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集中整治
工作动态
1
(总第1期)
贵州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4月30日
会议简讯
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于4月26日在淮南闭幕…………(2)
重要言论
黄菊副总理在安徽淮南瓦斯治理现场会上的讲话(摘要)…………(3)
李毅中局长在安徽淮南瓦斯治理现场会上的讲话(摘要)…………(4)
赵铁锤局长在安徽淮南现场会闭幕式上的讲话(摘要)……………(7)
经验介绍
淮南矿业集团瓦斯治理经验介绍(摘要)……………………………(8)
整治动态
全省开展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第一阶段工作情况………………(11)
会议简讯
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于4月26日
在淮南闭幕
由国务院批准的、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科技部联合主持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于2005年4月25日在安徽省淮南市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张国宝、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科技部副部长马颂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范维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历时两天。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提出的煤矿瓦斯治理措施,以及全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析典型事故案例,交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经验,研究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措施,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推动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我省参加会议的同志有: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群山(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局长何刚(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副局长陈富庆(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煤管局副局长张仕和、六枝工矿公司总经理施文刚、盘江煤电公司总经理郑华、总工程师孙朝芦、水城矿业公司总经理蒲建江、林东矿务局副局长邱历全等。
重要言论
黄菊副总理在安徽淮南现场会上的讲话
(摘要)
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强调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突出重点,采取综合措施,狠抓煤矿瓦斯治理,有效防范瓦斯事故,推动全国煤矿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协调发展。
黄菊指出,煤矿安全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总体上看,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煤矿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次数、死亡人数逐年降低,特别是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显著下降。但是,受煤炭供应紧张、煤矿超安全能力生产、管理基础薄弱、安全监管措施不到位等影响,重特大煤矿事故仍时有发生。当前煤电油运仍然比较紧张,煤炭需求持续增长,煤炭价格上升较快,煤矿超产情况仍很严重,煤矿安全形势非常紧迫,必须下大决心,下大力气,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黄菊强调,瓦斯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危害。我国瓦斯治理严重滞后、跟不上安全生产需要的问题,十分突出,也是造成瓦斯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为了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必须集中各方面力量,统筹部署,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加强监管,综合治理。第一,全面排查瓦斯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的各项防范措施。对瓦斯灾害严重的国有煤矿重点跟踪督查。对各地煤矿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并在全国大力推广。第二,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煤矿企业要抓住当前经济效益比较好的机遇,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费用,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地方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第三,结合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快大型煤矿企业发展。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措施,积极发展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的大公司、大集团,提高煤炭生产集中度,从根本上改善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第四,依靠科学技术,提高煤矿安全的技术装备水平。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推进煤矿企业技术改造,逐步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工艺、技术、装备。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深入开展瓦斯事故防范、瓦斯综合利用科技攻关,努力实现瓦斯“变害为利、变废为宝”。第五,加强安全管理,夯实煤矿安全基础。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同时,要提高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黄菊要求,国家安监总局和各级煤矿安监局要严格履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责,地方政府要严格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煤矿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黄菊指出,煤矿安全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总体上看,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煤矿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次数、死亡人数逐年降低,特别是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显著下降。但是,受煤炭供应紧张、煤矿超安全能力生产、管理基础薄弱、安全监管措施不到位等影响,重特大煤矿事故仍时有发生。当前煤电油运仍然比较紧张,煤炭需求持续增长,煤炭价格上升较快,煤矿超产情况仍很严重,煤矿安全形势非常紧迫,必须下大决心,下大力气,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黄菊强调,瓦斯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危害。我国瓦斯治理严重滞后、跟不上安全生产需要的问题,十分突出,也是造成瓦斯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为了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必须集中各方面力量,统筹部署,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加强监管,综合治理。第一,全面排查瓦斯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的各项防范措施。对瓦斯灾害严重的国有煤矿重点跟踪督查。对各地煤矿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并在全国大力推广。第二,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煤矿企业要抓住当前经济效益比较好的机遇,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费用,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地方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第三,结合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快大型煤矿企业发展。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措施,积极发展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的大公司、大集团,提高煤炭生产集中度,从根本上改善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第四,依靠科学技术,提高煤矿安全的技术装备水平。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推进煤矿企业技术改造,逐步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工艺、技术、装备。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深入开展瓦斯事故防范、瓦斯综合利用科技攻关,努力实现瓦斯“变害为利、变废为宝”。第五,加强安全管理,夯实煤矿安全基础。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同时,要提高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黄菊要求,国家安监总局和各级煤矿安监局要严格履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责,地方政府要严格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煤矿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紧急动员起来打一场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讲话摘要
这次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是在煤矿安全形势严峻,国内外高度关注,全国煤矿贯彻国务院81次常务会议决定开展瓦斯治理的情况下召开的。黄菊副总理莅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明确了煤矿安全工作的方向和现阶段的重点任务。淮南矿业集团公司等先进单位的经验,使大家受到启发,增强了治理瓦斯灾害、做好煤矿安全工作的信心。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强调了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应当突出抓好的一些环节。会议开得很好,很及时,对于遏制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多发势头,加快实现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四点意见。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黄菊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
当前以及今后几年,我国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通过狠抓瓦斯治理,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多发势头,实现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是广大煤矿企业、产煤地区各级政府、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各相关部门共同的使命,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职责。
二是超常规抓工作,把国务院确定的瓦斯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瓦斯治理"七项措施"中瓦斯治理科研攻关和推进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两项,分别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已经作出安排,并在抓紧组织实施。对其它五项措施的贯彻落实问题,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采取了如下措施:(1)向45户重点煤矿派督导组;(2)组织专家对瓦斯灾害严重的重点煤矿进行安全技术"会诊";(3)贯彻"以风定产"的规定,防治煤矿超能力生产;(4)有瓦斯动力现象的矿井一律按突出矿井管理,并进行安全技术改造;(5)推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
三是学习推广淮南矿业集团公司等单位的经验,强化企业责任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一个时期来,淮南矿业集团公司等单位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党和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要求,与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密切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抓好瓦斯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提高了煤矿抵御重特大瓦斯事故的能力,逐步改善了企业安全面貌。先进单位的经验概括为五个方面:(1)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和强烈的防范瓦斯事故意识;(2)健全完善的安全规范;(3)严格的安全责任;(4)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科学的安全管理手段;(5)足够的安全投入。
四是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全力推动煤矿瓦斯治理和煤矿安全工作。政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政府监管主体既包含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也包括了各级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作为国务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是对全国安全工作实施综合性监管和监察,督促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出资人机构落实安全煤矿监管责任。此外,安全监管总局还承担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管无主管部门行业以及中央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围绕着瓦斯治理和防范瓦斯事故,加大监察执法力度:(1)加强对国务院确定的煤矿瓦斯治理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监察;(2)监察督促各地落实"五整顿、四关闭";(3)认真查处煤矿重特大事故以及未遂事故;(4)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他强调指出煤矿瓦斯治理和煤矿安全生产是一项非常艰巨任务,是一项涉及广泛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各级政府的密切配合。希望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请各地区、各单位把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好的做法和经验,随时向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和相关部门作出通报和报告。以便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瓦斯治理和煤矿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大家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国务院81次常务会议和黄菊副总理重要讲话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国家监察执法,落实地方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煤矿企业责任主体,调动起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团结一致,协作配合,尽心尽责、扎扎实实抓好工作,努力根治煤矿瓦斯隐患,遏制瓦斯事故多发的势头,促进煤矿安全和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逐步好转!
赵铁锤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
闭幕式上的讲话(摘要)
这次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是继3月22日全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推进煤矿瓦斯治理的又一重大举措。这次会议对推动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将发挥重要作用。
就如何贯彻黄菊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瓦斯治理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讲了三个方面的意见。一是抓好黄菊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的落实。要正确处理和把握好"四个关系":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学习经验与创新工作的关系、监管监察与企业全面负责的关系和开展监察与搞好服务的关系,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他强调这"四个关系"不是孤立不变的,而是相互关联的一个有机整体,涵盖了工作思路、工作措施、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内容。要注意正确认识,全面把握,统筹兼顾,协调处理。通过不断加大煤矿安全监察力度,落实瓦斯治理措施,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二是抓好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瓦斯治理七项措施的落实。下一步各方面还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力度、突出做好"五个推进",把国务院瓦斯整治七项措施落到实处。(1)推进国务院安委会煤矿检查组排查问题的整改工作;(2)推进煤矿安全技术"会诊"工作;(3)推进贯彻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工作;(4)推进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颁发工作;(5)推进煤矿重、特大事故的查处工作。三是抓好责任落实,构建齐抓共管格局。抓好"六个落实",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形成严密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落实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职责;(2)落实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的检查指导职责;(3)落实监察、监管协调工作机制;(4)落实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职责;(5)落实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6)落实舆论和群众监督制度。最后,强调各地要结合这次会议精神、特别是黄菊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研究部署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要抓住瓦斯治理这个重点,制定严密防范措施,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经验介绍
淮南矿业集团瓦斯治理经验介绍
--树立积极全面的瓦斯治理观用发展的思路抓好煤矿安全工作
一、高投入
三年来投入40亿元,对现有生产矿井全面技术改造,简化生产系统,更新采掘装备,减少管理层次,撤区并队,减头缩面,实行集中合理生产,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80%,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70%,使生产力水平与瓦斯治理全面协调。
七年来安全投入26亿元。1998年至2000年,在职工减欠发21个月工资4.2亿元的特殊困难时期,咬紧牙关,安全投入6.7亿元,其中瓦斯治理3.2亿元。2001年安全投入3.1亿元,其中瓦斯治理1.4亿元。2002年至2004年,逐年加大投入,科技部、国家煤监局“十五”科技攻关项目专款1410万元,省政府批准吨煤10元提取安全专项基金,共提取7亿多元,此外直接进成本8.4亿元。分年度投入,2002年3.6亿元,2003年4.9亿元,2004年7.8亿元。仅近两年瓦斯工程投入1.7亿元,设备仪器投入0.74亿元,瓦斯抽采专用巷道补助1.1亿元,科研费投入0.2亿元。从今年起吨煤安全投入30元,其中瓦斯治理15元。安全投入,资金专款专用,单列科目,单独记账,规范管理。
投入方向,主要是通风、抽采、防突、监测监控、防火、防尘6大系统。目前矿区共有20对风井系统,通风机44台,高效对旋局扇240台。装备10套地面永久抽采系统,抽采泵24台,移动抽采泵160台,钻机140余台,井下抽采干管15万米。配备监控主机20套,网络终端50套,分站233台,接入各类传感器1146个,断电控制器413个,监控系统在全矿区实现了联网。各矿都建立了完备的防灭火灌浆系统。有些矿还建立了地面永久防火注氮系统和局部降温系统。
二、高素质
公司班子成员现有11人,硕士生6人,平均年龄47岁,4人六十年代出生。9名副总工程师均为高级职称,平均年龄44岁。矿和区队管理人员分别为96人和1600人,大专以上学历分别为96%和55%。公司设立了瓦斯地质管理研究院,34名工作人员,高级职称21名。公司和矿增配地测、通风副总工程师,配强安全机构,配足安全人员。“一通三防”队伍进行有序更换,先后淘汰600人,充实2000人,总量达到6900人,最低文化程度达到技校毕业。
为了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千方百计引进人才。2002年以来,引进大学本科生1164人,其中煤矿主体专业685人,仅2004年就引进710人,其中煤矿主体专业573人,全部到井下现场工作。计划从今年到07年,再引进大学本科生2300人。今年还与中国矿大合作,开办矿井地质、通风安全专业2个在职硕士班,培养60人。
公司办的高级职业技术学院,培养目标定位于煤矿专业特色,着眼于提高质量,规模从1.5万人缩减到6000人,专业精减2/5,不称职的教师调离1/3,组织70名有教学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兼课,编写有淮南煤矿特色的教材。三年来共投入9000万元,培养5000人充实井下一线,从此告别未受专业教育的人员进入职工队伍。
公司安监局设立安全培训处,建立五级培训网络,三年来共培训32000人次。今年年初,全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强制性安全培训,做到一日一题、一月一考、一月一评。干部和工人同学同考同奖惩。
三、强技术
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充分尊重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权威,让他们享有充分的参与企业重大决策、自主进行技术决策和技术管理的权力。集团公司董事会定期听取瓦斯治理工作汇报,提出目标,给予人财物力的保证。
公司上下经过几年的探索,形成了《瓦斯治理理念二十种》、《瓦斯治理做法五十条》、《瓦斯治理技术五十项》、《一通三防各项制度》和《职工须知》,使从上到下有章可循,规范操作,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管理体系和行为标准。
国家规定瓦斯浓度1.0%断电,我们从严,确定0.8%断电,全局联网,24小时全程动态监控,即使影响产量也在所不惜,把瓦斯抽采做到最大化。
特别重要的是,紧紧抓住瓦斯抽采关键技术进行突破,建立了钻孔和巷道为主的瓦斯抽采技术体系。完善工作面上隅角抽采技术,试验回风巷穿层孔抽采技术,创新顺层抽采技术,积极试验地面钻孔抽采采空区技术,试验深孔预裂爆破增透技术和水力钻进工艺。同时建立了综合防突技术体系,开展了区域预测和连续预测技术研究,编制了防突预测图,提前预警非突出煤层转化为突出煤层。
几年来,我们每年拿出数千万元的资金,与大专院校和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进行瓦斯治理技术攻关,先后完成了17个研究课题,研制出新产品、新装备18项,新技术、新工艺30项。其中,获得国家专利5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17项。
四、严管理
公司重点抓同级副职、机关部门和各矿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矿长、安监处长每月向公司书面安全述职一次。公司每季度对矿井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矿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和安监处长半年进行一次安全责任考评,对不合格的干部及时调整。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规定矿长、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20个,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职不少于22个,机关安全生产部室正职不少于10个。持续开展安全打假,对瞒报瓦斯、虚报抽采量、钻孔进尺和岩巷进尺等安全作假行为,严厉惩处。2002年以来,共处理副处级以上安全失职干部31人。
对瓦斯重大敏感问题,公司机关一竿子插到底,管到头面。每天早上公司调度会,调度牌板发布瓦斯超限和防突、无计划停电等信息。每周解剖一个矿的“一通三防”工作,循环往复,随时整改。
坚持执行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处理制度,现场瓦斯异常情况实时监控制度,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制度,瓦斯治理工程“两同时一超前”制度,班队长“一通三防”持证上岗制度,实施两月一次的“一通三防”专题例会制度。完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完成安全生产短消息发布系统等应用项目。质量标准化建设走向精细化,严把毫米关。
五、重利用
三年来投入1.5亿元,规划到2010年投入18亿元,开展瓦斯综合利用。目前,已经建成16万立方米民用气罐,具有供应10万户家庭用气的储配能力。工业锅炉总吨位386吨,改烧瓦斯近1/3。瓦斯发电能力6000千瓦。今年国外订货9×1500千瓦机组,争取全部投入运行。
整治工作动态
贵州省开展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
第一阶段工作情况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出台一系列规定和工作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明电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石秀诗省长做出专门批示,要求认真研究落实措施;王正福常务副省长、张群山副省长等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6号文的精神。
2月28日,张群山副省长召开了省安委会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6号文的有关要求。
3月3日,王正福常务副省长再次组织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会议,进一步研究确定我省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6号文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即《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的意见》
3月5日,钱运录书记、石秀诗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指示:鉴于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情况,立即下发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的意见”,“两会”后再向省委常委会和省长办公会报告。
3月9日,石秀诗省长、张群山副省长在“两会”期间专程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汇报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现已行文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的意见》(黔府办发[2005]15号)、《关于成立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黔府办发[2005]18号)、《关于煤矿维简费提取和管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5]21号)、《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5]25号)等一系列文件规定。对我省开展煤矿瓦斯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安全生产联系人制度、各地各国有煤矿企业瓦斯集中整治要求、全省应急救援中心的组建、煤矿安全责任事故死亡赔付每人不低于20万元的规定、在年初煤矿2000万元安全专项资金基础上追加1000万元的安全引导资金等方面,明确了相应内容。
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按有关要求行文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煤安整治办字〔2005〕1号)、《关于报送全省大中型煤矿瓦斯治理规划的通知》(黔煤安整治办字〔2005〕2号),对全省各地各煤矿企业开展瓦斯集中整治明确了工作要求。
同时,省煤炭管理局和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下发<关于我省煤矿企业向所属煤矿派驻瓦斯治理工作组的办法>的通知》(黔煤办字〔2005〕46号)和《关于下发<关于向省属国有重点煤矿派驻瓦斯治理督导组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煤办字〔2005〕47号),对全省国有重点煤矿的瓦斯治理督导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二、建立健全我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联系人制度
按照省人民政府决定,目前,由分管发展工作的包克辛副省长负责联系在建大型煤矿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分管工交生产的张群山副省长负责联系六枝工矿公司、盘江煤电公司、水城矿业公司、林东矿务局、省监狱管理局所属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煤矿安全生产联系人负责协调解决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组织成立我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工交生产的张群山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贵州煤监局)、省煤炭管理局、省国资委、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总工会、省监狱管理局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瓦斯集中整治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何刚局长担任。
领导小组于3月18日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确定了全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四、积极配合和组织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2月24日,配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监察专员杨国顺一行组成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煤矿安全检查组,对我省重点国有煤矿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安全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督促相关煤矿企业认真落实整改。
(二)3月2日-3月16日,省政府组织了3个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全省煤矿等进行了全方位的安全大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由各地区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整改。
五、认真组织省属国有重点煤矿的瓦斯集中整治督导工作
3月中旬,根据我省国有煤矿企业情况,由省煤管局、贵州煤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通风瓦斯安全监管人员为成员的四个省属国有重点煤矿瓦斯集中整治督导组正式成立。
3月20日,四个督导组分别进驻四家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六枝工矿公司、盘江煤电公司、水城矿业公司、林东矿务局。
4月上旬,第一阶段摸底检查结束。各督导组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别对集团公司(矿务局)及其所属或控股矿井下达了督导指令和安全监察文书。
在第一阶段摸底检查中,共责令全矿停产整改的矿井有4对(龙凤煤矿、红林煤矿、化处煤矿岱港井建设项目、织化煤矿),责令停产整改的采掘工作面有4个(玉舍煤矿1118W采面、四角田煤矿2274采面、中岭煤矿11032综采面、南山煤矿75314风巷掘进头)。
六、各地区的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的意见》(黔府办发[2005]15号),全省9个自治州、市、地区,以及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均建立了政府负责同志联系本地区所属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同时,各自治州、市、地区也基本上组建了乡镇煤矿安全督查组,成立了煤矿安全督查员管理办公室,准备向本地区乡镇煤矿派驻了安全督查员,同时,对“四类关闭矿井”严厉打击,对“五类停产整顿矿井”坚决予以整顿。
自2003年开始,已连续三年,由省政府每年拨付2000万元引导资金、地方政府配套相应资金,专门用于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对煤矿进行安全基本条件整治。至2004年底,全省乡镇煤矿中,所有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均按要求装备了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计1400余套。大部分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按要求装备了矿井瓦斯抽放系统。
七、我省各国有煤矿认真开展瓦斯治理工作
六枝工矿公司、盘江煤电公司、水城矿业公司、林东矿务局等,在3月25日前均已成立了集团公司(局)、矿相应的瓦斯治理领导小组、瓦斯治理工作组。同时,公司(局)瓦斯治理工作组进驻所属煤矿,并正常开展工作。
省监狱管理局所属煤矿和其他大中型煤矿企业由其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向所属煤矿派驻瓦斯治理工作组。
按照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意见,各大中型煤矿企业已开始制定瓦斯治理2005年年度规划、三年规划(2005年-2007年)和远期规划(2005年-2015年),将瓦斯治理的中、长期规划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整体布局,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八、我省煤矿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情况
截至一季度末,全省煤矿共生产原煤2706.63万吨,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97起、死亡14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5.39。与去年同期相比,多生产原煤1037.33万吨,少发生事故37起、少死亡88人,百万吨死亡率下降61.6%(去年百万吨死亡率为14.02)。
其中,省属国有煤矿生产原煤493.01万吨,发生事故8起8人,百万吨死亡率为1.62。与去年同期相比,多生产原煤64.32万吨,少发生事故1起、少死亡6人,百万吨死亡率下降50.3%(去年百万吨死亡率为3.26,不含基建矿井情况)。
乡镇煤矿(含地县国有)生产原煤2213.62万吨,发生事故89起138人,百万吨死亡率为6.23。与去年同期相比,多生产原煤974.01万吨,少发生事故35起、少死亡76人,百万吨死亡率下降63.9%(去年百万吨死亡率为17.26)。
九、目前我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中需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因人手力量、机构调整等原因,我省部分地、县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未全面启动,安全督查员未全部到位,对乡镇煤矿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制度有待完善,乡镇煤矿的瓦斯治理工作任重道远。4月15日我省黔西南州安龙县龙山镇已被责令停产整改的龙宫煤矿(乡镇有证),无视监管、违规组织生产,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
(二)省属国有煤矿企业:
1、存在“一通三防”技术装备总体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欠账多的情况,瓦斯治理工程和治理规划难以落实到位,需国家大力扶持。据统计,目前全省国有煤矿中,六枝工矿公司(1.046亿元)、盘江煤电公司(3.9922亿元)、水城矿业公司(4.5237亿元)、林东矿务局(1.201亿元)、监狱管理局(0.252亿元)等在瓦斯治理方面安全投入尚欠账约11.0149亿元。
2、自然安全条件较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能全面落实到位,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未得到全面整改。
目前我省大部分国有煤矿生产进入到深部水平,自然条件发生变化,矿井煤层瓦斯压力和瓦斯含量增大,矿井瓦斯涌出量和煤层突出危险性增大,致使矿井瓦斯治理难度加大。
在安全管理方面,仍然存在安全工程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的弊病,存在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弊病,存在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三违”现象不断的情况。我省去年六枝公司玉舍煤矿“2.1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6人)、青利公司更班煤矿“5.16”瓦斯爆炸事故(死亡5人)、盘江公司金佳矿“9.2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2人)等,都说明了这些煤矿未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未认真落实“先抽后掘、先抽后采”的措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在今年的瓦斯集中整治督导中,发现仍有部分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瓦斯抽放系统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转等重大安全隐患,致使部分矿井被全矿井停产整改。
(三)乡镇煤矿:
1、技术力量薄弱。部分煤矿没有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技术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瓦斯治理技术应用方面,需大力改进。
2、安全系统不完善,安全装备水平差,现有装备使用不正常。如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部分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安设使用瓦斯抽放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保证正常运行,大部分矿井未实行正规的壁式采煤等等。
3、相当部分的煤矿业主对企业的主体责任认识不够,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不能履行到位,安全生产短期行为较为严重。
(四)目前我省煤矿瓦斯治理的技术手段和方法有待进一步探索,需进一步深入研究适合我省煤矿瓦斯治理的新技术、新工艺。
十、下一步我省煤矿的瓦斯集中整治工作安排意见
(一)在5月份,召开我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会议,传达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的精神,总结前一段工作,明确下一步思路。
(二)2005年5月底前,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牵头组织制定《贵州省煤矿瓦斯治理2005年年度规划、三年规划(2005年-2007年)和远期规划(2005年-2015年)》。
2005年6月底前,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技术专家审定《贵州省煤矿瓦斯治理2005年年度规划、三年规划(2005年-2007年)和远期规划(2005年-2015年)》,并适时发布。
(三)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督导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的机制,加强政府的统一领导,加大部门的监管力度,全力做好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四)通过重点督导、专项督导,进一步督促各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制度建设、安全投入、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加强科研工作等多方面,严格要求煤矿企业整改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五)大力营造安全文化、安全法制社会的氛围。要通过多方面的渠道,宣传煤矿瓦斯治理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科学治理瓦斯的方法手段等。要通过多方面的渠道,提高全民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认识,营造全社会的安全文化氛围。
联系电话、传真:(0851)6891110
贵州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