造
褶曲;断层;火成岩等。
3、煤层及煤质
煤层;煤层顶、底板岩石性质;煤质等。
4、煤层开采技术条件
瓦斯;地温;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性;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冲击地压;水文地质,包括:含水层与隔水层及其与矿床充水的关系、构造及其导水性;地表水及其对矿床充水的影响;充水因素分析;矿井涌水量预测等。
5、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评估结论;评估建议等。
6、放射性元素危害
7、安全条件资料的评价及存在问题
三、开采概况
井田境界、地质储量、可采储量、设计能力及服务年限,开采:开拓方式、井口及工业场地位置选择、井筒及井底车场、水平标高划分、大巷布置、采区布置、开采顺序等。
四、工业广场布置及地面主要建筑
还包括:污、废水处理及利用,采暖等。
第四节 煤矿生产概况
一、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概况
二、安全条件的历史变化
简要叙述安全条件在不同时期的变化。
1、勘探阶段
2、建设阶段
3、联合试运转阶段
4、生产阶段
5、评价阶段
O.4 第二章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第三节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的方法和过程
一、辩识危险、有害因素的原则
辩识危险、有害因素的原则有: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预测性等
二、辩识危险、有害因素的方法
辩识危险、有害因素的方法采用类比推断法等方法。
三、危险、有害因素分类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先发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有害因素分为十五类。见附录F
第四节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一、矿井开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规模与范围、厂址及其周边情况,矿井开拓与开采顺序,回采与掘进等开采系统及其设施、设备、工艺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二、矿井通风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通风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三、矿井瓦斯、煤尘、火灾防治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瓦斯综合治理,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瓦斯抽放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检查及现场管理等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煤层注水、洒水灭尘系统等防尘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地面及井下消防供水系统、外因火灾及内因火灾防治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四、矿井防治水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矿井水害类型及威胁程度,防水设施,防治水措施,排水系统等防治水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五、矿井机电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矿井机电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压风系统及井上下通讯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六、矿井运输、提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主要提升设备,配电设施,乘人装置的安全保护及防护装置等运输、提升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七、矿井爆炸材料及井下爆破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井上下爆炸材料库设置,破器材的储、装、运环节管理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井下爆破设计及操作等设施、设备、工艺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八、矿山救护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救护队伍建设、救护装备及设施等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等。
九、矿井安全综合管理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矿井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工种操作规程未建立健全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健全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教育与培训制度未建立健全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投入不足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未建立健全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技术管理基础工作不完善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卫生、保健与健康监护制度未建立健全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第三节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场所
分析并列举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场所。
第四节 事故隐患及其存在场所
分析预测事故隐患并列举其可能的存在场所。
O.5 第三章 安全管理评价
第一节 安全管理体系概述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人员配置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五、生产队组职责的落实情况
六、职能部门职责的落实情况
第二节 安全管理体系适应性评价方法和过程
一、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分析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二、适应性评价方法和过程
1、适应性评价方法
采用专家评议法等方法。
2、适应性评价过程
对安全管理体系的适应性进行评价。
第三节 安全管理体系适应性评价结果及分析
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管理体系的合理与不合理地方,并提出改进建议。
O.6第四章 安全检测检验评价
第一节 安全检测检验概况
概述安全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的检测检验情况。
第三节 安全检测检验评价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对安全检测检验进行评价
O.7 第五章 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评价
第一节 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的评价方法及过程
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第二节 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的评价结果
列举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的评价结果。见附录J。
O.8 第六章 矿井综合评价
第一节 矿井综合评价方法
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等方法。安全检查表评分办法,见附录L。
第二节 矿井综合评价结果。
列举矿井评价结果。评价结果,见附录K。
O.9 第七章 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定性、定量评价
第一节 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分类
根据以上评价结果,对重大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类
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等级的划分。 见附录I。
第二节 对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评价
分别对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进行分析、评价。 见附录H。
O.10 第八章 煤矿事故统计分析
第一节 同类矿山生产事故统计分析
国家煤矿事故统计分析;贵州煤矿事故统计分析;相邻煤矿事故统计分析等。
第二节 被评价煤矿生产事故统计分析
对被评价煤矿自建设以来,发生的生产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第三节 被评价煤矿生产事故的致因因素、影响因素及其事故危险度评价
对被评价煤矿生产事故的致因因素、影响因素及其事故危险度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分析评价对以后生产的指导。
0.11 第九章 安全措施及建议
第一节 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及建议
针对评价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措施及建议,分别进行叙述。
第五节 安全管理措施及建议
针对评价中发现的安全管理漏洞,提出完善管理的措施建议,分别进行叙述。
第三节 安全技术措施及建议
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提出防治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建议,分别进行叙述。
O.12 第十章 安全评价结论
简要地列出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评价结果,指出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明确重要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做出开拓方式、开采方法、生产工艺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安全管理等是否满足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的结论。
O.13 附件
1、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2、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委托书。
3、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4、图纸:
(1)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图;
(2)井上、下对照图;
(3)巷道布置图;
(4)采掘工程平面图;
(5)通风系统图;
(6)井下运输系统图;
(7)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
(8)排水、防尘、压风、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
(9)井下通信系统图;
(10)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11)井下避灾路线图;
5、其他附件。
O.14 附录
1、井田精查地质报告评审意见的函;
2、矿区及地面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评审意见的函;
3、煤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审意见的函;
4、采矿范围的批复文件;
5、矿井详细设计的批复文件;
6、其他资料。
附录P:
安全评价报告书封面格式
P.1 封面布局
封面第一、二行文字内容是建设单位(或煤矿)名称;
封面第三行文字内容是项目名称”;
封面第四行文字内容是报告名称,为“安全评价报告”;
封面最下两行分别是评价机构名称和安全评价资质证书编号。
P.2 封面样张
封面样张见图P.1。
建设单位(煤矿)名称
项目名称
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名称
安全评价资质证书编号
图P.1 安全评价报告封面样张
附录Q:
著录项格式
Q.1 布局
“评价机构法人代表,课题组主要人员和审核人”等著录项一般分两张布置,第一张署明评价机构的法人代表(以评价机构营业执照为准)、审核定稿人(应为评价机构技术负责人)、课题组长(应为评价课题负责人)等主要责任者姓名,下方为报告编制完成的日期及评价机构(以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为准)公章用章区;第二张则为评价人员(以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为准并署明注册号)、各类技术专家(应为评价机构专家库内人员)以及其它有关人员名单,评价人员和技术专家均要手写签名;第三张则为报告编制人名单,要分章列出,并列出编制人职称。
Q.2 样张
著录项样张见图Q.1、图Q.2和图Q.3。
建设单位(煤矿)名称
项目名称
安全评价报告
法人代表:以评价机构营业执照为准
审核定稿:评价机构技术负责人
课题组长:评价课题组负责人
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报告完成日期
(评价机构公章)
图Q.1 著录项首页样张
评价人员名单
项 目 |
姓 名 |
注 册 号 |
签 名 |
评价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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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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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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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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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名单
序 号 |
专 业 |
姓 名 |
签 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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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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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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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次 |
内 容 |
姓 名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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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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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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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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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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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类比工程评价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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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定性、定量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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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煤矿事故统计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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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安全措施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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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安全评价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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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Q.3 著录项第三页样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