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能源行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
站内搜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法规 » 局内文件 » 普通文件

关于开展2013年能源行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能源局门户网站  http://nyj.guizhou.gov.cn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GZ000001/2013-00317
  • 信息分类: 普通文件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3年能源行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件

 

 

黔能源人事〔2013208

                                                               

关于开展2013年能源行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能源行业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能源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3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179号)精神,为认真做好2013年全省能源行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有关要求及安排

(一)评审工作有关要求

1、经省人社厅批准组建的省能源局能源行业工程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能源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其他专业中、初级资格申报材料不予受理;能源企事业单位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资格申报材料省人社厅要求准备,省能源局人事处审核后集中报送省人社厅评审。

2、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教育学时须完成360学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须完成80学时;乡、镇(不含城关镇)和民营能源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教育学时须完成100学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须完成40学时;同时《工业强省战略》学习测试必须合格。

3、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学科专业向对应的专业评委会递交评审材料,对不符合《贵州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审条件(试行》或修改、完善后评审条件要求的评审材料,应不予推荐。

4、201312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经各级人社局批准延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老科协组织的退休人员职称评审,评审结果不与工资、退休、养老、医疗等待遇挂钩

5、个人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推荐单位要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填写《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初审及评审结果由省能源局人事处在《贵州能源网》上公示。

6能源工程中级评审材料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3科合格)

放宽条件:凡在1976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2013年9月30日以前年满50周岁;在县(不含市、州所在地的县级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当年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而未取得合格证书的,可凭当年成绩通知书,先申报评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的,在首次聘期内要取得国家合格证或参加相关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提高班学习并合格,才能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免试条件: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同级转评的;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和计算机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7、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不需装订的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贵州省申报评审能源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审查表》(见附件)一式20份;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原件;

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原件

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的材料

材料目录;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原件1份,或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1份和符合免试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学术、技术水平业绩材料原件1份。

上述材料中《贵州省申报评审能源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审查表》和各类复印件必须经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审查、审核人签名。填写、装订不规范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

各单位在递交评审材料同时报送《贵州省申报评审能源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1份及按样表式样用Excel表格制作的电子文档。

(二)评审工作安排

 1、各市(州)能源行业管理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民营能源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能源中、初级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送评条件的,由当地能源行业管理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函报送省能源局人事处初审,合格后送评委会评审。

2、省直能源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由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查,符合评审条件的统一报送省能源局人事处初审,合格后送评委会评审。

3、能源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应于2013年930前送省能源局人事处,11月30日前完成审核,12月召开评审会议进行评审;工程、经济高级职称评审材料应于915前送省能源局人事处,925前完成审核后报送省人社厅评审。

二、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安排

根据《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要求,今年对2009审核和取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进行审核,未经审核,不得聘任或评审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请各单位在2013年6月30日前将需审核的证书报送省能源局人事处统一进行审核

    三、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建设

按照省人社厅健全、充实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的要求,各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能源企事业单位可推荐本单位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精通本专业来源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担任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学术造诣深厚,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为群众所公认,是本地本专业(学科)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进入专家评委库,名单及电子文档(附件7月20日前报省能源局人事处。

省能源局人事处地址:贵阳市北京路204号3楼316室;联系电话:0851-6891324;联系人:徐州。

                                                                      

附件:1.《贵州省申报评审能源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材料审查表》

      2.《贵州省申报评审能源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4.《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5.《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人选推荐表》

      6、《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人选汇总表》

 


 

 

 

 

   2013516              2013516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3516日印发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

关闭 微信 微博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