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省 能 源 局
黔能源发 [2010] 669号
关于同意兴义市白龙山风电场项目
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
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
报来《关于开展兴义市白龙山风电场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州发改能源〔2010〕6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兴义市白龙山风电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为推动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我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增加能源供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安排部署,要求兴义市白龙山风电场项目尽快开展有关工作。
请抓紧按照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技术规程要求,开展兴义市白龙山风电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快核准建设。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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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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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
新能源
风电 前期工作 通知
抄 送: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黔西南州政府、兴义市政府、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贵州电网公司、深圳市博达煤电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0年11月16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