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 |
被处罚单位 |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矿 |
案件名称 |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组织生产违法违规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5〕11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5年3月12日 |
处罚结果 |
暂扣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
处罚事由 |
2025年1月26日至27日、2月6日至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会同盘州市能源局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矿开展举报核查,发现该矿存在: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未按照国家规定安设甲烷传感器,且瓦斯超限后断电范围不符合国家规定。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3日(整顿内容:思想认识、安全管理、监控系统管理和瓦斯治理)的行政处罚 |
处罚依据 |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三条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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