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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7期)
贵州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5年11月10日
重要言论
王显政在10月份国家安监总局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摘要)……………(2)
经验介绍
林东矿务局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总结……………………………………(8)
整治动态
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安全督导组十月份工作情况…………………(15)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显政在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05年10月10日
(摘要)
一、正确认识形势任务,把思想统一到总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进入今年以来,总局党组把中央的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领域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依法行政,创造性地抓工作。一是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瓦斯治理各项措施。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向45个重点煤矿派驻督导组,组织专家对瓦斯灾害严重的煤矿进行技术"会诊",落实国家30亿元煤矿安全技术改造扶持资金,对矿井通风能力进行核定,推广数字化瓦斯集中监控系统,建立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等。通过努力,推动了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加强源头管理。原国有重点煤矿安全许可证的发放率已达100%,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的许可证发放工作也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到年底前不能达标领证的,将依法关闭。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行业和领域的颁证工作也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5月9日至6月15日,由全国人大五位副委员长带队,分别对山西等10省区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委托11个省区人大常委会对本地区进行检查。我们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全程陪同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四是针对一些煤矿整顿关闭不严不实的问题,开展联合执法。会同有关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召开了联合执法电视电话会议,对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部署;组织开展了联合执法工作检查。五是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场攻坚战。六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举办了首届全国安全生产展览会和专家论坛;开展了"安全月"和"万里行"活动,努力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七是认真查处事故及腐败现象,强化责任追究。与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一起,对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并将查处结果通过新闻发布、通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八是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从解决工作不实、执法不严问题入手,推动职能、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三个转变",加强监管、监察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不断得到加强,煤矿和全国安全工作的总体发展趋势是好的,是健康的。在这个进程中,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的同志们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影响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一是煤矿瓦斯灾害,小煤矿非法违法问题突出。前三个季度全国煤矿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中,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别占70.8%和74.9%。小煤矿产量占全国的33.7%,事故死亡人数占74.8%。三季度以来煤矿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约60%的发生在已责令关闭或停产整顿、但仍然违法生产的小煤矿。目前全国尚有逾期未提出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要求限期整改的小煤矿8648处,这些矿井如得不到切实的停产整顿,将对煤矿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威胁。
二是企业责任主体不落实,基础工作薄弱,违章违规现象严重。事故的发生,最主要原因在于企业自身。企业安全工作的差距,既有认识上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甚至违章违规冒险组织生产;也有工作上的问题,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一些企业在改制时"一卖了之",或者"以包代管",企业负责人对存在的重大隐患不了解、不掌握;同时还有基础薄弱的问题,一些企业职工队伍素质不高,技术装备落后,防灾抗灾能力低下。
三是部门执法不严,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一些地方至今安全监管机构不建立,执法力量不足。在矿产资源管理、项目审核、办矿审批、企业注册登记、火工用品管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等环节上,一些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上,没有形成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联合执法的机制。
四是腐败现象对安全生产造成威胁。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蓄意瞒报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是事故多发的深层次原因之一。有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与非法业主搞权钱交易,有的甚至直接参与办矿办厂,牟取非法利益。一些地区非法违法生产现象屡禁不止,一些非法小厂小矿多次关闭取缔多次死灰复燃,一些单位伤亡事故多发而得不到严厉惩治和认真整改,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背后有"保护伞"。
上述问题,有些是长期存在的"痼疾",有些则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反映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些新特点。一个时期来党组所采取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对策措施,都建立在对形势任务和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的基础上,都有着很强的针对性。要把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的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党组的部署上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鹤壁二矿事故发生以后,家宝总理两次作出重要指示。10月3日,在总局上报的《值班信息》上,家宝总理批示:“由国家安全生产总局通报各地,要求节假日特别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0月4日,在河南省上报的《事故报告》上,家宝总理批示说:“从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看,安全观念不强,违规作业,仍然是当前煤矿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黄菊副总理、华建敏国务委员也分别做了重要批示。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今年后几个月,全国特别是煤矿、交通运输等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的任务很繁重。一是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安全生产仍然构成很大压力。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和高能耗增长模式的双重作用下,能源原材料工业和交通运输等,都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接近年底,企业可能因为赶任务、赶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二是安全生产基础仍然很薄弱,国家扶持煤矿安全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以及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方面建立的一些制度,要真正发挥作用,尚需要一段时间。三是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随着北京市烟花爆竹燃放的"禁改限",其他城市禁放政策也可能发生变化,烟花爆竹的市场需求将会增加,安全监管的难度也会加大。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希望大家进一步振奋精神,统一思想,强化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按照总局党组已经做出的部署,认真抓好今年最后三个月的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认真贯彻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集中精力打好两个攻坚战
最近,我们对广东省整顿关闭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对贵州、湖南和河南三省进行了专项督查。总体上看,各级地方政府对两个攻坚战特别是煤矿整顿关闭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态度积极,都做出了部署,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广东省,领导重视,态度坚决,措施得力,工作抓得很扎实,值得各地学习。但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没有把两个文件精神传达贯彻到县乡和煤矿,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整顿矿井没有按规定收缴全部证照,甚至继续发生事故;一些同志至今仍然存在着畏难情绪。
贯彻两个文件,打好两个攻坚战,确保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两个阶段性目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的所有同志,都要按照毅中同志所要求的,树立攻坚意识,拿出攻坚的精神和攻坚的作风,集中精力,紧张起来,确保两个攻坚战的顺利实施。
下一步在攻坚战中,要切实抓好五个环节的工作:
(一)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把煤矿事故预防工作抓实。要指导督促煤矿企业,按照《特别规定》所明确的15条重大隐患和总局下发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对号入座,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凡是符合条件之一的,必须立即停产整顿,制定整顿方案,明确整顿责任人和具体的整顿措施,同时要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
(二)认真落实方案,抓好停产整顿工作。目前,全国已公布了8648个停产整顿的煤矿名单。地方政府要派出人员,对停产整顿煤矿实施全过程、全天候监督,保证真停真整、整顿到位。在上次的视频会上,我们要求各省要拿出停产整顿方案。现在看来,除个别省外,大多数省区都将停产整顿方案报到了国家局。但是,不少省区的方案较粗,只粗略地提出12月底为最后期限,没有分阶段实施的具体步骤。希望有关省区要进一步细化方案,落实好停产整顿的各项措施。总局党组成员本月底将分别带队下去,对停产整顿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加强领导,依法实施煤矿关闭工作。首批停产整顿的煤矿到期之后,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不全格的要坚决予以关闭。10月底,要公布第一批关闭矿井的名单。关闭矿井是煤矿事故防范工作中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阻力最大、困难最多的一个环节。关闭矿井不仅触及到矿主的利益,而且触及到其它有关方面的利益,没有攻坚意志、攻坚精神是不行的。我们既要态度坚决,敢于攻坚;又要注意方式方法,善于攻坚。要学习借鉴广东的经验,一是要依法关闭,遵守法律程序,严格按照《特别规定》和总局下发的矿井关闭工作有关细则办事;二是要用好联合执法这个手段,紧紧依靠地方各级政府,把各个相关部门和公检法、纪检监察等机关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发挥综合优势,形成合力;三是要注意研究政策,加强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确保稳定,防止出现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四)抓好瓦斯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继续落实国务院81次常务会议提出的瓦斯治理7项措施。完善地方政府督导工作机制,促使督导工作正常化、制度化。专家"会诊"提出的重大隐患,要抓紧整改,逐项落实。认真做好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坚决防止核定工作走过场,防止超通风能力生产合法化。抓紧推广数字化瓦斯集中监控系统,年底前必须完成重点煤矿局内联网、乡镇煤矿县域联网的任务。抓好30亿元扶持资金和企业配套资金的到位,落实技改项目,加快技改步伐。抓好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科研攻关,落实重点攻关项目。
(五)要继续抓好清查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办矿工作。这项工作不仅关系到煤矿安全生产,而且事关政府公信力。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非常重视,国内外媒体高度关注。四部委联合《通知》下发以来,各地政府是重视的,清理纠正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对这个问题一定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各省区要在10月15日前,及时上报清查纠正情况。本月中下旬,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和安监总局还要派出4个督查组,对8个省区进行重点督查。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把防范治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等问题,纳入正常工作,列为煤矿事故必须查处的内容。要健全完善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党内监督制度,发现问题随时清查纠正。
三、切实做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今年以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渔业船舶等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四季度和年底,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各地安全监管部门一定要转变作风,强化监管,把工作抓实抓细,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切实抓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强对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的安全监管。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方面的安全综合监管。
(四)加强中央企业和非公有制小企业的安全监管。

林东矿务局今年以来矿井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开展瓦斯集中整治工作
(一)加强瓦斯治理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瓦斯治理责任制。
今年3月,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各生产矿井派驻瓦斯治理工作组,每个工作组分别由局领导(处室负责人)任组长,安全、技术、生产处室工程技术人员为成员组成。瓦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驻矿瓦斯治理工作组定期召开专业工作会议,以积极申办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这根主线贯穿企业的各项工作,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强化瓦斯治理安全责任制,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今年以来,已累计86次深入井下现场进行督促检查工作。
从四月份起,局属各矿掀起学习、宣传的高潮,重点学习瓦斯集中整治有关文件、《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等。矿务局通过林东矿工报及时报导宣传局属各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各矿开辟瓦斯集中整治专题广播和宣传栏、定期刊出简报,并在矿区悬挂大幅宣传标语20多幅,张贴瓦斯集中整治宣传小标语300多条,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全体职工积极投入到瓦斯治理安全工作中去。
(二)积极配合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驻林东矿务局督导组开展工作。
局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省督导组,对矿井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瓦斯管理、瓦斯抽放、监测监控、防治煤尘、防灭火系统、矿井“一通三防”装备及供电、排水等逐一进行排查,认真查处安全隐患,从严要求,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深入现场,加强矿井安全监管。
按照省督导组意见,在全局瓦斯集中整治期间,全面停止了龙凤煤矿、红林煤矿违反安全规程要求的生产行为,取缔了可缩性风筒直接引排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到引风硐的做法。同时,矿务局各工作小组结合所驻煤矿井下现埸情况,分别向各煤矿下达了督促整改意见共347 条。
二、采取多方面措施,加大矿井安全生产投入,逐步完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和瓦斯抽放系统等安全基础工程,重点整治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生产能力和抗灾能力
(一)龙凤煤矿从2005年3月25日全面停产至2005年8月,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瓦斯抽放系统的建设和通风系统的改造。
瓦斯抽放系统:购置了205立方米/分钟低负压大流量瓦斯抽放泵一台、配套瓦斯抽放管道、矿用变压器等设备,共314.5万元;施工瓦斯抽放钻孔192个,施钻总长10824米,加工及安装φ400㎜瓦斯抽放管3100米,加工及安装φ200㎜瓦斯抽放管2600米,加工放水器15个,分离器39个。整治期间,集全矿职工之力,加班加点,同时矿务局从红林公司、南山煤矿、桐梓煤矿、总机厂等单位抽调精兵强将,全力支持龙凤煤矿瓦斯抽放系统工程建设。矿井高低负压瓦斯抽放系统于2005年8月全面投入运行,实现了矿井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抽放、煤体预抽及穿层瓦斯抽放。采面上隅角瓦斯已由原来的0.68-0.98%(炮后1-1.3%)左右降至当前的0.2-0.45%左右;掘进工作面瓦斯由原来的0.2-0.89%(炮后1-1.15%)降至当前的0.2-0.5%左右;矿井总回风井瓦斯已由原来的0.5-0.75%(炮后0.84-0.9%)左右降至当前的0.3-0.5%左右。矿井同时组建了40人的瓦斯专业队伍,负责防突与瓦斯抽放工作;
通风系统改造:采取措施加快南翼风井及593三条专用上山井巷工程施工。共施工通风系统巷道工程量736米,安装2×75KW主要通风机一台,共计投入资金465.75万元,解决矿井采区独立回风和采掘工作面共用回风道回风的问题。同时,矿井为进一步完善通风系统,共整改巷道275米,维修巷道320米。
(二)红林煤矿矿井瓦斯治理工作以3912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治理工作为重点。整治期间,局矿共同研究,决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派出5名工程技术人员外出到那罗寨煤矿、大湾煤矿和中岭煤矿等实地参观学习矿井瓦斯抽放与上隅角瓦斯治理方法。结合矿井瓦斯涌出特点,全面停止了3912采煤工作面生产,全面启动瓦斯抽放系统工程--在采面回风巷设置高位抽放硐室,抽放上隅角瓦斯,打高位钻孔抽放上邻近层瓦斯,对矿井瓦斯抽放泵及系统管路重新调试。在3912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实施了高位硐室埋管抽放方法后,在工作面推进过程中,上隅角与采面回风流瓦斯得到了有效控制,控制消除瓦斯超限现象,矿井瓦斯抽排量也由原来30 m3/min提高到60~70 m3/min,抽放瓦斯浓度从5%提高到10%。矿井瓦斯抽放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桐梓煤矿5月份因采掘失调,8033机巷与8033采面形成一次串联通风。矿井严格按照省局督导组和矿务局的意见,全面停止8033采面回采,集中精力,首先抓系统的进一步完善与瓦斯治理;加快矿井下山一采区瓦斯抽放系统建设,共安装Φ300瓦斯抽放管2440m,布置瓦斯抽放钻场13个,施工瓦斯抽放钻孔1139m。同时在三采区安装YD-2和QBD-2移动式瓦斯抽放泵各一套。安装Φ100㎜瓦斯抽放管1005m。8月中旬,8033采面垮311石门后,瓦斯泵及时投入运行,抽放管内的抽放瓦斯浓度达4~5%左右,上隅角瓦斯得到了有效控制,瓦斯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方面,矿井始终把防突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了三采区和下一采区区域性防突措施设计,特别是在掘进下山一采区8011机巷、风巷与人行下山联络巷和323石门揭煤工作危险区域时,坚持先打深孔排放,再配合小直径密集钻孔排放的双措施,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并对钻排防突人员从严管理,严格要求,对钻排防突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严厉打击,杜绝事故的发生。瓦斯治理期间矿井共实施层位控制预测钻孔14322.9m,钻排钻孔:25406.9m。矿井进一步完善三采区与下一采区供电线路与矿井“三专两闭锁” 安装系统工程,并投入运行。
结合矿井的安全生产要求,建立了防灭火注浆系统与矿井束管监测系统。共安装束管8芯1750m,4芯2250m,单芯2800m,分别实现对各个工作面进行监测。
为进一步完善矿井安全生产系统,今年1~9月桐梓矿共提取安全费用87.496万元,而实际支出安全费用达161.97万元。
(四)南山煤矿完善了瓦斯抽放机构和抽放制度,对抽放泵司机进行了专业培训。进一步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完成了三区轨道上山堵漏风工程。
(五)林丰煤矿把2924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治理工作作为全矿重点工程来抓。取缔了采用抽出式风机配合可缩性风筒直接引排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的不安全作法,投入资金购置一台40 m3/min移动式瓦斯抽放泵及瓦斯抽放管道,共安装Φ200㎜瓦斯抽放管道450m,系统已于8月投入运行。同时矿井加大了“一通三防”的投入,根据现埸具体情况,及时购置2台2×15KW对旋式局部通风机及Φ600㎜风筒1000米,改善了局部通风状况。
(六)黄家庄煤矿针对矿井瓦斯涌出的特点,采用均压通风,控制采煤工作面及其上隅角瓦斯:
1、18204采面上隅瓦斯治理:18204采面今年三月开始回采以来,上隅角瓦斯炮后经常处于超限状态,采取挂风障等措施后,上隅角瓦斯仍时有瓦斯超限,局矿共同研究、分析并进行风量与瓦斯涌出量之间的对比之后,采取将该面的配风从422m3/min下调到305m3/min,采面上隅角瓦斯随即由原来的1%左右降至0.5%以下,采面回风巷瓦斯也从0.26%降至0.13%,采面的绝对瓦斯涌出量从1.09m3/min降到0.4m3/min,绝对瓦斯涌出量为调风前的36%,效果较为明显。
2、19110机巷瓦斯治理:19110机巷在掘进过程遇厚煤带,放炮后瓦斯时有超限。矿及时将11KW局部通风机换成2×7.5KW对旋式局部通风机,有效解决了19110机巷瓦斯超限的问题。
3、加强19127采煤工作面及其上隅角瓦斯治理:今年以来19127采面放炮时回风巷瓦斯超限,时常处于2%以上,及时采取了调整采煤工作面放炮工艺,实行放小炮,控制瓦斯瞬间涌出量,每次只联4-8个眼,加大超前缺口的长度、宽度,减小通风阻力,并加强通风设施管理,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的瓦斯超限得到了有效地控制;在19127采面三角煤柱回收期间,采用沿空护巷进行回采,采空区瓦斯大量涌入采煤工作面,采面初次垮落后裂隙导穿邻近小煤窑,由于矿井负压较大,小煤窑的污风经过19127采面采空区进入矿井,使采面上隅角瓦斯超限。在对19127采面大量挂风障140余米的基础上,采用均压通风,减少该面配风,风量从722m3/min下调到510m3/min,减小该点负压,控制小煤窑污风进入矿井的风量,配合挂风障工作,有效的治理了19127三角煤柱点的上隅角瓦斯。
4、针对9号煤层存在瓦斯涌出异常区的情况,在19110首采工作面形成通风系统后,立即在采面运输巷内布置深孔为40米的瓦斯排放钻孔,提前预排瓦斯,减轻回采时的瓦斯涌出量。
5、建立了防灭火注浆系统与矿井束管监测系统。
三、按照省煤矿瓦斯整治实施方案,矿务局及所属矿井制定了近期、中期和远期瓦斯治理规划,逐步实现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目标
(一)各生产矿井进一步建立健全瓦斯集中整治工作责任制及管理制度,对瓦斯治理工作所需资金作出了安排和落实,全局2005年已投入安全资金341.71万元,预计全年将总投入1872万元。
(二)加快第九批国债项目的实施,林东矿务局由第九批安全国债项目资金与企业自筹资金支持瓦斯治理,投入资金约1500万元,按照招投标程序,己重点安排了高瓦斯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完善矿井防灭火系统、完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备品备件、龙凤煤矿大屏幕工业电视、主要通风机更新12台、新增低负压大流量瓦斯抽放泵4台,其中,主要通风机与瓦斯抽放系统工程量占总项目资金的70%左右,目前,该项目在局属各矿正处于安装实施过程中,项目按照计划,将于今年底到明年初全面完工,届时,龙凤煤矿、红林煤矿、林华二矿将形成较完善的高、低压两套瓦斯抽放系统;桐梓煤矿瓦斯抽放泵站系统将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丰煤矿与泰来煤矿将建成一座地面永久性瓦斯抽放泵站,并实施低负压大流量瓦斯抽放。
(三)进一步加强“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管理,严格防突措施的现埸落实监督管理机制;严格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四)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与矿井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提升矿井安全生产质量。
四、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不足
(一)瓦斯专项整治工作中,仍存在着工作不严不细,导致龙凤煤矿在6月22日皮带井施工过程中,由于外线停电,在排放瓦斯时,矿井各部门岗位责任制不落实,瓦斯排放制度执行不严,瓦斯检查员被高浓度瓦斯熏倒,险些造成瓦斯窒息事故。
(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和瓦斯抽放系统管理不到位,对设备异常情况下记录不全,处理不够及时。
(三)对区域性防突措施认识不到位,区域性瓦斯抽放工程进展缓慢,瓦斯抽放效果不佳,瓦斯抽放仍处于摸索阶段,手段较单一,抽放方法简单,不能有效预抽煤层瓦斯。
(四)第九批国债项目中,已为林丰煤矿、泰来煤矿、林华二矿以及红林煤矿分别各配备了一台205m3/min低负压大流量瓦斯抽放泵,但当前尚缺大量瓦斯抽放管道,随着矿井首采工作面的生产与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矿井瓦斯治理难度进一步加大。
(五)对新区各生产矿井突出机理、突出规律分析与瓦斯抽放参数等掌握不够,防突管理科学性不强,防突与抽放装备不足。

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瓦斯整治安全督导组
十月份工作开展情况
一、瓦斯治理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煤矿瓦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四个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督导组深入现场,认真开展督导工作,结合国家煤矿安全技术专家组会诊意见和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通过下达煤矿安全监察现场处理决定书或督导指令等形式,利用停产整改等手段,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一)水城矿业公司督导组:
1、本月检查矿井10矿次;下井50人次;查出隐患73条;已整改67条,有6条仍在整改中。下达指令或其它文书共10份(31#~40#)。
2、10月14日,督导组参加了水矿集团公司“一通三防”工作例会,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三季度通风工作情况并安排四季度通风工作。
3、10月17日,督导组参加了水矿集团公司召开的、落实《国家局对中岭公司安全设施设计验收》存在问题的专门会议。
4、10月份督导中,责令停止了3个采煤工作面的生产作业:即汪家寨煤矿的X40703采面、大河边煤矿的4341S采面和红旗煤矿的7164采面。
(二)盘江煤电公司督导组:
1、对盘江公司各矿井的瓦斯治理重点控制工程及煤矿安全专家会诊组提出的问题所采取措施的进展、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2、跟踪督查各矿井完善、简化和优化通风系统情况,督促其加强对原有通风系统的改造和矿井巷修工作,改善矿井通风系统巷道状况。
3、跟踪督查各矿井矿灯更换情况。
4、10月份对盘江公司所属矿井进行督导检查,检查6个矿井,下井20人次,查出隐患12条,已整改12条。下达了《督导指令》或其它文书2份。
(三)六枝工矿公司督导组:
1、督导组集中学习了国家有关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督导组工作的实际情况与集团公司交换了意见。
2、2005年10月6日,地宗公司三塘煤矿发生一起死亡三人的顶板事故,本督导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奔赴现场,对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作出了具体要求,并下达了全矿停产整顿的意见。
3、督导组分别对六枝工矿(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全部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其中对四角田、竹林、比德、玉舍进行了两次现场督导检查。对重煤十处下达了停产整顿的指令,并与集团公司一起对重煤十处施工的化处公司岱港井田(北一平硐)的停产整顿决定进行了验收。对四角田公司2672采煤工作面下达了停产整改的决定。督导组现场督导检查中共下达了三份督导指令、八份督导建议书,共查出安全隐患79条,主要安全隐患16条。
4、10月19日督导组参加了由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局长何刚、总工宋和平等一行到六枝工矿(集团)公司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召开的座谈会。会上,督导组同志针对督导组对六枝工矿(集团)公司所属煤炭企业的前期督导情况,作了七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所属矿井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安全分析;二是对部分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的安排和落实作了肯定;三是要求玉舍、比德两个煤业公司要抓紧准备验收工作;四是部分矿井挪用生产资金作技改要及时改正;五是对矿井的瓦斯抽放前期工作取得的一定成绩作了肯定,但离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六是多数矿井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不健全,须及时完善;七是要求各煤矿企业要走科学发展观之路,在大力发展机械化的同时,也要不断分析和总结机械化带来的对安全工作的不利影响,寻找适合本企业的综合机械化作业。
(四)林东矿务局督导组:
1、10月份对林东矿务局所属和控股煤矿进行督导检查,检查6个矿井,下井20人次,查出隐患38条,已整改完35条,正在整改的3条。下达了《督导指令》5份,提出督导意见15条。
2、在“10.1”国庆期间,按要求认真值班;10月8日至31日,坚持参加林东矿务局每周星期一的安全生产会。
3、除对林东矿务局所属煤矿进行督导外,督促林东矿务局6个瓦斯治理工作组常驻矿上,指导矿井瓦斯治理工作。
(五)其他情况:
10月上旬,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版了第6期《煤矿瓦斯整治工作动态》,同时在“贵州省安全生产信息网”上公布。预计11月上旬出版第7期《煤矿瓦斯整治工作动态》。
二、采取的瓦斯治理措施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实进展情况
(一)水城矿业公司:
1、10月4日,红旗煤矿发生瓦斯窒息事故后,公司组织了对所属各矿的安全大检查,主要针对各矿的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跟踪落实。
2、10月17日,水矿集团公司召开了落实《国家局对中岭公司安全设施设计验收》存在问题的专门会议。
3、10月份,督导组共查出水矿集团公司所属矿井重大安全隐患3条。整改情况如下:
⑴汪家寨煤矿:X40703采面回风巷有15米严重失修,断面只有2m2。要求10月底前完成整改。现已完成。
⑵大河边煤矿:4341S采面辅助上山回收与回采工作平行作业;采面单挂梁多,缺戗柱,上下出口不畅,支护较差。要求立即进行整改。现已完成。
⑶红旗煤矿:7164工作面风巷局部断面不够(正在处理);采面支护质量较差,缺部份柱子和戗柱。要求立即进行整改。现已完成。
4、2005年10月份,水矿集团共生产原煤39.5 万吨,按规定应提取安全费用592.54 万元,实际提取592.54万元,已投入安全生产方面的费用有856.92万元。
(二)盘江煤电公司:
1、土城矿1495主平硐将架线机车运输改为胶带运输,该工程已于9月上旬完成,现已正式运转;火铺矿21采区专用回风巷工程已于9月中旬完成;金佳矿一采区专用回风道工程于10月3日贯通,已投入运行,二采区于10月22日正式进行联合试运转。
2、金佳矿一采区已经新安排开掘一条专用回风道、一条专用回风上山,专用回风道于10月3日完工、专用回风上山预计在11月底完工;月亮田矿南三采区专用回风巷8月中旬已完工,现已清理结束并投入使用,南二主扇进行改造,该工程预计明年2月份结束;火铺矿23采区专用回风巷已开工,预计12月底完工。
3、矿灯更换情况:除月亮田矿、火铺矿矿灯更换未全部到位外,其它矿均更换到位。老屋基矿更换2100盏,金佳矿更换1900盏,山脚树矿1400盏,土城矿3300盏,月亮田矿1500盏(差1400盏),火铺矿1000盏(差2500盏)。
4、安全费用: 1—9月,按《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规定》提取安全费用6918万元,已投入安全生产方面的费用有2388.63万元。其中,9月安全投入180.78万元。
(三)六枝工矿公司:
1、三塘煤矿因发生重大顶板伤亡事故(死亡三人),被责令全矿井停产整改。
2、织化煤矿因矿界问题,已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现继续停产整改。
(四)林东矿务局:
1、龙风煤矿对瓦斯抽放系统、抽放设施正在进一步完善,抽放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的抽放泵还需一台备用泵;对通风系统仍在调整,三采区备用主要通风机正准备安装后投入使用,正在完善“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出措施。
2、红林煤矿正在进一步完善瓦斯抽放工艺和进一步完善防突设施。地面主要通风机已改造完成(由2X45kw的轴流式风机换成2X75kw的轴流式风机),现运行正常;同时完善瓦斯抽放的管理制度。
3、林华二矿因地灾原因而停建。
4、林丰煤矿二采区3个掘进工作面集中布置,同时施工,其通风系统方面存在的问题正在制定方案审批实施。
5、桐梓煤矿正在完善瓦斯抽放系统。已安装束管监测系统,三采区已建矿井防灭火注浆系统。
6、黄家庄煤矿双回路供电线路工程已完成,已建矿井防灭火注浆系统,已安装束管监测系统。
7、安全费用:林东矿务局1—10月,共生产原煤79.939万吨,按《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规定》提取安全费用799.95万元,已投入安全生产方面的费用有793.24万元。其中,10月安全投入80万元。
联系电话、传真:(0851)6891394
电子邮箱:gzjy@chinacoal-safety.gov.cn
贵州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